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商務局

嘉峪關市商務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1號)和《中共嘉峪關市委、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2010〕11號)精神,設立嘉峪關市商務局(與市酒類商品管理局合署),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荔瑾為嘉峪關市商務局局長。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和食鹽流通管理職責,划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划入的職責
1.將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划入市商務局。
2.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散裝水泥推廣等職責,划入市商務局承擔。
3.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職責,划入市商務局承擔。
4.將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等職責划入市商務局。

現任領導


局長:荔瑾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商貿業發展規劃;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我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市場體系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落實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負責酒類和藥品等商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貫徹落實酒類和藥品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機動車回收的管理職責,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管和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
(七)貫徹落實全市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落實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貫徹落實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九)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全市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實施招商引資政策;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核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查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綜合協調經濟技術開發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落實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對市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進行管理,負責牽頭我市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民間組織對我市的無償援助項目及贈款工作。
(十三)承擔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的組織工作;管理各類涉外商務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四)負責全市商務新聞發布會、宣傳工作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市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五)負責全市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商務領域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務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商務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處理局機關日常黨務和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宣傳、會務、檔案、後勤和車輛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財務預決算及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要保密、政務公開、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資產、退休幹部和破產企業離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承擔幹部職工政治思想教育、理論業務學習、發展黨員和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安全保衛、社會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等黨群工作。
(二)市場體系建設科
組織擬訂並實施規範全市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推廣先進流通技術;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三)服務業管理科
承擔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洗浴、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及家政服務等行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商務領域物流發展規劃,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四)食品流通監管科
執行落實有關食品放心工程、三綠工程等政策法規;負責全市屠宰行業的發展規劃、家畜(禽)定點屠宰和肉類冷藏加工行業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肉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肉類行業定點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
(五)酒類商品管理科
貫徹實施酒類商品管理法規和政策;調查研究酒類商品生產經營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擬定酒類商品管理措施和實施意見;負責對全市酒類商品生產、流通的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酒類生產、流通發展規劃和扶持地方名優酒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酒類商品市場形勢的分析預測;發布酒類商品信息,指導生產、引導消費;負責對辦理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的資格審查、發證和年審工作;負責對酒類商品零售的備案工作;組織協同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生產、銷售的酒類商品質量進行定期監督檢測工作。
(六)對外經濟貿易科(掛市口岸管理辦公室和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嘉峪關組委會辦公室)
負責對外貿易工作,落實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組織年度出口商品計劃的實施;負責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發放及各類配額、重要工業品、原材料、農產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承辦企業外貿經營資格及進出口商品經營範圍的審核與登記發證;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國家有關加工貿易政策;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擬訂和執行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劃;依法監督進口機電設備採購項目招投標活動,承辦從事工程建設有關的進口機電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初審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招標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歸口管理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技術貿易及涉及到進出口管制的敏感物項的管理工作;負責技術進出口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口岸申報管理工作,指導進出口交易會、境外商品展會和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工作,擬訂全市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的政策、法規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引進外商投資及其促進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工作;負責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管理全市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出口業務;負責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的監測、分析及統計工作;負責國際援助工作,落實、管理和組織全市接受聯合國、友好國家、國際民間組織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工作;申報、爭取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監督受援項目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
(七)市場運行調節科
監測分析全市消費品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的相關工作,承擔因嚴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戰爭、恐怖襲擊或其他事件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預案制訂、信息發布、商品儲備等工作;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監管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重要流通企業的監測管理;負責全市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職責;負責家電下鄉企業備案、申報、銷售監管等工作。
(八)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
承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政策,承擔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的協調管理;貫徹落實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等工作;負責培育和完善全市醫藥市場流通體系,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醫藥行業協會實行自律,開展行業培訓;維護醫藥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做好對災情、疫情、軍需戰略藥品及器械的申報工作。

人員編製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製16名(含軍轉幹部編製2名),機關後勤事業編製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1名兼酒類商品管理局局長)、紀委書記1名、貿促會會長1名,科級幹部職數8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嘉峪關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嘉峪關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