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選

明代的官員

林廷選,生卒年不詳,字舜舉,號竹田,長樂縣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進士,授蘇州府推官,屢決疑獄,民敬服,賦《青天謠》以頌。官至右都御史。

人物經歷


林廷選,弘治五年(1492年),授監察御史、巡按廣西。弘治九年(1496年),遷浙江僉事,轉副使,弘治十八年(1505年),遷廣東按察使。正德四年(1509年),升江西右布政使,轉浙江左布政、遷南京大理寺卿,晉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督廣5年,習知地方險易、土酋順逆,廷選一意招撫,力戒濫殺。后以年老,連疏乞休,俱慰留,擢南京工部尚書。復上疏乞休,獲准。家居十餘年,奉身清約,建祖祠、設義田以周濟族屬,卒贈太子少保。
正德四年(1509)林廷選升任江西右布政使司,正德五年轉浙江布政使,不久遷大理寺卿、南京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廣西上思州原為土官治理,明政府實行“改土歸流”后,由政府委任官吏管理。夷目黃錙等人聚眾攻州府,欲奪官印。廷選派兵討平叛亂,捕獲黃錙,把他關進潯州監獄。不久黃錙越獄逃走,召集舊部再度叛亂,廷選又帶兵捕獲黃錙。正德八年廣西李天寶等人聚眾作亂,林廷選帶兵討平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