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民政局
吳川市民政局
吳川市民政局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及敬老院、農村互助互濟組織的建設;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我市民政事務發展計劃。
(二)負責擁軍優屬和優待撫恤、烈士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犧牲病故部隊幹部的家屬撫恤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伍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和轉業志願兵、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休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優撫醫院工作。
(五)負責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單位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事業單位、福利機構、福利生產企業和城市社區福利服務工作。
(七)負責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八)負責老年人、孤兒、棄嬰(童)、五保戶、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眾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十)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負責社區建設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市行政區域規劃;負責辦理鎮、街道和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鎮、街道行政區劃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鎮、街道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地名管理工作;審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婚姻服務機構和婚姻介紹機構的指導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鎮、街道政務公開推行監督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性社團及湛江市委託我市管理的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十六)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十七)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十八)負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孫浩
(一)辦公室
(二)紀檢組
(三)計劃財務股
(四)優撫安置股
(五)救災救濟股
(六)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七)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地名股
(八)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九)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