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審慎管理
宏觀審慎管理
宏觀審慎管理(a system of prudent macro management)是與微觀審慎監管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對微觀審慎監管的升華。微觀審慎監管更關注個體金融機構的安全與穩定,宏觀審慎管理則更關注整個金融系統的穩定。
宏觀審慎管理的核心,是從宏觀的、逆周期的視角採取措施,防範由金融體系順周期波動和跨部門傳染導致的系統性風險,維護貨幣和金融體系的穩定。作為危機後國際金融管理改革的核心內容,國際社會強化宏觀審慎政策的努力已取得積極進展,初步形成了可操作的政策框架。
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主要經濟體和國際組織都在積極探索拓展新的宏觀調控和系統風險管理工具,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宏觀審慎管理。
人民銀行發布2009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下一階段主要政策思路之一是逐步建立起宏觀審慎管理的制度並納入宏觀調控政策框架,發揮其跨周期的逆風向調節功能,保持金融體系穩健,增強金融持續支持經濟發展的能力。
從政策工具來講,要求金融機構實施逆周期的最低資本要求和資本緩衝,並採取更為穩健的撥備方法,以增強金融體系抵禦風險的能力,平滑跨周期的貸款投放和經濟波動。
從跨機構來看,宏觀審慎管理要考慮不同機構間相互影響導致的系統性風險,通過加強對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監管、改進對交易對手的風險計量和控制等來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
一、是基本金融危機后全球金融治理的制度框架。
二、是不能滿足於現今國際社會相關的治理政策,而應以更積極的姿態,呼籲並參與改善國際貨幣體系的一系列行動,約束美元對內政策目標和作為國際貨幣應盡義務的不對稱行為,尋求大國貨幣間的匯率穩定機制。
三、是充分認識現今國際社會“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不全面、不徹底的情況,認識到改善國際貨幣體系是一個漸進的長期複雜過程,儘可能處理好自己的對外經濟政策,包括匯率、資本管理政策,努力構築防範外部衝擊的“防火牆”。必須認識到,如今關於全球金融治理的制度框架,是權威的,但未必是全面的,是針對自己國家所迫切需要的。
四、是鑒於不同國情下宏觀審慎管理應有的不同思考,特別是在中國資本管制尚未完全放開、中國經濟又存在相對較高潛在增長率的前提下,要儘可能保護好、動運用好金融資源,以推動經濟的增長。危機后發達經濟體正需要去槓桿化、縮減信用。而中國正處於鼓勵金融創新的發展時期,正醞釀金融機構參與商品、能源、股權、信用等衍生品交易。因此,在這方面要保持清醒認識:中國既不要引領世界金融監管的潮流,也不要簡單尾隨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做法。一定要學會“以我為主”式的思考。當然在國內流動性過多、難以調控的特殊時期,不排除可以採取對信用槓桿放大進行暫時性的強約束制度。
五、是在宏觀審慎管理職權分工上,人民銀行與銀監會都應認識到,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既不同於日常的貨幣政策,也不同於日常的對微觀機構的金融監管政策。因此,在涉及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定上,既需要銀監會的一系列對單個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也需要包括逆周期政策在內的利率政策、匯率政策、資本管理政策等央行政策的配合。基於中國“一行三會”的監管格局,有必要在此基礎上,成立一個宏觀審慎管理小組或機構,匯總搜集相關數據,研究制定具體的相機抉擇目標和政策指標,參與在宏觀審慎管理上的國際合作等,統一向國務院決策負責。
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首提宏觀審慎管理制度
2009年繼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首次提出“要將宏觀審慎管理制度納入宏觀調控政策框架”后,繼而召開的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2009年第四季度例會明確:要研究建立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和化解各類潛在 金融風險。這是昨日發布在央行網站上的央行四季度例會聲明透露出來的信息。“此前在執行報告中提,只是表明這件事的重要性。在例會上提,這意味著建立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可能納入了工作時間表,是眼下要做的事情。”對最新提法,興業銀行資深經濟學家魯政委昨日如是說。
而何為“宏觀審慎管理”?魯政委認為,“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應該是一組指標體系,可能有數百個指標”,其中,“增加銀行資本與撥備、改善資本質量以緩解周期波動”和“將資產價格納入貨幣政策框架”是“宏觀審慎管理”的必備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經濟復甦趨勢日益明朗,市場各方對於貨幣政策從緊的預期十分強烈,包括銀行資本充足率將提高等傳聞一直籠罩在市場上空。
此外,央行昨日的聲明按先後順序,為2010年貨幣政策定下了具體思路:“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的關係”,“繼續實施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把握好政策實施的力度、節奏和重點”,“把握好貨幣信貸增長速度,引導金融機構均衡放款,避免過大波動”。
央行四季度例會聲明還遵循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基調,首次提出要“大力發展金融市場,積極擴大直接融資”。
在政策工具方面,二十國集團(G20)於2010年末批准了巴塞爾協議Ⅲ的基本框架,包含了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增強逆風向調節的諸多進展。一是在最低監管資本要求之上增加基於宏觀審慎的資本要求。要求銀行保留2.5%的資本留存緩衝,以更好地應對經濟和金融衝擊。各國可根據“信用(貸)/GDP”超出其趨勢值的程度等要求銀行增加0%-2.5%的逆周期資本緩衝,以保護銀行體系免受信貸激增所帶來的衝擊,起到逆周期調節的作用。系統重要性銀行還應在上述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具備更強的吸收損失能力。二是加強對流動性和槓桿率的要求。提出了流動性覆蓋比率(LCR)和凈穩定融資比率(NSFR)兩個標準,以提升金融機構管理流動性風險的能力。作為最低資本要求的補充,新的槓桿率測算納入了表外風險,以一級資本占表內資產、表外風險敞口和衍生品總風險暴露來計算槓桿水平。
在國際金融管理改革實踐方面,表現出由中央銀行主導宏觀審慎政策的趨勢。根據金融改革法案,美國建立了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負責
識別和防範系統性風險。法案強化了美聯儲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授權美聯儲負責對大型、複雜金融機構實施監管,並對金融市場清算、支付、結算體系進行監管,發現、衡量並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英國政府授權英格蘭銀行負責宏觀審慎管理,通過在英格蘭銀行內設立金融政策委員會來制定宏觀審慎政策,並把金融監管權從金融服務局轉移到央行。英國將金融監管職責重新歸入中央銀行,表明其金融管理理念發生了重要變化。2011年9月新修訂的《韓國銀行法》也進一步強化了韓國銀行的宏觀審慎職能,賦予其維護金融穩定的必要工具和手段。日本銀行通過多種方式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包括定期評估金融體系穩定性,將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層面的現場檢查、非現場監測相結合,發揮最後貸款人職能為金融機構提供必要的流動性支持,從宏觀審慎視角出發制定貨幣政策,監測支付結算體系等。國際清算銀行(BIS)在有關央行治理和金融穩定的報告中指出,宏觀審慎職責更適於劃歸央行,這主要是因為央行更適於承擔宏觀和系統性分析責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首席經濟學家布蘭查德在反思宏觀政策框架的報告中也指出,中央銀行具有理想的能力來監測宏觀經濟的變化,同時由於貨幣政策可能對槓桿和風險行為產生影響,因此也有必要把宏觀審慎職責集中在中央銀行。
作為G20成員,中國正在著力加強和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構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
當前,中國實行數量型和價格型相結合的金融宏觀調控模式,中央銀行既重視利率等價格型指標變化,也重視貨幣信貸增長狀況,並運用信貸政策、差別準備金、調整按揭成數等手段加強宏觀審慎管理,注重通過窗口指導等方式加強風險提示,取得了較好效果。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按照中央有關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部署,中國人民銀行從2009年年中即開始研究進一步強化宏觀審慎管理的政策措施,2011年通過引入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措施,把貨幣信貸和流動性管理的總量調節與強化宏觀審慎政策結合起來,有效地促進了貨幣信貸平穩增長,提升了金融機構的穩健性。下一階段,將在借鑒國際金融危機教訓和國際上有效做法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進一步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建立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審慎監管協調配合、互為補充的體制機制,發揮中央銀行在加強逆周期宏觀審慎管理中的主導作用,不斷完善相關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