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體育局
佛山市體育局
佛山市體育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貫徹黨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編製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市體育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群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民健身條例》的實施;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三)擬訂全市業餘體育訓練工作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和競技體育項目設置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
(四)審核本市承辦的國際(雙邊)及全國、全省體育比賽並提出建議,負責在本市舉辦的重大體育競賽和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
(六)負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體育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
(七)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體育系統及本市體育外事工作。
(八)組織和指導體育科研工作,開展體育骨幹的培訓工作。
(九)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體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審批服務科、體育市場管理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做好各科室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的文秘、檔案、保密、會計、出納和行政事務管理;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宣傳教育、人事、勞動工資、信訪、社會保險、工、青、婦、計劃生育、統計、國有資產、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體育外事和市級體育經費預算工作;負責本市承辦的國際(雙邊)及全國、全省體育比賽的審核工作。擬訂全市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市體育彩票銷售和體育經營場所管理;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體育法》等有關體育經營活動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監督管理高危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協調行政審批工作。
(二)群眾體育科
擬訂全市群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民健身條例》的實施;指導和管理行業和群眾性單項體育協會的工作;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加強全市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管理;監督和管理全市健身氣功活動;組織開展全市群眾體育綜合運動會及組織運動隊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工作。
(三)訓練競賽科
擬訂全市訓練競賽工作計劃,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全市體校網路建設和項目設置、布局;組織、協調本市運動隊備戰和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指導學校體育的開展,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組織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和承辦省級以上大型賽事;指導和監督檢查國家二級裁判員、國家二級運動員核准工作。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5名(含派駐紀檢組監察室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