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正式對外掛牌,原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標誌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掛牌后,原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停止一切對外辦公業務,原機構職責和工作由市稅務局承繼,辦公地點設在河北區民主道16號,並在和平區曲阜道設立第二辦公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划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牟信勇:黨委書記、局長
高秋豐: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顧小波:黨委委員、副局長(正廳級)
王懷鵬:黨委委員、副局長
董繼業:黨委委員、副局長
楊建華: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劉建強: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寶江:副局長
竇偉: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張健: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朱春禮: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張連祥:黨委委員、總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