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許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許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⑴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⑵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⑶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監督管理直銷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⑷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⑸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⑹依法組織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⑺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⑻依法組織監管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⑼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⑽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⑾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書記、局 長:蔚鐘聲
黨組成員、副局長:郭浩志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耀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巴曉鴿
黨組成員、經檢組長:王永祥
調研員:薛慶山
經檢支隊長:張淑華
1、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政務信息的上報工作;負責系統政務督查督辦、工作目標督查考核以及信訪穩定等工作;負責文電收發、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公務接待、車輛管理、服裝發放等後勤保障性工作。組織、協調、督促各業務科室完成工商行政管理統計工作,匯總上報統計報表。
2、機關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機關辦公區及家屬院的衛生保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負責市局會議的組織接待;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3、信息中心。工作職責:負責全市工商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業務系統各業務模塊的推廣應用和技術支持、工商內部網路維護、網路機房管理;負責市局機關信息化設備的採購和軟、硬體管理維護,市局內外部網站的維護;負責全系統信息化知識培訓;兼管工商統計報表、電視電話會議設備使用工作。
4、人事科。工作職責:負責全市工商系統的公務員人事制度、機構設置、人員編製、軍轉安置等項工作;協助黨組抓好全系統幹部的培養、選拔、調整工作和基層領導班子建設;考核了解市局黨組管理的幹部,提出任免、調動、晉級、獎懲及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負責全系統公務員、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離退休人員工資的上報和審批工作,負責全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幹部管理和考核工作,辦理有關人事手續、負責人事及機構編製統計工作;參加基層黨組民主生活會,接待處理幹部的來信來訪和指導下級人事部門開展工作;承辦省局人事處、市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5、財務科。工作職責:負責編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年度收支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對全市工商系統會計核算、決算工作進行監督,組織全市工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入庫;管理專用票據;完善系統資產管理制度,確保系統固定資產安全、完整,管理市局本級現金、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負責市局本級會計業務的核算、審核支出事項、編製會計報表、進行財務分析;按許可權負責全市工商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監督基本建設管理規定的執行;負責全市工商系統裝備購置計劃的制定、審核,實施政府採購;對全市工商系統暫扣、罰沒財物進行管理;對全市工商系統財務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對全市工商系統財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6、審計科。工作職責:負責對本局直屬行政事業單位、所轄縣(市)區分局、經檢支隊及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所屬縣(市)區分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本單位1000元以上的支出進行審計;負責對本單位及所屬縣(市)區分局、經檢支隊建設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審計監督;完成上級審計部門和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7、監察室。工作職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的規定範圍,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進行黨風、黨紀,依法行政,勤政廉潔教育,協助黨組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調查審理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違紀違法行為。對黨員違紀案件,根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處分程序,對違反政紀人員提出政紀處理意見或直接進行處理;受理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按照有關規定,保護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民主權利和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做好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組織調查研究,指導檢查下級紀檢監察工作;完成本級工商局領導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及所在地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8、宣教科。工作職責:負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負責系統新聞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實施全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基層工商所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為市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搞好服務,對全系統的各級黨組中心組學習進行督導和檢查;負責全系統的理論調研工作和系統內的報刊征訂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機關黨委。工作職責:負責黨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黨建業務知識培訓;負責對黨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開展機關黨建爭創活動;負責黨員培養發展工作;負責黨費收繳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各類黨員活動;負責開展機關黨務公開工作;負責對黨員的考核和民主評議工作;負責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負責指導機關工會、婦委會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黨建工作任務。
10、老幹部科。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受理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全市工商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11、窗口辦:除履行許昌市行政服務中心黨委布置的各項工作以外,按照許昌市工商局許工商【2012】253號文件內容規定:“窗口辦”是市局的具體辦事機構,統一履行市局註冊科、外資科、監管科、商廣科四個科室的部分登記監管業務;負責向領導和有關科室提供有關數據及情況分析。
註冊科。工作職責:擬訂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登記的具體措施;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並實施管轄範圍內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登記工作;承擔全市企業註冊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相關信息的統計分析綜合、公開發布工作,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註冊登記報表統計和報表分析工作;承擔市局設在本科的各類專項活動辦公室牽頭工作,即“企業服務年”活動辦公室相關工作、“兩大工程”活動的“興企強省”工程相關工作、“全民創業”及“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有關工作;配合市局“百億送貸活動”和“與市建行全面戰略合作”工作;完成省局註冊處及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外資科。工作職責:許昌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權部門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外商合夥企業的預先核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批准從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託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市轄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授權部門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外商合夥企業的預先核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批准從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託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其住所或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尚未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授權的;負責本局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年度檢驗、及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本局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統計工作;依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准登記的經其個案授權的。
13、法制科。工作職責:組織開展本局行政執法聽證工作,承擔本局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和備案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負責本系統的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檢查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
14、市場科。工作職責: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治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5、商廣科。工作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商標法》、《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指導商標使用單位及個人正確使用商標,培育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幫助企業申請辦理註冊商標的有關事宜,制訂商標發展戰略;加強商標印製單位的管理,規範印製單位經營行為;負責戶外廣告的受理、審查、核准、發證及變更登記;負責《廣告經營許可證》的受理、審查、核准、發證及變更、註銷登記;定期對取得《廣告經營許可證》的廣告經營單位進行廣告經營資格檢查;負責對申請發布的煙草广告進行初審及上報工作;打擊商標違法行為,查處各類商標侵權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規範廣告經營行為,查處廣告經營中的各類虛假違法廣告案件;搞好商標印製單位和廣告經營單位的法規培訓;負責對全市商標廣告管理工作的指導與協調;負責商標廣告管理工作崗位目標考核。
16、公交科。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有關發壟斷執法工作;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17、監管科。工作職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包括無照清理、網吧治理、校園周邊經營環境治理、安全生產專項行動等工作。此類工作主要是,依據上級部署,結合我局實際,進行安排部署,加強督查、督導,及時總結、報告,每個環節都要有文字材料;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18、消保科。工作職責:擬訂全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准入制度;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及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9、消協。工作職責: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20、12315中心。工作職責:負責本地區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投訴;調解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查處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群眾舉報的經濟案件的快速分流、跟蹤、督導和處理結果的反饋;組織協調消費者投訴的涉及跨縣區案件的快速處理;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知識;負責解答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規、政策方面的電話諮詢;受理群眾對工商人員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其他方面的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匯總、分析並定期公布消費者申訴、舉報信息;發布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提示等有關信息;組織、督導下級12315機構的各項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1、個私協。工作職責: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引導個體私營經濟有序發展。教育並組織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活動;開展爭先創優活動,表彰先進,向社會宣傳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的先進典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技術培訓、信息交流、市場營銷、商務考察等服務,幫助會員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開展調查研究,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狀況,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管理工作,指導會員建立健全黨、團、工會組織,確保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關心會員的生活,組織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對會員進行扶貧濟困,對社會開展救災等捐助活動;開展對外交流,加強與省內外有關組織和社團的聯繫與合作;指導轄區內縣(市、區)個私協會、直屬分會工作;指導全市個體私營經濟行業協會的組建、管理工作。引導會員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範,進行自我管理。
按照省局“網路交易監管年”第二階段工作要求,許昌市工商局通過“三個加強”積極主動做好經營性網站加貼電子標識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正面引導。自貼標工作開展以來,許昌市工商局分別通過中新網、許昌信息港等媒體發布了經營性網站加貼電子標識的公告,積極宣傳電子標識發放的相關規定,對需要進行貼標的網站進行正面宣傳引導,保證經營性網站加貼電子標識工作順利進行。
二是加強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能力。認真學習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營性網站備案及加貼電子鏈接標識試行辦法》,並制定了《許昌市工商局電子標識申請操作流程》,通過學習和實際操作來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為更好開展經營性網站加貼電子標識工作打下基礎。
三是加強行政指導。充分發揮工商的工作職能,以“指導一批、強制一批”的指導思想,對需要備案的經營性網站以行政指導、責令整改等行政手段督促其依法進行備案,逐步鋪開經營性網站加貼電子標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