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隆之
高隆之
高隆之(494~554),本姓徐,字延興,河南洛陽人。東魏北齊時期大臣,中常侍徐成養子。
身材魁梧,深沉有志氣。起家司州戶曹參軍,遷員外散騎常侍。交好高歡,以為從弟,跟隨高歡平定爾朱氏、四胡勢力,拜驃騎大將軍、并州刺史、開府儀同三司,遷尚書令,與孫騰、司馬子如、高岳合稱“四貴”。入朝理政,拜太保、左僕射、吏部尚書,反對高洋受禪即位。北齊建立后,拜宗正卿、錄尚書事,監修國史,封陽夏王。
天保五年,坐罪賜死,時年六十一,追贈太保、太尉公、大將軍、都督冀定瀛滄幽五州諸軍事、冀州刺史、陽夏王,諸子受戮,後代絕嗣。乾明年間,以從子高子遠為嗣,襲封陽夏王。
高隆之,本姓徐,字延興,洛陽人。他身高八尺,性格深沉有志氣。北魏汝南王元悅任司州牧時,任命他做戶曹從事。建義初年,出仕為員外散騎常侍,和行台於暉出兵到泰山討伐羊侃,於暉用他為行台郎中,又授任他給事中一職。與高祖(高歡)結交,交情很深。高祖到晉州,召為治中,代理平陽郡守的事務。
後來跟隨高祖起義,高祖任命他為大行台右丞。北魏中興初年,任御史中尉,兼任尚食典御。跟隨高祖平定鄴城,代理相州事務。跟從高祖在韓陵打敗四胡。太昌初年,被任命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西魏文帝曾與高隆之爭酒吵鬧,文帝因此罷免了他。高祖責備高隆之,於是高隆之自請外放,出任北道行台,改任并州刺史,封為平原郡公,食邑一千七百戶。高隆之請求減少七百戶,並請求降低自己官位四級使自己位居兄長之下,朝廷同意了。高祖討伐斛斯椿時,高隆之為大行台尚書。等到大司馬、清河王元亶總理朝政,拜高隆之為侍中、尚書右僕射,兼任御史中尉。高隆之耗費人力物力,大肆營建寺廟和佛塔,被高祖斥責。
東魏天平初年,遭遇母親去世離職,不久被起用為并州刺史,入朝為尚書右僕射。當時剛剛分給百姓田地,權貴都佔有良田,貧窮體弱的人只能得到貧瘠薄田。高隆之啟奏高祖,重新分配。
東魏武定年間,他擔任河北括戶大使。不久被召回,授任領軍將軍、錄尚書事,不久兼任侍中。授任太子太師、兼尚書左僕射、吏部尚書,升任太保。建立后,高隆之進升爵位為王。不久以本官錄尚書事,領大宗正卿,監修國史。高隆之愛耍弄小伎倆,國家儀仗、百戲、喪服制度時有改變,不遵循舊例,當時很多人都批評他。因為高隆之在高洋未掌權時侮辱過他,又曾勸阻高洋稱帝,后又與元昶交好。
天保五年(554),被高洋殺害,時年61歲。後來他全家都被高洋誅殺(《北史》稱高隆之被殺諸子為司徒中兵高慧登等二十人,《北齊書》則作高德樞等十餘人),屍體被挖出,棄於漳水,天下稱冤。乾明年間,高隆之侄高子遠被立為高隆之的子嗣,襲爵陽夏王。
輔佐高歡父子建立北齊;
接受皇帝意旨在全國擇地冶鍊,在相州牽口監造冶鐵爐,開始引水鼓風煉鐵製造兵器,成為"冶鍊老祖"。
任營構大將軍時,增築鄴城城池,又建造堤壩防止漳水泛濫,還在漳水上建造了水碾,對當時大有好處。
北齊書:“隆之雖不涉學,而欽尚文雅,縉紳名流,必存禮接。寡姊為尼,事之如母,訓督諸子,必先文義。世甚以此稱之。顯祖末年,既多猜害,追忿隆之,誅其子德樞等十餘人,並投漳水。又發隆之冢,出其屍,葬已積年,其貌不改,斬截骸骨,亦棄於漳流,遂絕嗣。乾明中,詔其兄子子遠為隆之後,襲爵陽夏王,還其財產。
初,隆之見信高祖,性多陰毒,睚眥之忿,無不報焉。儀同三司崔孝芬以結婚姻不果,太府卿任集同知營構,頗相乖異,瀛州刺史元晏請託不遂,前後構成其罪,並誅害之。終至家門殄滅,論者謂有報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