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哮喘雜誌

中華哮喘雜誌

《中華哮喘雜誌》是新聞出版總署“十一五”國家重點出版規劃立項的電子連續出版物之一,由衛生部主管,中華醫學會主辦,中華醫學電子音像出版社出版。《中華哮喘雜誌》以紙質版導讀多媒體光碟(CD-ROM)為主的哮喘專業雜誌。本刊以電子期刊特有表現形式,圖文聲像並茂,並具有較強的互動性,報道信息容量大。

雜誌簡介


《中華哮喘雜誌》是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衛生部主管,中華醫學會主辦,中華醫學電子音像出版社出版,中華哮喘聯盟協辦的學術性電子期刊。2007 年4月試刊,2008年雙月刊。出版日期每年雙月5日出版發行。
《中華哮喘雜誌》(雙月刊)試刊於2007年第二季度正式出版,本刊是新聞出版總署(新出音[2007]313 號)“十一五”國家重點出版規劃立項的電子連續出版物之一。該刊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主管,中華醫學會主辦,中華醫學電子音像出版社出版,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中華哮喘雜誌》以CD-ROM 光碟附導讀形式出版發行,除具有傳統媒體的特性,在形式上又具有新的突破,體現在負載內容呈現的多樣性,不僅可以傳遞文字信息和圖形信息,還可以傳遞語音、視頻課件,例如展示新術式的過程可以在文字敘述的基礎上附加重點操作的視頻錄像,使期刊傳播信息的功能達到新的高度。

報道內容


《中華哮喘雜誌》主要刊登內容為國內外哮喘發展動態、臨床診療重要進展;大中型醫院臨床醫師對哮喘及疑難病例的診療經驗;基層臨床醫師對地方哮喘病例的報道;基層臨床工作者的創新、發明等。

雜誌欄目


主要欄目

述評、專家講座、基礎研究、臨床研究、經驗交流、病例報告、綜述、病例薈萃、新葯介紹等。

特色欄目

“繼續醫學教育”,每期將邀請國內知名專家作30~40 分種的視頻講座,可視性強,是呼吸醫生了解當前學科最新知識,掌握最新技術的有效手段。

辦刊宗旨


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和政策,貫徹理論與實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辦刊方針,反映國內、外有關哮喘方面的最新進展,促進哮喘防治工作和學術交流。

讀者對象


呼吸科、急診科、ICU、小兒科、老年科、變態反應科醫師以及從事哮喘研究的專家和學者。

來稿要求


文稿

應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可讀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語言精鍊,層次清楚,數據準確,術語規範。

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順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投稿后一般不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及郵政編碼應注於文題頁左下方。作者應是:①參與選題、設計、組織研究計劃實施或參與資料分析、解釋者;②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主要內容者;③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能在學術上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確對該文負責的關鍵人物。不宜作為作者,但對該研究有貢獻者可在志謝中列出。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徵得本人同意,並有書面證明。

摘要

論著、綜述需附中、英文摘要,論著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或觀察到的主要現象)及結論四部分。綜述需附信息性摘要。摘要採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語。英文摘要尚應包括文題、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姓的每個字母均大寫,名的首字母大寫,雙字名中間加連字元)、單位名稱(含科室)、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名。不屬同一單位時,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時在其單位名稱首字母左上角加“*”。

關鍵詞

論著性文章需標引2~5個關鍵詞。請盡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辦法:①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②可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③必要時,可採用慣用的自由詞(排列於最後)。關鍵詞中的縮寫詞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如“HBsAg”應標引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個英文關鍵詞第一個詞的首字母大寫,各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醫學名詞

以1989年以後由全國自然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稱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辭彙》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7年版《中國藥品通用名稱》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辭彙》(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採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

圖表

每幅圖表單佔1頁,集中附於文後,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號。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文字等應置於圖(表)下方、註釋中,並在註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共知共用的縮寫和全稱。本刊採用三線表(頂線、表頭線及底線),如遇有合計或統計學處理行(如t值、P值等),則在這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線條圖應墨繪在白紙上,高寬比例應為5∶7左右。以計算機製圖者應提供激光列印圖樣。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圖中需標註的符號(包括箭頭)請標在另紙圖形輪廓上,不要直接寫在照片上。每幅圖的背面應貼上標籤,註明圖號、作者姓名及圖的上下方向。圖片不可折損。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所有圖(表)需在正文的相應位置標出“見圖(表)×”字樣。

計量單位

執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2001年中華醫學會雜誌社編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一書。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應改為ng•kg-1•d-1;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於1條時應採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應採用ng•kg-1•min-1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冪亦不可混用,如前述不宜採用ng/kg•min-1的形式。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弧內寫舊制單位數值;但如同一計量單位反覆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計量單位與舊制單位的換算係數,然後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舊稱光密度)的符號為A,“A”為斜體字。

數字

執行GB/T 15835-1995《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小數點前或后超過4位數字時,每3位數字一組,組間空1/4個漢字空,如“1,329.476,52”應寫成“1309.476 52”,只有4位時不空格。序數詞和年份、頁數、部隊番號、儀錶型號、標準號不分節。百分數的範圍和偏差,前一個數字的百分符號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寫成5~95%,50.2%±0.6%不要寫成 50.2±0.6%。附帶長度單位的數值相乘,按下列方式書寫:4 cm×3 cm×5 cm,而不寫成4×3×5 cm3。

統計學符號

按GB 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如下:①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中位數仍用M);②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③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④t檢驗用英文小寫t;⑤F檢驗用英文大寫F;⑥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⑦相關係數用英文小寫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寫ν;⑨概率用英文大寫P。以上符號均用斜體。

統計研究設計

應交代統計研究設計的名稱和主要做法,如調查設計(分為前瞻性、回顧性還是橫斷面調查研究),實驗設計(應交代具體的設計類型,如自身配對設計、成組設計、交叉設計、析因設計、正交設計等),臨床試驗設計(應交代屬於第幾期臨床試驗,採用了何種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應圍繞四個基本原則(重複、隨機、對照、均衡)概要說明,尤其要交代如何控制重要非試驗因素的干擾和影響。

資料的表達與描述

用±s表示近似服從正態分佈的定量資料,用M(QR)表達呈偏態分佈的定量資料;用統計表時,要合理安排縱橫標目,並將數據的含義及計量單位表達清楚;用統計圖時,所用統計圖的類型應與資料性質匹配,數軸上刻度值的標法符合數學原則,並標明坐標軸名稱和計量單位;用相對數時,分母不宜小於20,要注意區分百分率與百分比。

統計分析方法的選擇

對於定量資料,應根據所採用的設計類型、資料所具備的條件和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t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對於定性資料,應根據所採用的設計類型、定性變數的性質和頻數所具備的條件以及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χ2檢驗。對於回歸分析,應結合專業知識和散布圖,選用合適的回歸類型,不應盲目套用簡單直線回歸分析,對具有重複實驗數據的回歸分析資料,不應簡單化處理;對於多因素多指標資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礎上,儘可能運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

統計結果的解釋和表達

當P<0.05或P<0.01時,應說對比組之間的差異具有顯著或非常顯著性意義,而不應說對比組之間具有顯著性的差別;應寫明所用統計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如成組設計資料的t檢驗、兩因素析因設計資料的方差分析、多個均數之間兩兩比較的q檢驗等)、統計量的具體值(如t=3.45,χ2=4.68,F=6.79),應儘可能給出具體的P值(如:P=0.0238);當涉及到總體參數時,在給出顯著性檢驗結果的同時,還應給出95%可信區間。

縮略語

摘要中盡量不用縮略語,正文中出現5次以上時才用。用時於首次出現處(摘要、正文均需要)先敘述其全稱,然後括弧注出漢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共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縮略語不得移行。

參考文獻

按GB 7714-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採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列出並編順序號。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時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稱的縮寫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漢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必須著錄起止頁。參考文獻必須與原文核對無誤。將參考文獻按引用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排列於文末。

獲基金資助及獲獎稿件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註於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之,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並附相應基金資助證書複印件。論文刊登后獲獎者,請及時通知編輯部,並附獲獎證書複印件。

來稿格式

來稿應一式3份(包括圖表等),以便同時送審,縮短審理周期。要求字跡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獻應隔行列印。特殊文種、上下角標符號、需排斜體等應予圈住並註明。通過E-mail將該文的電子版傳到編輯部。並請註明作者或聯繫人的詳細通訊地址、郵編、E-mail地址、電話、傳真和手機。

來稿必須附單位證明信

證明信應註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內容真實無抄襲、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無爭議等事項。一旦發現一稿兩投,將立即退稿;而一旦發現同一稿在本刊及他刊重複刊出,本刊將刊登該文系重複發表的聲明,在中華醫學會系列雜誌上通報,並在2年內拒絕以該文第一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

相關費用

來稿須付稿件處理費,每篇40元,第一作者為中華醫學會會員(需提供會員證複印件)免付稿件處理費。稿件確認刊登后需付版面費。刊印彩圖者需另付彩圖印製工本費。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光碟版、網路版稿酬),贈當期光碟雜誌1套。

注意事項


本刊對重大研究成果,將採用“快速通道”方式審理,並以最快速度發表。本刊對來稿以信函或不同規模的集會方式邀請同行專家予以評審。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凡來稿在接到本刊回執后3個月內未再接到稿件處理書面意見者,系仍在審理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請先與本刊聯繫。請作者自留底稿。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來稿決定錄用后,由作者親筆簽署論文專有使用權授權書,專有使用權歸中華醫學會所有。中華醫學會有權以紙載體形式、光碟、網路期刊等其它方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