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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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協議,根據本許可的條款和條件,許可人在此授予客戶全球性、免版稅、非獨佔並且在本作品的著作權存續期間內均有效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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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依照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2.5中國大陸進行授權
知識共享組織(Creative Commons Corporation)不是一家律師事務所也不對外提供法律服務。提供本許可文本並不導致“律師—當事人”關係的建立。知識共享組織按其現狀(As Is) 提供這些信息。知識共享組織對於所提供的信息不提供任何擔保,也不對因使用該信息而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許可
本作品(定義如下)的提供是以適用知識共享組織的公共許可(簡稱“CCPL”或“許可”)條款為前提的。本作品受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保護。對本作品的使用不得超越本許可授權的範圍。
如您行使本許可授予的使用本作品的權利,就表明您接受並同意遵守本許可的條款。在您接受這些條款和規定的前提下,許可人授予您本許可所包括的權利。
1、定義
彙編作品”,是指如期刊、文選、百科全書這類作品。在這類作品中本作品以未被修改的形式出現,和其他組成部分一樣,它們本身都是單獨、獨立的作品,集合起來成為一個整體。在本許可定義之下構成彙編作品的作品不被視為演繹作品(定義如下)。
“演繹作品”指基於本作品,或本作品與其他已存在作品之上而創作的作品,如翻譯、編曲、編劇、小說改編、攝製電影、藝術再現、節選、縮寫,或其他任何對本作品改造、轉換、或改寫后的形式。在本許可定義之下構成彙編作品的作品不被視為演繹作品。為避免疑義,並為本許可之目的,當作品是樂曲時,將該作品依時間序列關係與動態影像配合一致而形成的結果,視為演繹作品。
“許可人”指根據本許可提供本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原始作者”指創作本作品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被視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本作品”指在本許可條款下提供的可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錄音製品不屬於“本作品”的範疇,但是,對它的許可適用本協議中可適用錄音製品的條款。
“您”指以前就本作品沒有違反過本許可條款,或曾違反過條款但已獲得許可人明確同意,依據本許可行使權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著作人身權”指作者對其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所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
“許可要素”,是指許可人所選擇的、並標示在本許可文本標題中的下列基本屬性:署名,非商業性使用和相同方式共享。
2、本許可無意削減、限制、或約束您基於以下法律規定對本作品的合法使用:合理使用,權利窮竭原則,及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對著作權人專有權利的限制。
3、授予許可。根據本許可的條款和條件,許可人在此授予您全球性、免版稅、非獨佔並且在本作品的著作權存續期間內均有效的許可,就本作品行使以下權利:
a.複製本作品,將本作品收入一個或多個彙編作品中,複製彙編作品中收錄的本作品;
b.創作和複製演繹作品;
c.發行本作品(包括彙編作品中收錄的本作品)的複製件或錄音製品,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包括彙編作品中收錄的本作品);
d.發行演繹作品的複製件或錄音製品,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演繹作品;
以上權利可在任何現有的或者以後出現的媒體和形式上行使。上述權利包括為在其他媒體和形式上行使權利而必須進行技術性修改的權利。許可人在此保留所有未明示授予的權利,包括但是不限於由第4條第f款所規定的權利。
4、限制。第3條的授權須受以下條款的限制:
a.只有在遵守本許可條款的情況下,您可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在您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的每份複製件或錄音製品中,您必須附上一份本協議的複製件或本協議的網址(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您不得就本作品提出或增加任何條款,從而變更或限制本許可條款或者獲得本作品的第三方在本許可條款下所享有的權利。您不得對本作品進行分許可,並且必須完整保留所有與本許可條款及責任限制相關的聲明。
在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時,您不得使用任何技術性的措施以不符合本許可協議條款的方式來控制對本作品的訪問和使用。以上限制同樣適用於收錄在彙編作品中的本作品,但並不要求本作品外的彙編作品受本許可條款的約束。
在創作彙編作品時,若接到任何許可人的通知,您必須按照其要求,在可行範圍內刪除彙編作品中根據第4條第d款的要求所作的有關原始作者的身份及其他有關原始作品的相關信息的標註。在創作演繹作品時,若接到任何許可人的通知,您必須根據其要求,在可行範圍內刪除演繹作品中根據第4條d款的要求所作的有關原始作者的身份及其他有關原始作品的相關信息的標註。
b.只有在遵守本許可條款、與本許可條款具有相同許可要素的後續版本、或者與本許可條款具有相同許可要素的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例如,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2.5 日本)的情況下,您可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演繹作品。在您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演繹作品的每份複製件或錄音製品中,您必須附上一份本協議或者前句中指出的其他許可協議的複製件或網址(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c.您不得基於本作品的演繹作品提出或增加任何條款,從而變更或限制本許可條款或者獲得演繹作品的第三方在本許可條款下所享有的權利。您必須完整保留所有與本許可條款及責任限制相關的聲明。
d.在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演繹作品時,您不得使用任何技術性的措施以不符合本許可協議條款的方式來控制對演繹作品的訪問和使用。以上限制同樣適用於收錄在彙編作品中的演繹作品,但並不要求除基於本作品的演繹作品外的彙編作品受本許可條款的約束。
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以上第3條授予您的權利去謀取或因此獲得商業利益或個人金錢報償。但是,如交換過程中無任何金錢報償,通過數字文件共享方式或其他方式用本作品去交換其他著作權作品將不被視為謀取或因此獲得商業利益或個人金錢報償。
在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或任何演繹、彙編作品時,您必須完整保留所有關於本作品的著作權聲明,並以適合所使用的媒體或工具的形式:(i)在原始作者的姓名(或筆名)已被提供的情況下,給出該姓名(或筆名),和/或(ii)在原始作者和/或許可人以許可人的著作權聲明、服務條款或其他合理的方式,指定可以在作品上署名的他方當事人的情況下,給出該他方當事人的名稱;在本作品標題已被提供的情況下,給出本作品的標題;並在合理可行的程度上,標明許可人指定需與本作品同時出現的網址,除非該網址沒有涉及到本作品的著作權聲明或者關於本作品的許可信息;如果是演繹作品,須指明演繹作品中使用的本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例如,“某作者作品的法語譯本”,或“基於某作者作品的電影劇本”)。對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的指明可採取任何合理方式,但在演繹作品或彙編作品中,對本作品名稱和作者姓名的指明須同時出現在任何其他作者姓名出現的地方,並至少與對其他作者的指明一樣顯著。
e.在創作演繹作品,以及以任何形式複製、發行、公開展覽、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本作品的演繹作品或彙編作品時,您不得侵犯作者的著作人身權。
f.為避免疑義,當本作品是樂曲的時候,許可人保留收取以下兩種情形下的使用費的權利:
i.一攬子許可的使用費。
如果對本作品的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是為了謀取或因此獲得商業利益或個人金錢報償,那麼許可人保留由個人或者藉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收取公開表演、公開放映、公開廣播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的使用費的專有權。
ii.錄製權與法定許可使用費。
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39條第3款(或者其他司法管轄區相對應的法律)規定的法定許可,將本作品製作成錄音製品(“翻錄版”)併發行,若發行該錄音製品是為了謀取或因此獲得商業利益或個人金錢報償,則許可人保留由個人或者藉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或者其他受委託的機構,向您就製作併發行本作品的錄音製品收取使用費的專有權。
5、聲明、保證和免責條款
除非本許可的當事人相互以書面的方式做出相反約定,許可人按其現狀提供本作品,對本作品不作任何明示或者默示、依照法律或者其他規定的陳述或擔保,包括但是不限於任何有關權利歸屬、可否商業性使用、是否符合特定的目的、未侵害他人權利、不具有潛在的或者其他缺陷、準確性或者不論能否被發現的錯誤不存在的擔保。有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前述默示保證,因此這些排除性規定並不一定適用於您。
6、責任限制條款
除非屬於相關法律所要求的範圍,許可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對您因本許可或因使用本作品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損失、間接損失懲罰性賠償負責,即使許可人已被告知發生此類損害的可能性。
7、終止
在您違反本許可任何條款時,本許可及其所授予的權利將自動終止。然而,根據本許可從您處獲取演繹作品或彙編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果他們仍完全遵守相關許可,則他們的許可不會隨之終止。即使本許可被終止,第1、2、5、6、7、8條仍然有效。
在上述條款及條件的前提下,此處授予的許可在法定著作權保護期限內有效。即便如此,許可人保留依其他許可條款發行本作品及在任何時候停止發行本作品的權利;但是,許可人的上述權利不能被用於撤銷本許可(或任何其他在本許可條款下授予的或必須授予的許可)的目的,除本條a款指明的終止外,本許可將保持其完全效力。
8、其他
當您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本作品或彙編作品時,許可人給獲得作品的第三方提供本作品的許可,其條款和條件與您所獲得的許可相同。
當您發行或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演繹作品時,許可人給獲得作品的第三方提供本作品的許可,其條款和條件與您所獲得的許可相同。
如因相關法律,本許可的某一條款無效或不能履行,本許可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履行性不受影響。如本許可的當事人未採取進一步措施,此類無效條款應在最小的必要範圍內修改以使其有效和可履行。
除非當事人書面同意並簽字放棄某條款和允許某違約行為,本許可的任何條款或規定都不應被視為已被放棄,或被視為允許此違約行為。
本許可構成相關當事人與本授權作品相關的全部協議。除已在此處確認的之外,並不存在任何與本作品相關的諒解備忘錄、協議或聲明。許可人不受您提出的任何附加規定約束。未經許可人與您雙方書面同意,本許可不得更改。
知識共享組織不是本許可的一方,對本作品不作任何相關保證。在任何法律理論上,知識共享組織不對您或任何其他方的任何損失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與本許可相關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雖然有上述兩點,但如果知識共享組織已明確標識自己為許可人,它將承擔許可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除用於向公眾表明本作品是依照知識共享組織公共許可(CCPL)授權許可以外,如未經知識共享組織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可使用“知識共享”商標和其他相關商標及標識。任何被允許的使用都必須符合知識共享組織的現行商標使用準則.該準則已在其網站上發布或可應要求隨時提供。
知識共享組織可通過http://creativecommons.org/聯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