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質量控制

審計質量控制

所謂審計質量控制是指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為確保審計質量,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和運用的各項政策和程序。控制政策是指基本方針和策略。是採用科學的組織手段和技術方法,使各項審計管理工作和審計業務工作按預定目標和在規定程序中運作,以便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提高審計工作水平和審計工作效率。審計質量控制包括計劃、實施、檢查、分析和反饋等一系列活動。審計質量控制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途徑。通過質量控制,可以降低風險,促進審計工作的發展,使審計工作適應企業內外部環境變化的需要。

簡介


控制程序是指具體措施和方法。它是駕御、控制審計工作全過程,提高審計質量,確保實現審計目標的重要手段。
廣義上的審計質量,是指審計工作的優劣程度,或者說審計質量是滿足人們對審計結果運用的程度。
狹義上的審計質量是指一個特定審計項目審計目標的實現程度和對相關職業規範的遵守情況。審計項目質量是審計質量的核心,抓好審計項目質量是審計質量的落腳點。
要提高審計質量,必須加強審計質量控制。
審計質量控制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對影響審計質量的各個要素進行全面的規劃和安排,才能形成一個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所謂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指審計組織及其審計人員為加強審計質量控制,達到預期的質量標準而建立的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一組要素。它包括實現審計質量目標的組織結構及物質手段、各機構的職責、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序等。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切實提高審計質量,實現審計目標的重要保證。

現狀


審計質量的核心是審計成果的質量。目前,我們的審計成果普遍是“粗加工”多、“深加工”少,“初級產品”多、“精細產品”少。在目前情況下缺乏統一的質量標準,各企業的審計環境、審計地位、審計技術方法、審計人員素質等參差不齊,嚴重製約著審計工作質量。具體到審計項目,主要表現為:
一是審計計劃不夠科學,審計目標不夠明確,工作計劃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隨意性;
二是審計準備不夠充分,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制定的審計方案脫離實際,操作指導性不強,審計重點不夠突出;
三是審計實施不夠徹底,真實性審計質量不高,重大問題沒有查深查透;
四是審計定性不夠準確,審計取證、編製審計工作底稿缺乏嚴格規範,隨意性比較大;
五是審計工作底稿複核不夠細緻甚至沒有人複核,差錯率較高;
六是審計綜合分析不夠透徹,審計意見缺乏針對性、建設性和可操作性,審計報告格式幾乎千篇一律,其質量和水平不高;
七是審計成果運用不夠,審計工作有效性未能得到充分發揮。

標準


標準是衡量事物的準則,是計量工作成果的尺度,是控制的前提。要提高和保證審計質量,就必須依法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質量標準。審計質量有兩方面的規定性,即審計管理質量和審計業務質量。因此,審計質量標準可分為審計管理質量標準和審計業務質量標準。
1.審計管理質量標準
審計管理質量標準是衡量審計組織在編製審計項目計劃、設定審計組織的職責和許可權、使用審計人員和組織分工、審計複核、審計執法檢查、審計項目考評、審計檔案管理等方面所應遵循的準則。作為衡量審計管理質量的標準,必須反映這些內容的要求,但同時還必須遵循具體審計管理工作的一般規律並體現審計組織的現實,即審計管理質量標準必須具有指導性、約束性、權威性和適應性相結合的特性。
2.審計業務質量標準
審計業務質量內容包括審計方案、審計方法、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審計報告、審計意見等方面的規定性。審計業務質量是審計管理質量的具體體現,審計管理質量直接作用審計業務質量。審計業務質量標準必須反映審計管理質量標準對其的規定性,也只有在審計管理質量標準的限定下制定審計業務質量標準,才能保證審計質量標準的完整統一。因為審計管理質量標準屬於形式標準,而審計業務質量標準屬於實質標準,故更為豐富具體。審計業務質量標準應在標識一致、記錄完整、編排有序、文字精當、用語規範、邏輯清楚、觀點鮮明、調查周詳定性準確等方面做出具體的約定。另外,還應對揭示問題的深度、審計意見採納率、取得效益的金額等方面規定必要的指標。
3.審計質量標準同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範的關係
審計質量標準必須反映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條例的要求,必須遵守通用的審計準則和具體的審計操作規範。相關的法律法規、準則、業務規範如《憲法》、《審計法》、《會計法》、《公司法》、《銀行法》、《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以及其相關的實施條例等應構成審計質量標準的基礎。

作用


(1)審計質量控制是保證獨立審計準則得到遵守和落實的重要手段。沒有質量控制,獨立審計準則的運用只能流於形式,無法達到預期的目的。
(2)審計質量控制是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且在該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註冊會計師職業界非常重視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及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而作為審計實施主體的會計師事務所本身實際上也存在內部控制的問題。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控制從某種意義上講比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重要得多,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的失敗必將導致審計的失敗,審計的失敗將影響各相關方的利益。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控制如同其他企業一樣,主要包括資產控制、會計控制和質量控制三大部分。
對會計師事務所而言,資產控制和會計控制的要求及內容,同其他企業的相關控制相比,並無實質性區別,都受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的約束,只是繁簡程度的不同。但應看到,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從某種意義上講比普通工商企業更加複雜,因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質量並不完全取決於事務所從業人員的主觀努力,還深受被審計單位內控狀況、信用狀況等客觀因素的影響。不僅如此,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還隨時面臨激烈的同業競爭、廣泛的社會監督和法律訴訟案件的威脅。因此,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控制應以質量控制為重點。
(3)審計質量控制是會計師事務所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整個註冊會計師職業贏得社會信任的重要措施。也就是說,質量控制的好壞不僅關係著會計師事務所的存亡,而且還直接關係到整個註冊會計師職業的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