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委黨史研究室
紹興市委黨史研究室
紹興市委黨史研究室,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總結上屆修志經驗,為啟動市、縣兩級續志工作做好理論、資料和人員準備。
一、市委黨史研究室
1、徵集、整理地方黨史、國史資料。 2、編纂出版地方黨史、國史正本。 3、開展地方黨史、國史專題研究,認真總結歷史經驗,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歷史借鑒,努力做好“存史、資政、育人”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運用黨史資料、研究成果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人民群眾,特別是對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 5、規劃、組織、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大專院校、黨史學術團體的黨史資料徵集、研究、交流和一些重大紀念活動。 6、指導各縣(市、區)黨史部門開展工作,審定縣(市、區)黨史部門的重要黨史書稿、專題影視作品和展覽內容。 7、組織完成中央和省黨史部門下達的資料徵集、編纂研究、宣傳教育等任務,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市地方志辦公室
1、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總結上屆修志經驗,為啟動市、縣兩級續志工作做好理論、資料和人員準備。 2、編纂《紹興年鑒》,不斷提高年鑒質量,指導和推動縣(市)綜合年鑒的編纂出版工作。 3、指導市級有關部門編修各類專業志,支持對本地有重要影響的名鎮、名村及風景名勝地的志書編纂工作。 4、搜集、整理、開發地方文獻,搶救一批舊志、古籍善本,保存和延續紹興歷史文脈。 5、組織社會力量,加強紹興地情研究,編纂出版地情書籍。 6、發揮地方志“資治、教化、存史”的作用。開展讀志、用志活動,做好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諮詢服務工作。 7、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的規定,做好本市所轄範圍內各級各類志書的審查驗收、批准出版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志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1、綜合處,負責黨史室(市志辦)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文秘檔案、行政接待、後勤服務工作。
2、編研一處,負責紹興地區黨史資料的徵集、研究和編寫出版工作。
3、編研二處,研究紹興地情,搜集、整理、積累地情資料,開展志書編纂工作。
4、《紹興年鑒》編輯部,負責《紹興年鑒》的編纂、出版、發行工作。
5、宣傳教育處。組織、參與全市史志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史志研究成果的轉化應用;負責《紹興史志》期刊的編輯發行、紹興史志網站的維護管理;負責承辦市委和上級史志工作部門交辦的宣傳教育任務;負責室內各類學習教育活動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