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新銘

盧新銘

盧新銘(1898—1951),福建長汀人,國民革命軍少將。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炮科、中央軍校高班第五期畢業。1925年任福建陸軍第1旅1團團長,1929年任福建省防軍第2旅補充團團長,同年升任旅長,1930年冬任福建剿匪前敵指揮部第3支隊司令,1944年1月任軍事參議院少將參議,1947年當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6月任福建省第7區(長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10月16日在福建長汀起義。1951年7月30日在福建長汀被處決。

人物簡介


盧新銘
盧新銘
生卒年:(1898年—1951年)
字:慕湯
籍貫:福建長汀河田人,
家父:其父為轎夫,曾在縣城開店抬轎謀生。
中央軍校高等教育班第五期,後任國民政府軍事參議院少將參議。

人物生平


6歲隨其父遷居城關,11歲進色紙店當學徒,13歲幫人牧牛,擠牛奶。18歲外出當兵,后赴沙縣投靠同鄉郭錦堂部隊,歷任班、排、連、營長。1924年冬,郭錦堂病逝,其弟郭鳳鳴繼任旅長,盧新銘擢升為團長。
1929年三月,紅四軍入閩,郭鳳鳴被擊斃,盧新銘收拾殘部,逃往上杭,自任旅長。不久,紅軍攻佔上杭,盧又逃往連城寧化,投靠盧興邦,仍任旅長。次年冬,盧興邦調任所謂“福建省剿匪前敵指揮官”,下轄三個支隊,盧新銘任第三支隊司令。他勾結地方武裝,堵截紅軍,破壞閩西土地革命運動。1932年,紅軍出擊永安縣的盧興邦師部,包圍駐紮大湖的特務營,盧新銘從貢州主動出兵為其解圍。1935年,因反共有“功”獲少將軍銜。1936年十二月十二日“西安事變”后,他被調往浙江龍泉鐵路沿線,“搜剿”閩東紅軍游擊隊。爾後曾入國民黨中央黨校高級教育班學習。由於盧興邦部在“八·一三”淞滬抗戰總退卻時覆亡,盧新銘退役返汀。此後,他掛著國民政府軍委會、參議院、三戰區長官司令部少將參議和福建省運輸公司汀州辦事處經理等頭銜,收羅當地土匪、地痞、把持汀江水上運輸,設卡收稅,坐收漁利。1947年秋,與戴仲玉競選“國民代表大會”代表,各施淫威,弄虛作假,坐鎮城關,導演了一場槍擊社會科長鄭森的競選醜劇,當選為“國大代表”。
1949年六月,盧在長汀接任七區行署專員兼保安司令。國民黨省政府撥給輕機槍七挺,子彈三萬發,經費一萬元,空運到長汀。盧並先後向長汀、連城派出縣長,強化區鄉鎮組織。整編專署地方武裝三個大隊,增設特務隊、便衣隊、政工室和城防指揮部,實行城區戒嚴,控制機場。六月下旬,當閩西義勇軍第一挺進隊進軍長汀時,他夥同潰軍胡璉部一個團在東、西郊外,伏擊閩西義勇軍,打死打傷義勇軍百餘人。隨後,兵分兩路,向武平、連城撤退的義勇軍反撲,沿途抓丁搶劫。九月下旬,盧命保安七團和地方武裝千餘人於河田、南山、塗坊等地企圖阻截人民解放軍獨立第七團,燒毀塗坊大片民房,於河田潘屋襲擊獨七團政工隊,先後殺害政工隊員范傑和副政委兼政工隊長羅欣。10月中旬,獨七團和義勇軍黃慕賢部、起義軍易啟基部,兵分三路直逼城關。10月16日,兵臨城下,盧新銘被迫通電投誠起義。22日,盧、易二部被收編。
1949年10月26日深夜,盧新銘私下出走,經清流、永安抵福州,進閩西起義人員學習班學習。后因他欠下人民群眾累累血債,民憤難平,長汀縣人民政府順人民群眾要求,於1951年6月18日將盧新銘押遣回汀。同年7月30日,經縣法院公審,處以極刑,時年5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