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場
過場
過場一詞,一般有幾種解釋:原意:戲劇的幕間表演或娛樂,戲劇中用來貫串前後情節的簡短表演。引申義:戲曲中角色上場后,不多停留,穿過舞台從另一側下場;泛指辦事走形式,不講內容。四川話中:<貶>名堂,花樣。
(1) [interlude]∶戲劇的幕間表演或娛樂。
(2) [cross the stage]∶戲曲中角色上場后,不多停留,穿過舞台從另一側下場;泛指辦事走形式,不講內容。
組織生活會要認真開,不能走過場。
(3)表示敷衍做事,一種做事態度。
1. 戲曲中角色上場后,不多停留,就穿過舞台從另一側下場。川劇《五台會兄》:“德:開門哪![闖門進,仆倒地上,老僧扶起,楊延德 嘔吐過場。]”
2. 了結。
《負曝閑談》第十八回:“凡事總得有個過場。自古道:殺人抵命,欠債還錢。”《官場現形記》第四五回:“周小驢子聽了他這一番話,又見他不肯收那四塊,知道事情不得過場,於是從袋裡又挖出兩塊洋錢。”
3. 虛套;敷衍場面。
李劼人《死水微瀾》第二部分十一:“我早跟你說過,要零賣就正大光明地零賣;不要跟老子做這些過場。”趙樹理《實幹家潘永福》:“現在輪到了送他自己,他想免一免這套過場。”
4. 花樣;辦法。
巴金《秋》十七:“琴 伸手在 淑華 的頭上敲了一下,責備似地說:‘唯有你這個三丫頭過場多。’”柳青《創業史》第二部第十二章:“書記沒有一點點官架子,幫我掰了一早玉米粒兒。硬叫我給他細說俺老三輩子餵養牲口的過場。”
在17、18世紀,過門短曲利托奈洛作為歌聲的延續和為演員提供動作的時間而鑲嵌在詠嘆調中。早在14世紀義大利牧歌中ritomello被安排於結束部分。17世紀早期義大利歌劇例如在蒙泰威爾第的《奧菲歐》中它作為序幕前四次反覆的四小節器樂演奏。此後直至18世紀,ritor nello通常作為詠嘆調分曲的前奏、間奏和尾奏。當然,利托奈洛有時也可以比歌者實際的歌唱有更多的動作,例如從舞台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時,因而篇幅會超過詠嘆調。以後,更出現一個沒有主要人物、或者雖有主要人物登台但並不演唱的場景,有些劇團會把這種情形稱作“過場”。當然,這種過場通常都十分短暫。
歌劇的過場也可以由樂隊演奏或歌隊合唱,甚至穿插舞蹈等手段,烘托環境氣氛,用以表現出主角的情感。例如普契尼的歌劇《圖蘭朵公主》第一幕卡拉弗王子目睹波斯王子猜謎失敗被押赴刑場處死的場面,整場音樂象徵著卡拉弗的視覺感受。其中有採用《茉莉花》曲調的少年合唱和這一音調的派生音樂以及大量合唱的加入,這些均屬過場音樂。緊接著是卡拉弗對此情景的萬般感嘆以及他與帖木兒對話的宣敘調。當波斯王子最後發出絕望的喊叫之後,卡拉弗、帖木兒以及平、彭、龐繼續圍繞勸阻卡拉弗猜謎而卡拉弗卻執意不改初衷的對話,使劇情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