貴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

工作職能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計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2、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提出全市宏觀經濟政策、綜合運用經濟槓桿對經濟運行及時調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建立全市招商引資及經濟協作信息網路,促進我市與國內各地開展經濟協作和交流。
3、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草擬國民經濟和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綜合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體制改革工作。
4、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資金投向的相關政策措施和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安排市統籌、市財政自籌等財政性建設資金和項目,組織協調和申報國家、省的各項專項資金;按程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和上報;協調政府部門各投融資公司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措施和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借用國外貸款項目的計劃管理;按許可權審批和申報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做好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編製市級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加強對國家、省級、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實施重點項目管理,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監督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情況和實施情況,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促進重點建設項目按設計要求竣工投產;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后評估工作。
5、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監測分析全市服務業發展情況,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和建議;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綜合分析交通運輸發展的重大問題,籌措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市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的建設工作。
6、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及省的的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區(市、縣)經濟協作和城鎮化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
7、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搞好市場預測;研究提出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
8、研究制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工作;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9、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的工作重點,制訂具體政策措施,參與組織循環經濟項目,配合開展項目的申報、審批和實施過程中的宣傳、指導、檢查、監督工作。
10、指導、協調各區(市、縣)、各部門、各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計劃工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中長期規劃、重點產業專項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調整建議。
11、組織編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2、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負責大型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關財務、公產管理;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建議和提案辦理、保密、保衛、機關後勤服務和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處(市西部開發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政策建議;編製全市中長期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區(市、縣)中長期規劃編製工作,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做好全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調研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承擔市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交通運輸處
綜合分析交通運輸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全市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鐵路、公路、水運、民航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按許可權審核、轉報重大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綜合平衡交通項目建設資金。協調做好貴陽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相關工作。
(四)國民經濟綜合處(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市建設經濟強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編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分析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報告;研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報;提出全市促進經濟增長、結構調整、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組織協調對宏觀經濟的調查研究,提出宏觀調控的對策建議,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的銜接;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工作;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協調區(市、縣)經濟的發展計劃工作。
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擔市建設經濟強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工作的有關問題,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關問題的建議。
(六)固定資產投資處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量、結構、資金來源的相關政策措施和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市統籌、市財政自籌等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省和市預算內專項資金;研究提出有關投資的宏觀調控政策,監督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指導監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協調政府部門各投融資公司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建設。
(七)利用外資處
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協調對外開放及利用外資的有關重大政策。負責審批和上報外商投資重點項目;負責上報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國際商業貸款項目。承擔市利用外資環保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市循環經濟辦公室)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擬訂我市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法規和相關制度並根據不同時期工作重點,制訂具體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建立由有關部門和不同區(市、縣)參加的協調機制,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推動全市循環經濟發展;參與組織循環經濟項目,配合開展項目的申報、審核和實施過程中的宣傳、指導、檢查、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擬訂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承擔市循環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農村經濟處
研究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提出農村經濟的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小水電、水產、氣象、鄉鎮企業、畜牧、農墾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編製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擬訂扶助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開發計劃和以工代賑計劃並協調實施,參與協調扶貧開發工作;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安排重大項目並協調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救災防災及石漠化綜合防治工作。
(十)產業發展處
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工業化進程的綜合性建議;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新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
(十一)高技術產業處
綜合分析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十二)社會發展處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民政、群團、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管理上報社會發展項目,安排社會專項資金。
(十三)第三產業處(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組織研究、提出全市第三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編製全市第三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各行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全市第三產業發展重點行業並引導實施;負責全市三產引導資金的使用安排和調度;監測和分析三產發展狀況;監測分析市場狀況,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
承擔市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建設項目管理處(市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
提出市級重點建設項目建議名單及目標計劃,協調監管市級重點建設項目;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調整的審批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后評估工作;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文件、招投標情況報告及合同備案工作。
承擔市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織協調及日常工作。
(十五)政策法規處(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起草地方性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負責執行情況的調研;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本系統的普法教育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指導、協調全市的招標投標活動,規範各行業招標代理機構行為,指導建立招標代理機構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負責對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爭議進行協調處理。
負責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執行國家、省以及市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開展對省和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對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十六)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並貫徹執行機關黨組的重大決定。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室
市監察局派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室。

領導班子


吳義寧同志任貴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祖章能同志任貴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直屬單位


1、貴陽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調鐵路建設涉及征地、拆遷方面的相關工作;研究國家、省、市房屋拆遷安置方面的相關工作,並對相關征地、拆遷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制定鐵路交通網建設社的工作指導方針和相關措施,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編寫工作簡報或信息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統一歸口管理征地、拆遷費用,根據用地計劃及時撥付資金,監督征地、拆遷費用的使用情況。
2、貴陽市經濟學會
以經濟理論研究、學術研討、諮詢服務為工作重點,緊扣市委、市政府的各項中心工作,深入研究我市在經濟發展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以及現代化建設過程中有關熱、難點問題,以《城市經濟研究》期刊開展交流活動。配合相關部委定期完成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