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冤家
清代曹雪芹的曲作
《喜冤家》是清代小說家曹雪芹所創作的一首曲子,出自《紅樓夢》第五回。此曲即以賈迎春亡魂口吻而對孫紹祖作血淚控訴:先訴其不念當初、忘恩負義;再訴其淫蕩成性,直把公府千金作踐得魂散香消。這首曲子引用中山狼的典故,揭露了迎春婚姻的悲劇。全曲曲調哀怨,悲劇色彩濃郁。
喜冤家
中山狼,無情獸,全不念當日根由。一味的驕奢淫蕩貪歡媾。覷著那,侯門艷質如蒲柳;作踐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嘆芳魂艷魄,一載盪悠悠。
1.喜冤家:曲名的意思是,迎春嫁給了名門公子,這喜慶之事卻變成了冤家對頭。暗示迎春婚後的不幸結局。其中的“喜”,其反義為“恨”,含有對迎春婚事批判之意。
2.“中山狼”三句:指迎春丈夫孫紹祖完全忘了他的祖上曾受過賈府的好處。
3.貪歡媾(gòu):指書中賈迎春哭訴“孫紹祖一味好色”,“家中所有的媳婦丫頭將及淫遍”。“歡媾”:脂本或作“還構”,或作“頑彀”,都不成語。這裡根據小說情節,從程乙本。
4.覷(qù):窺視、細看,這裡就是看的意思。
5.蒲柳:蒲和柳易生易凋,藉以喻本性低賤的人。蒲:草名。東晉人顧悅與簡文帝司馬昱同年,而頭髮早白。簡文帝問他為什麼頭髮白得這麼早,顧悅謙恭地說:“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質,經霜彌茂。”這裡是說孫紹祖作踐賈迎春,不把她當作貴族小姐對待。
6.作踐:糟蹋。
7.下流:下賤的人。
8.“嘆芳魂”二句:指賈迎春嫁后一年即被虐待而死。
無情無義的豺狼野獸,全忘了賈家昔日恩情厚。沒日夜尋花問柳貪歡媾,把名門小姐當野柳,欺凌她甚於丫頭。致使她燕爾一年葬荒丘。
曹雪芹以浪漫主義的手法,將《紅樓夢十二支曲》和《金陵十二釵正冊判詞》寫在了“賈寶玉神遊大虛境,警幻仙曲演紅樓夢”這一回,這兩組結構完整的組詩是“金陵十二釵”形象塑造的提綱。小說這一回,主要藉由警幻仙子揭露金陵十二釵的命運,《紅樓夢十二支曲》和《金陵十二釵正冊判詞》對一些重要的女性悲劇人物的性格、命運和賈府的最後破敗,都概括地作了預示。《紅樓夢十二支曲》是《紅樓夢》的點睛之筆。而《喜冤家》是《紅樓夢十二支曲》的第七首曲子,這支曲子是揭露賈迎春命運的。
“中山狼”兩句,是說迎春之丈夫有如忘恩負義、不講情面的豺狼野獸。詩歌引用“中山狼”典故,其含義暗指迎春丈夫孫紹祖有如狼一樣恩將仇報。“全不念”句,是說孫紹祖不念賈府對他家的恩德,反虐待迎春。孫紹祖的祖父是賈府的門生,賈府曾庇護他祖父了結了一件不能“了結之事”而逃脫懲罰。“一味的”這句,是說孫紹祖“一味好色”,“家中所有的媳婦丫頭將及淫遍。“覷看那”兩句,孫紹祖欺凌作賤迎春,把這個侯門小姐當作下賤人看待。“嘆芳魂”二句,指迎春婚嫁后一年就被丈夫孫紹祖作賤而死去。
迎春是賈府的二小姐,為人老實,怯弱無能,有“二木頭”的渾名,一味忍讓是她的處世哲學,故常被人欺侮。她的金銀首飾被人偷去賭錢,她不追究;別人設法代她追回,她卻認為“寧可沒有,何必生事。”大觀園被抄搶,她的丫頭司棋被逐,她雖流下同情的眼淚,司棋請她去求情,她卻連“一句話也沒有說”。她的不幸婚姻,與其處世哲學有關。
迎春是賈赦之女,名門閨秀,但其父卻因欠孫紹祖家五千兩銀而答應這門婚事,將她嫁給孫紹祖。迎春實際上被當作商品賣掉抵債的。對於這門婚事,賈政等人曾反對過,但賈赦“執意不聽”,包括賈府中的太上皇賈母在內,誰也沒有辦法,因為封建婚姻是“父母之命”決定的。迎春婚後被虐待,她回賈府曾向賈母、王夫人等哭訴,但“嫁出去女,潑出去水”,迎春是孫家之人,是孫紹祖的砧上肉,只能無可奈何地將她送回孫家,分別時只能用“賈母將不時接你回來”之類的話去安慰她。
迎春的婚姻是不幸的,其結局是悲慘的。其原因與其說是迎春性格上的儒弱,處世上的一味忍讓,倒不如說是封建包辦婚姻造成的。她婚後一載即盪悠悠,實是封建包辦婚姻的犧牲品。而“喜冤家”則是作者對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惡之揭露和批判。這是作者民主思想的表現。
此外,孫紹祖的恩將仇報,從某個方面反映了封建地主階級上層集團之間的互相傾軋。
鄭州大學教授劉建龍《中華詩詞賞析》:滿腔冤屈,一氣貫注,衝天之恨,堪動千古。
曹雪芹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