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日記
審計日記
審計日記是審計人員以人為單位按時間順序反映其每日實施審計全過程的書面記錄。
審計日記是審計人員以人為單位按時問順序反映其每日實施審計過程的書面記錄,其特點:
一是具有證明性。它是審計人員通過對被審計單位賬簿、憑證的檢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證明資料,對審計報告具有支持、說明和備查的作用。
二是格式化。審計人員根據設定要素,對審計事項採取的審計方法、步驟的專業判斷以及查證結果進行綜合性記錄。
三是與審計工作底稿之間具有相互對應的勾稽關係。
1.被審計單位。指按照審計方案要求對其實施審計的單位。
2.審計項目名稱。指按照審計通知書指定的審計項目或者審計事項的名稱。
3.審計人員。審計日記由審計人員親自編製並署名,不得遺漏、虛構、隱匿、毀棄,不經本人同意其他人員無權修改。審計人員對審計日記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4.實施審計的日期。指審計人員具體對一審計事項實施審計檢查的日期。
5.頁次。指審計人員必須編寫審計日記的頁碼編號。
6.審計內容。審計日記應當以審計實施方案為主線,記錄審計實施方案反映的實施過程。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審計人員按照審計實施方案所分工的事項或者臨時交辦的審計事項名稱。二是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所採取的步驟和方法(如抽樣法、複核法、核對法等)。三是審計查閱的資料名稱和數量。四是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和查證結果。五是其他需要記錄的情況。
一、審計日記不能單從審計底稿中照搬審計日記是綜合記錄整體審計業務的全過程,它應該包括對審計事項的內部審前調查、外圍調查、查閱賬簿段相關資料等步驟。而審計工作底稿只是從賬務 記錄下來的審計工作記錄,它 審計日記是兩碼事。如果只把審計 作底稿照搬到審計日記里,就會使審計日記內容變得單調、重複。
二、審計日記不能單純理解為“一日一記”在實際工作當中,我們在審計某個項目時,往往其他工作也在同時進行中,尤其是基層審計機關。如果我們按照“一日一記”的要求去編寫審計日,那寫確來的日記既不符合實際,也不真實。所以我們應該寫的是實施審計過程中的日記,而與此無關的就不需寫人審計日記,根據這種情況,我們就依著順序按某段時間來編寫審計日記就可以了。
三、審計日記的編寫應注重內容重點。審計日記的內容重點,應該是本次實施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所以我們 一定要把它如盤托,展現在審計日記里。如從賬務查實的主要問題及外嗣調查取證的重要事項等,均要把它作為審計日記的核心來編寫。
四、審計日記的編寫應做到思路清晰。精而明了審計日記是在實施審計項目過程中,各審計人員自始至終對某日或某段時間的審計事項進行記錄的傘過程。首先我們要對總體審計日記的編寫做到思路清晰,必須突出你依次做了哪些事,發現了哪些問題;其次我們不能把某一審計事項在審計日記里寫成:長篇大論,要精而明了,能夠體現你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所做的工作就可以了。
1、審計日記應當真實記錄審計過程,不應遺漏和虛構,要緊扣審計目標,突出重點,繁簡適當,真實、完整地記錄,強調審計日記和審計底稿關係。
2、審計日記要按時間順序,連續完整地反映每日實施審計全過程。要對具體查證過程和結果連續地記錄,包括審查文件和資料、談話的人以及詢問的相關內容;要現場編製、當場複核、及時補正,強調審計日記的時間連續性。
3、審計日記要要素齊全、層次明確、形式嚴謹。審計日記在編製過程中,內容上各要素必須齊全,查證過程、專業判斷、發現問題、評價定性、法規依據等內容完整,表述層次要分明,勾稽關係要嚴謹。如收集的證據資料、編製的工作底稿的交叉引用等,要有備註說明或附相關證據資料,強凋審計日記的完整性。
4、編寫審計日記的禁忌。一是編製的內容偏離具體審計目標;二是簡單地抄寫會計資料的數據;三是沒有問題的審計事項不作記錄;四是編製內容過於簡單、不夠詳細,或者過於繁多、龐雜、累贅:五是在審計實施階段結束后再編製日記,審計組長在審計實施階段結束后再複核。
1.真實性的原則。
審計日記要的就是真實、完整的將每次審計的全部過程真實記錄下來,以此來控制審計人員實施審計的行為。若干年後,如果發現了問題,我們可據此分析推斷、查找問題的癥結所在:是審計方案制訂的問題,還是沒有按照方案規定的步驟、方法實施出現的問題,抑或是審計人員自身的水平問題。審計人員要真實全面的反映整個審計的全過程,不能隨意刪除和編撰。對查證被審計單位的會計科目,只要查證過的都應實事求是的反映,不能遺漏或主觀武斷的捨棄。
2.按時記載的原則。
審計日記的記載時間,應該從審計人員進點實施審計之日起至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報告為止。《辦法》規定審計人員應當在實施審計過程中逐日編寫審計日記。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們也曾因現場實施時間較緊,日記拖到現場結束甚至裝訂檔案時才匆匆補齊,這種做法無形中喪失了審計日記的實時監督的意義。結合審計現場實際操作經驗,我們認為:可以圍繞審計實施過程中的具體查證過程和結果、根據工作的連續性,由審計人員各自及時編寫日記。對於項目簡單、經濟業務不複雜、檢查過程不重複的審計事項,應逐日按時記載;對於項目較大、交織重複檢查程序的項目應分段按時記載。審計組長應每天收集、檢查審計組成員的日記記載情況,並與審計實施方案對照,及時書面指出審計成員在審計檢查過程中的缺陷所在,提出下一步整改、補充的意見。
3.條理清楚、判斷準確的原則。
記“審計日記”可以幫助審計人員從中不斷積累各方面的知識,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術水平,培養今後發現問題的能力,而且能防止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或者不如實反映情況的現象發生。審計人員在記錄過程中應力求條理清楚,除了要真實記錄每天審計工作的內容、進度和成效,審計的工作步驟和方式方法。還要有深層次、準確的判斷分析,有針對性的記錄每日工作中發現的疑點線索,工作難點、思路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事實清楚,判斷準確的“審計日記”才是編製審計工作底稿的基礎。
4.注重一致性的原則。
審計人員在記載日記時,應注意審計項目的名稱應與審計實施方案中明確的審計事項一致;所記載的審計事項應與審計實施方案中的審計人員分工相一致;日記的索引號應與審計底稿、審計證據材料的編號一致,最終提交的審計日記要方便審計組長或其他審計人員的查詢。
5.注重職業謹慎的原則。
審計日記制度作為質量控制的手段,目的是為了監督審計人員嚴格按照審計實施方案制定的審計重點和具體方法去實施審計,防止因沒有按照實施方案的步驟審計而引發審計風險。對於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案件、疑點、線索,不僅僅要記錄在案,還要及時與審計組長和審計組其他人員溝通,及時向分管局長彙報。遇到重大問題、事項,不能僅憑審計人員自身的主觀臆測,要注重審計團體的力量,既不簡簡單單的放過一個問題,也不隨意擴大一個問題。問題的解決方案要及時記錄在案,以分清責任。
6.信息共享的原則。
把“審計日記”當作例行公事,看重過程的記載,簡單的摘錄被審計單位帳面上的一些數據敷衍了事,就失去了記日記的必要,也不能真實反映新時期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在正常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難免會遇到一些目前定性比較難或者應引起政府部門重視的信息資料,我們不一定要在審計報告中予以揭示和反映,但是從發掘和提交審計信息的需要出發,我們可以在“審計日記”中有針對性的記載一些內容。審計日記不需要簡單的概全,需要的是審計人員提供出有用的信息源,我們不能把記載僅僅流於形式。
審計日記並非新增了一項工作,而是完善了審計工作,是審計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審計內部監督進一步完善的標誌。好的制度,落到實處才會效用無窮。反之,不過是一種擺設。唯有克服了初始階段的的繁瑣和無味,堅持方可以取得滴水穿石之功。
全面推行審計日記制度是貫徹落實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的一項重要措施。在近兩年的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深深地體會到寫好審計日記的重要意義不僅在於真實客觀地記錄審計行為與過程,更重要的是全面、系統地提升了審計人員和審計工作的成效。
第一,審計日記是明確審計責任的重要方法。嚴格審計責任是確保審計質量的關鍵,審計日記是審計人員在工作中,除了對實施審計檢查的範圍和方法以及工作思路等方面的真實記錄,它還是檢查審計人員工作狀況,分清審計責任,提升工作成果,防範審計風險,調整工作過程所必需的全面的詳細記載。如果審計人員客觀、真實、全面、完整地記錄審計日記,則體現出審計人員在工作中盡責程度。
第二,審計日記啟迪與梳理著審計人員及審計組的思路。在審計工作中,審計日記反映每日實施審計的全過程和內容,圍繞著審計實施過程中的具體查證過程和結果來寫,包括審計的工作步驟,查閱了哪些文件和資料,找了哪些人談話以及詢問的相關內容等。在此過程中,自然地聯繫到了工作思路、下一步的計劃、重要審計線索及如何深入、採取什麼步驟等。記錄審計日記恰恰是整理和歸納審計人員思路的一個很好的途徑,有利於工作深化與促便工作有成效。
第三,審計日記確實是審計質量控制的保障。實行審計日記制度,實際上是一種過程與程序的全方位控制。它能夠促使審計人員嚴格執行計劃和方案,認真負責地實施審計,同時它還是追究或解脫相關人員責任的重要依據。因為審計質量控制的核心是分清責任,責任明確才能較好地對審計全過程和各層次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控制。
第四,審計日記制度在培育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和素質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促進審計人員自覺地提升分析、思考、判斷、綜合等多方面能力與素質,即通過審計日記,可以分辨出審計人員是否嚴格按照審計實施方案制定的審計重點和具體方法去實施審計,有無沒按照審計實施方案去開展工作的現象,是否會有成效地工作;同時,審計日記也能夠客觀全面地反映出審計人員的知識、專業技術水平,以及職業道德水平,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的水平,使每一個審計問題都能夠得到客觀真實的反映,並記錄過程中培養分析思考能力。
近兩年來,審計實踐證明,認真寫好審計日記,不僅進一步增強了審計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也是審計機關內部監管進一步完善的標誌,較好地完善了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機關體系,在提升審計工作效果上是多方面的,也是較明顯的。
審計日記帶來的效果很明顯,但在我行實際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值得重視和進一步探討。
(一)對審計日記編寫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
審計日記作為新生事物,有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一些審計人員還沒有真正從思想上重視審計日記,沒有充分認識到審計日記的重要性,沒有深刻理解實施審計日記的真正目的。部分審計人員認為審計機關人員少、任務重,能及時完成審計任務最重要,審計日記寫不寫無所謂,甚至認為審計日記是審計工作的累贅,加大了審計成本,是重複勞動。由於審計體制等因素的影響,部分機構審計執法環境不夠凈化,對相關問題的處理不能到位,也影響審計人員編寫審計日記的積極主動性。以上諸多原因導致部分審計人員沒有認真的及時準確地編製審計,日記甚至採取審計項目結束後補寫審計日記的辦法。
(二)審計日記的編寫內容不規範。
一是記載與審計工作無關的事項。有的審計人員審計日記中記載自己所到地方的天氣、地理環境、風土人情,其間還夾雜抒發個人的情感,未能體現審計日記的工作特徵。有的審計人員把別人當天的工作內容記錄在案,卻沒有記錄自己所做的工作。
二是記載內容不能反映實施審計的全過程。文件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日記中列明實施審計的步驟和方法,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和查證結果。即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做出的判斷和結論,所採用的審計方法,是詳查還是抽查,是召開座談會還是問詢當事人,是賬冊核對還是實物盤點,是延伸調查還是發函詢證,是運用計算機審計還是採用傳統的相互核對等,並且是怎樣通過層層分析判斷得出結論的,都要在文字中有所體現。但有的審計人員在審計日記中只記錄了審計結果,卻根本看不出實施了哪些步驟,採取了怎樣的審計方法;有的審計人員只是簡單地把被審計單位賬簿的財務數據、會計分錄、合同和會議記錄等照抄下來,但抄錄的目的和要得出的結論,卻看不出來。
三是記載事項前後銜接落實情況未能體現。審計實施方案中確定的審計內容,由於受審計手段、審計範圍、審計成本和審計重點變化等因素的限制和影響,審計人員沒有實施,但其審計日記中有的沒有交待,有的乾脆沒有反映。有的審計人員在審計日記中記錄了需要引起關注、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的事項,但其後續的審計日記中卻再也找不到相關的內容。造成審計人員雖然關注到了某些重要事項,卻看不出是否進行更深入細緻的調查落實,給審計人員帶來潛在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日記與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聯繫欠緊密。
一是審計日記索引號與審計工作底稿索引號不相適應。農總行文件規定,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應分別編製索引號,審計日記與審計工作底稿的對應關係應在審計日記中通過索引號加以註明。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審計日記編製在先,工作底稿編製在後,因此編寫審計日記時難以用索引註明與審計工作底稿的對應關係,工作程序上發生了紊亂。
二是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問題存在未在審計日記中反映的情況,審計日記中記錄的重要事項也未在審計結果中得到全面反映。
(四)審計日記的保障制度不健全。
審計日記是是建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重要手段,但我行此項工作的相關監督檢查機制和獎懲考核措施還未完全建立,突擊完成審計日記的編製工作還時有發生,不能完全做到逐日編寫。
目前,審計日記是否及時編製沒有檢查,編製的好壞沒有具體的評判標準,與審計人員的激勵考核機制不掛鉤,是審計日記難以達到預期效果的最直接因素。
(一)端正思想,提高對審計日記制度的認識。
審計日記是審計人員現場審計的“黑匣子”要歸入審計檔案,當出現審計責任時可據此分清責任,有效地保護自己;審計機關通過檢查審計日記,能夠及時了解審計人員具體工作思路,採用的審計步驟和方法是否恰當,結論是否正確,以強化審計現場的質量控制。因此,那種認為審計日記寫與不寫無所謂,審計日記是審計工作的累贅的錯誤認識是不可取的。為了防範審計風險、分清審計責任,就要提高對審計日記制度重要性的認識,把“要我寫審計日記”變為“我要寫審計日記”,從思想認識上切實轉變過來。
(二)規範編寫,真正體現審計人員的思路、步驟和方法。
審計日記作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必要手段和審計人員現場審計質量控制的原始記錄,除具有一般日記的特徵外,編寫時更要突出審計工作的專業特點,并力求做到八要:
1.審計日記記錄要真實。審計日記記錄是否真實是寫好審計日記的基礎,如果記錄的情況不真實就失掉了審計日記的基本價值。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記錄的內容要符合客觀實際,準確無誤,並能反映出審計工作的本質和過程,不能以假亂真,以偏蓋全。.
2.審計日記行文要嚴謹。審計日記絕不是形式主義、文牘主義的記錄,它有著客觀真實的作用。寫好一篇審計日記,要提倡樸實、嚴謹、通順、簡練的文風,切忌華而不實嘩眾取寵,更要反對假話、大話、套話、廢話。
3.審計日記語言要恰當。審計日記撰寫要合乎語法,必須準確用詞。若用詞不當,就會詞不達意,表述不清。審計日記宜採用紀實寫法,語言力求準確,簡明扼要,要把一天工作中的所想、所做充分表達出來。
4.審計日記格式要規範。審計日記要準確記錄審計項目名稱、審計人員姓名、審計分工、實施審計日期、審計具體內容、索引號、頁次等基本要素,格式要統一,避免要素殘缺和自創格式,以利於審計日記的匯總和歸檔。
5.審計日記重點要突出。審計日記重點記錄的是實施審計的過程,反映的是實施審計的軌跡和審計結論的軌跡。因此,撰寫審計日記忌諱東拉西扯,離題萬里。
6.審計日記內容要完整。審計日記記載的審計工作具體內容包括審計事項的名稱、實施審計的步驟和方法、審計查閱的資料名稱和數量、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和查證結果、其它需要記錄的情況等。這些內容都是與審計過程有關的,與審計工作無關的事項盡量避免記載,並且要避免只記載審計結果,不記載實施審計的步驟和方法,或只記載了具有審計成果的工作過程,而忽視記載由於審計手段、範圍、成本等因素限制無明顯審計成果的工作過程。凡此種種會使閱讀者看不到審計項目中的難點與問題,看不到審計工作過程的全過程,這既不利於審計工作的開展,也給審計人員帶來潛在的審計風險。因此,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做出的判斷和結論所採用的審計方法都要在日記中有所體現。
7.審計日記的結論要準確。
審計日記要體現出審計人員的審計思路、審計步驟、審計方法、審計判斷的依據和形成結論的理由。
即每日所做的事情有哪些,要解決什麼問題,是怎樣解決的,結果如何都要在審計日記中準確體現。
8.審計日記撰寫要及時。審計日記是原始的、現場的記錄,審計人員應當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及時編寫審計日記。特別是對複雜的審計過程,如果不及時記錄,事後很容易遺忘。審計日記的撰寫要有連續性,要逐日記載,即使抽不出時間編寫當天的審計日記,也要在近期補上,如果事隔很久再補記恐怕會造成很大程度上的信息遺失。如時間上雖有間隔、但屬於兩個連續的審計工作日,這兩天編寫的審計日記應是相互關聯和銜接的。審計日記切忌平時不記、突擊引記、抄錄複製、敷衍了事,這就失去了審計日記撰寫的本來意義。
(三)審計日記編製要與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相互呼應。
一是正確認識審計日記與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的關係。審計日記相當於會計賬簿,統領審計事項;審計底稿相當於會計的記賬憑證,是某審計事項的審計證據的匯總,審計證據相當於會計的原始憑證。審計日記與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的對應關係應當在審計日記中通過索引號加以註明。
二是審計日記與審計方案、審計工作底稿以及審計報告等環節共同構成一個具有嚴密邏輯、環環相扣的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問題都能在審計日記中得到體現,審計日記編寫應當與審計事項緊密相關,內容真實完整、撰寫簡明扼要。
(四)建立審計日記的檢查考核機制。
審計組組長或其委託的有資格的審計人員要及時檢查、督促審計人員編寫審計日記,對審計日記記錄內容、記錄方法進行指導。上級審計部門應組織人員不定期地對各個審計組的審計日記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審計項目質量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審計日記與審計項目、審計人員掛鉤考核機制,將審計日記編製納入審計機關審計人員日常考核,使審計日記的編寫情況與優秀審計項目、先進部門、先進個人和個人業務能力評比考核直接掛鉤,獎優罰劣,獎勤罰懶,以監督機制推動審計日記制度的貫徹實施,保障審計日記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