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是福建省新組建的政府職能部門,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福建省委辦廳、省政府辦廳印《福建省省級構改革施案》,擬組建省化旅遊廳。省化廳、省旅遊展委職責整合,組建省化旅遊廳,省政府組,廳級。保留省化廳、省旅遊展委。
()貫徹落黨化針政策,執化旅遊律、規。草化旅遊規、規章政策措施組織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省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省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區域協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城旅遊。
(四)指導、管理相關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福建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省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省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承辦對外、對台港澳文化和旅遊交流項目相關事務,推動福建文化走出去。
(十二)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福建省文物局(以下簡稱省文物局)。
(十四)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出版環節動漫作品及電影動漫節目的監管,按照網路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以及依法對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遊戲產品內容進行審查。省廣播電視局負責電視以及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監管。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後勤工作。統籌指導文化和旅遊廳應急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政策法規處
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辦機關法律事務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
人事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行業人才建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部門主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文化和旅遊系統表彰獎勵工作。
財務處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指導省級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
藝術處
擬訂戲劇、戲曲、舞蹈、音樂、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計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福建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重大文藝活動。
公共服務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擔鄉村文化振興和文化幫扶相關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科技教育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規劃和藝術科研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化工作。指導、監督、協調、管理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展覽和傳播工作。指導並推動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產業發展處
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集群建設。
資源開發處
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專項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閑度假旅遊發展,推進全域旅遊。組織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文化和旅遊品牌的宣傳推廣。承擔國內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統籌實施和指導A級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承擔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市場管理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和質量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對外交流合作處(台港澳事務處)
擬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指導、管理並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福建居民赴台港澳旅遊的相關事務。組織實施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宣傳推廣活動。
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福建省旅遊宣傳中心
福建省旅遊信息中心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質量標準化建設中心
福建芳華越劇院
福建省圖書館
福建博物院
福建省藝術研究院
福建省藝術館
福建省閩台文化交流中心
福建省文藝音像出版社
福建省文物鑒定中心
福建閩越王城博物館
福建省曇石山遺址博物館
福建省文物保護中心
福建京劇藝術傳承保護中心(福建京劇院)
福建省雜技團(福州大戲院)
福建省美術館
福建民俗博物館
福建省人民劇場
福建文藝大廈
福建省藝術圖片社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廳長:王金福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副書記:吳賢德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林守欽、蘇慶賜、肖長培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福建省文物局局長(副廳長級):傅柒生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鄭祥煌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巡視員:吳立官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二級巡視員:張立峰、林湫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黃葦洲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石建平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2019年上半年文化藝術精品創作取得新突破。一是精心創作優秀舞台藝術精品;二是精心打造全國性藝術創作基地;三是精心組織文藝精品展演巡演。
2020年9月,被評為第二屆全國紅色故事講解員大賽“優秀組織單位”。
2021年5月14日,榮獲“福建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