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更生

淮安江蘇省立第九中學原校長

李更生(1883-1927)原名荃,字亘生。江蘇淮陰人。淮陰江北高等學校肄業。曾任繁昌、宜城,太和,淮陰等縣小學主事。

經歷


辛亥革命後任江蘇省第一屆議會議員,江蘇省立第六師範學校學監(即後來的江蘇省淮陰中學)。1917年起任揚州江蘇省立第八中學校長,革新教育,改單軌製為雙軌制,井設立分科制,創能力編級法。1922年回家鄉,曾任淮安江蘇省立第九中學校長,創辦《童燈》、《淮鐸》刊物,組織紅十字會,提倡女子教育。為辦學興教,不惜變賣家產,將住所改為教室。毛澤東曾稱讚李更生“毀家辦學,高風亮節”。1927年,被特務行刺逝世。現開明中學北院、淮安市長征小學有李更生故居。

軼事


李更生,名荃,原名鯁生,因溺水得救,改號更生。江蘇淮陰人。畢業於江北高等學堂。1917年至1922年任江蘇省立第八中學校長(今揚州中學)。堅信“興邦必行教育”的真理,重視人才,求賢如渴。董伯度應李更生的邀請到江蘇省立第八中學任教,董欲回家孝敬母親,李更生跪留董伯度成為佳話。李更生銳意改革,改單軌製為雙軌制,並設立分科制,創能力編級法。律己甚嚴,有“更生八不箴”,曾手書“豎起脊樑擔事”橫匾,懸於室內,作為座右銘。為反對賣國的“二十一條”,學校在辦公樓走廊上豎立石碑,上書:“汝忘五月九日六時乎”,以此告誡學生勿忘國恥,激勵學生奮發圖強。愛護學生,每晚必查自修,每夜必查宿舍,噓寒問暖。毛澤東曾稱讚李更生“毀家辦學,高風亮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