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學院圖書館

常州工學院圖書館

常州工學院圖書館現有館舍兩處,本部圖書館和新北校區圖書館。本部圖書館大樓主體六層,館內設有 5 個書庫, 6 個閱覽室;新北校區設有 4 個書庫, 4 個閱覽室,均實行藏、借、閱、檢、管一體化開放式的服務和管理模式。圖書館的業務工作及管理工作通過採用目前國內較先進的自動化管理系統實行全流程計算機自動化管理。

館舍建設


圖書館館藏資源豐富,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逐漸形成了多學科、綜合性大學圖書館館藏特色。現有印刷型圖書96萬餘冊,電子圖書100萬種(超星電子圖書館),中文報刊8000餘種(含電子期刊),外文期刊5000餘種(含電子期刊),各種應用軟體,電子圖書,資料庫光碟近2000張。訂閱當年期刊 1667 種,報紙 162 種。圖書館藏書文理兼收,以學術性和研究性書刊、教學參考書和工具書為重點。圖書館共設有兩個電子閱覽室,通過館藏的光碟資料庫、在線資料庫、鏡像資料庫、自建資料庫、電子圖書等,為讀者提供全方位的網上信息查詢、瀏覽、下載等服務;同時還配有 9 台公共檢索終端,為讀者提供書目查詢、讀者信息查詢以及圖書館指南性信息服務。

開放時間


校本部圖書館藏書布局及開放時間:
部 門地點與聯繫電話周一至周五周六至周日
報刊閱覽室圖書館東側一樓7:50-22:007:50-22:00
科技書庫(1)圖書館西側一樓7:50-17:30不開放
工具書閱覽室圖書館東側二樓南面
7:50-11:00
13:00-17:00
不開放
科技書庫(2)圖書館西側二樓7:50-17:30不開放
電子閱覽室圖書館二樓大廳南側7:50-22:007:50-22:00
社科參考借閱室圖書館東側三樓7:50-22:007:50-22:00
社科書庫(2)圖書館西側三樓7:50-17:30不開放
科技參考借閱室圖書館東側四樓7:50-22:007:50-22:00
社科書庫(1)圖書館西側四樓7:50-17:30不開放
過刊庫/外文書庫圖書館東側五樓
7:50-11:30
13:30-17:00
不開放
提存書庫圖書館西側五樓
7:50-11:30
13:30-17:00
不開放
總還書處圖書館西側二樓 科技書庫2內9:00-16:00不開放
新北校區圖書館藏書布局及開放時間:
部 門地點與聯繫電話周一至周五周六至周日
新北書庫一圖書館二樓正東7:50-17:30不開放
新北文學書庫圖書館二樓正東7:50-16:30不開放
新北藝術書庫圖書館二樓北側7:50-16:30不開放
新北報刊閱覽室圖書館二樓南側7:50-22:007:50-22:00
新北經濟學書庫圖書館二樓南側8:50-16:30不開放
新北工具書閱覽室兼參考諮詢室圖書館二樓北側9:20-16:30不開放
新北書庫二圖書館三樓正東7:50-17:00不開放
新北語言文字書庫圖書館三樓南側9:20-16:30不開放
新北電子閱覽室圖書館三樓南側7:50-22:007:50-22:00
新北過刊閱覽室圖書館三樓北側
7:50-11:30
13:30-17:00
不開放 

借閱規則


一、凡本院教職工、學生及外單位校友,按規定可向本館領取借書證,並憑本人借書證向各書庫借閱圖書。
二、凡遇所需圖書已借出,讀者可向書庫管理人員辦理預約手續等待通知辦理借閱。
三、為加快圖書流通,最大限度滿足讀者需要,特對借閱圖書的數量和借期規定如下:
讀者類型借閱總冊數(含光碟、過刊)借閱期限(天)
一般書庫參考閱覽室一般書庫參考閱覽室
教工1529030
學生1023030
離退休5/60/
外單位3/30/
四、校外讀者辦理借書證時,需持單位介紹信,並交納工本費、保證金(保證金在辦理退證手續時退還)。
五、本館實行超期罰款制度,讀者所借書籍必須按期歸還,如確因需要續借者,必須本人帶借書證和需續借的書刊,在到期前及時到書庫辦理續借手續,否則作超期處理。超期6個月不歸還者,作丟失賠償處理。
六、借書證如有遺失,應及時到圖書館掛失,掛失前被人冒借的圖書由讀者本人賠償。補辦借書證時,應書面說明理由,並經所在部門或系證明方可辦理。
七、讀者應愛護圖書,如有污損、缺頁、遺失等情況,按本館《違章處罰和賠償辦法》處理。
八、讀者對所借圖書應當場進行檢查,發現書內有污損、塗寫、撕頁、“開天窗”等情況,應向管理員說明,以明責任,否則由讀者負責。

規章制度


一、凡違反本館規章制度又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停止借閱直至報請學院給予紀律處分。
二、書刊到期應主動歸還,超期按每天罰款0.05元累計,短期借閱按每天罰款0.20元累計,超期7天內不予罰款,罰款從第8天算起。
三、對污損書刊者,給予批評教育、停止借閱並處以相應的罰款。污損但不影響使用者,處以每頁0.50元罰款,影響使用者處以每頁1元罰款,污損特別嚴重者,按丟失書刊處理。
四、書刊撕頁、開天窗者按丟失書刊處理。
五、凡遺失書刊者,應在1個月內以同版本之書刊賠償,每冊收加工費3元,不能賠償原書刊時,按下列規定處理:一般書刊按定價3倍賠償貴重珍本、成套或連續圖書、期刊等按原成套價5倍賠償原版書刊按當前匯率摺合人民幣的3~5倍賠償樣本圖書按定價5倍賠償。
六、對偷竊書刊資料者,除追回原物和處以相應罰款外,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報請學院給予紀律處分。
七、遺失借書證應及時申報掛失,掛失前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
八、本辦法未包括的違章行為的處罰由本館酌情處理。

入館須知


一、進館者需佩戴校徽或出示證件,要文明禮貌,衣著整潔,不得穿內背心、短內褲、拖鞋進館。
二、要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館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三、要維護大樓安全,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進館,主樓內禁止吸煙。
四、要保持安靜,不準高聲喧嘩、唱歌、吵鬧、吹口哨和相互追逐。
五、要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要賠償。
六、嚴禁隨地吐痰,不準亂丟果皮紙屑,更不得向窗外投擲雜物。
七、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與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公開檢查、處以罰款直至報請學院給予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