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監察委員會
梅州市監察委員會
梅州市監察委員會是梅州市地方政府主管監察的政府機構。
2018年1月19日,梅州市監察委員會掛牌暨成立大會舉行。市委書記譚君鐵、市長方利旭為梅州市監察委員會掛牌揭幕,標誌著梅州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邁入新階段。
2018年1月22日,梅州市梅江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至此,梅州市8個縣(市、區)監察委員會全部掛牌成立。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 改革。推動國家監察制度改革,設立監察委員會,首要目的是加強黨對於反腐 敗工作的領導,確保強有力的監察監督覆蓋公權力運行,真正實現“不敢腐” 、“不能腐”。
監察委員會的設立,有效整合了黨委紀律檢查、政府監察、預防腐敗和檢 察院反貪反瀆等職能和力量,將有助於提高預防和懲治腐敗的整體效能,形成 合力,避免反腐監察“政出多門”,並有助於推進預防和懲治腐敗的社會化體 系的規範建設。監察委員會的設立,同時也將實現懲治腐敗的程序化和法治化,為構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態提供凈化保障。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建設,組織協調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成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及市政府決議、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的組織和市管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三)負責查處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政府及其領導成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和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四)負責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政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擬訂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規章制度。
(六)負責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和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執法監察工作以及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和督促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相關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市預防腐敗工作規劃、政策、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八)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九)會同市直各有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理紀檢監察幹部,以市紀委會同市委組織部為主做好各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審核各縣(市、區)紀檢監察部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市直單位內設紀檢監察機構主要領導幹部人選;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統一管理市紀委、市監察局各派駐(出)機構的幹部;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省預防腐敗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梅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蔣萬軍
梅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謝志雲、劉銳清、陳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