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交通運輸局

政府組織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鹽城交通實現了超常規、跨越式發展,鹽阜大地上已經形成了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為一體的立體化大交通網路。全市公路總里程達1693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28.83公里、一級公路417.3公里、二級公路2165.2公里,“一縱一橫一聯”高速公路聯網暢通,“六縱十二橫”幹線公路網基本形成,所有行政村通四級以上等級公路目標全面實現。建成160公里新長鐵路並加入全國客運網,結束了鹽阜大地上“地無寸鐵”的歷史。全市共有內河航道4504公里,以灌河通榆河、泰東河3條三級航道為主骨幹的、通江達海的航道網雛形已經基本形成。沿海港口建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大豐港建成國家一類對外開放口岸,射陽港濱海港、響水港被國家批准為二類開放口岸,沿海擁有千噸級以上碼頭16個,年吞吐能力達1100萬噸,一個江蘇中部沿海港口群正在迅速崛起。鹽城機場建成國家4C級標準的空港,先後開通了至韓國首爾的國際航班和北京、廣州、桂林、大連、南通等國內航線,2007年7月4日國務院批准南洋機場為一類開放口岸。鹽城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已初步形成,鹽城交通明天會更加美好!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交通運輸規範性文件,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製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內河港口、航道、鐵路、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指導編製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內河港口岸線、陸域、水域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城市客運管理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物流業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指導全市路政、運政、航政、港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內河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和規費徵收具體實施辦法。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負責全市地方鐵路、合資鐵路有關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引導全市航空產業發展。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工作。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鹽城市交通運輸局
鹽城市交通運輸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文稿、新聞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扶貧項目、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法規處。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治理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三)行政審批處。承擔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並限時辦結;組織實施市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統一審批、統一送達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工作。
(四)綜合計劃處(航空處)。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公路、水路、鐵路、民用航空、樞紐發展規劃;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投資政策,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籌融資政策;擬訂境內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幹線航道、港口、鐵路、民用航空、樞紐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製鐵路、民用機場、農村公路、基礎設施維護、行業管理年度投資計劃;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前期工作協調和管理、概預算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民用航空、通用航空、航空產業發展工作。
(五)財務處。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發展的資金籌集政策;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組織編報部門預決算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監管及會計核算工作;指導並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規費征管工作。
(六)審計督查處。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提出有關審計政策建議;組織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牽頭組織和配合直屬單位負責人離任審計;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黨風廉政、作風行風督查工作。
(七)科技處。組織編製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創新技術引進開發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建設與管理;組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計量、知識產權、技術交流、行業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節能減排、生態環保工作。
(八)政策研究室(行業指導處)。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研究;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政策和規範性文件;負責公路、航道和水工作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創建、意識形態及信用管理工作。
(九)安全監督處(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工作;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和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十)運輸管理處(城市客運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客運管理工作;負責運輸站場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及交通物流業的規劃、政策的擬訂並監督實施;協調綜合運輸服務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信用管理工作。
(十一)建設管理處。擬訂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發展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並指導交通建設市場監管,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程序管理;組織和指導交通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定額造價、試驗檢測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建設市場主體的資質資格管理;組織優質工程質量審查;承擔交通建設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建設過程中利益關係人的投訴。
(十二)港務管理處。負責港口經營市場和船舶引航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行業統計分析工作;監督港口收費計費政策的執行,規範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組織對外開放港口設施保安評估,監督港口設施保安計劃的實施;承擔港口經營信用管理工作;指導推進綠色港口、智慧港口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港口行業國內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港口資源整合及江海河、陸海、海鐵聯運等工作。
(十三)港口發展處。指導全市港口發展工作,參與編製鹽城港口總體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參與擬訂全市港口建設年度投資計劃;負責全市港口岸線資源管理工作;組織港口建設項目相關報批工作;參與港口建設項目設計審查、開工備案和竣工驗收等建設管理工作;指導並參與全市港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擔港口重大發展政策、重大發展戰略的研究工作。
(十四)鐵路投資發展處。參與編製全市鐵路發展中長期規劃、區域路網規劃和樞紐總圖規劃;參與擬訂全市鐵路建設年度投資和籌融資計劃;組織協調鐵路項目相關報批工作;組織協調鐵路項目開工前的專項評估工作;指導鐵路專(支)線前期報批工作;參與協調鐵路周邊土地綜合開發工作。
(十五)鐵路工程管理處。參與組織協調全市鐵路項目的建設管理;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鐵路建設征地拆遷計劃,指導監督鐵路工程沿線縣(市、區)征地拆遷工作;參與鐵路工程階段性徵地拆遷費用清理、概算調整和征拆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負責鐵路工程建設路地關係的溝通協調;指導沿線縣(市、區)鐵路項目內業資料整理工作;參與鐵路項目征地拆遷驗工計價工作;參與全市鐵路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不含道口安全)監管工作;指導施工單位文明施工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六)鐵路運輸服務處。參與鐵路運輸生產和營運管理工作;負責鐵路建成運營后開行方案、班次、站點停靠等協調爭取工作;參與鐵路貨運擴能增量、“公轉鐵”、鐵水聯運等工作;負責鐵路運輸數據、行業統計、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負責鐵路客貨運輸運營路地關係的溝通協調工作。
(十七)組織人事處。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黨建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職業資格和技能鑒定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境)報批和政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八)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負責全市國防交通戰備動員工作。
(十九)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鹽城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
1、在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的監管和鹽城市高速公路建設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開展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各項工作。
2、具體負責省規劃建設的鹽城市境內高速公路的建管工作;
3、牽頭負責鹽城境內高速公路建設過程中地方矛盾的協調配合工作;
4、配合省有關部門,做好鹽城市高速公路項目的前期工作,配合國土部門辦理有關征地手續;
5、成立項目辦和有關處室,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方位開展計劃編製、合同管理、計量支付、財物管理、物資管理、協調保障、質量監督、進度控制、科學研究、項目檔案、安全生產等工作;
6、執行省交通廳、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的指令,按規定程序向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申請資金、辦理變更和計量支付手續;
7、強化施工、監理單位的現場監管,嚴格進行合同、優質優價、優監優酬、履約情況的考核,積極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
8、強化高速公路建設系統的隊伍建設,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的分包、轉包監督和紀檢監察工作;
9、在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的領導下,配合進行工程項目的交、竣工驗收和交接,具體負責工程項目缺陷責任期的修復、完善、整改工作;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信息


宋勇:主持市交通運輸局(市港口管理局)全面工作。
薛華:負責運輸管理、城鄉公交、出租、交通物流和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客貨運場站建設、交通黨建、幹部人事、教育培訓、改革、扶貧、老幹部、關工委、社會組織管理等工作。分管局運輸管理處(城市客運管理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聯繫市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裴義婷:負責綜合交通發展戰略、規劃計劃、行業統計、航空發展、公路航道和水工作業行業管理、運行監測、公路發展、行業政策研究、文明創建、意識形態、信用管理等工作。分管局綜合計劃處(航空處)、行業指導處(政策研究室),聯繫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高曙紅:負責安全生產、應急、反恐、消防、港口岸線管理、港航發展、港航建設等工作。分管局安全監督處(應急辦公室)、港口發展處,聯繫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
傅清賢:負責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法治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執法監督、交通戰備、雙擁等工作。分管局法規處、戰備辦,聯繫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陳惠民:負責交通科研、信息化、節能減排、生態環保、交通建設市場管理、行業招投標、建設資質和信用管理、工程質量、品質創建等工作。分管局科技處、建設管理處。
趙飛:負責港口經營市場管理、船舶引航、統計分析、收費和信用管理、設施保安、綠色智慧建設、涉海聯運等工作。分管局港務管理處,聯繫鹽城港引航站。
王政:負責機關管理、政務公開、信息宣傳、信訪、督查、財務、資產管理、行業審計、黨風廉政、行風作風、改制企業穩定、行業工會、青年、婦女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財務處、審計督查處。
許衛:負責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陳建斌:負責鐵路建設辦公室日常工作。
商穎:負責鐵路項目建設管理、矛盾協調、征地拆遷、質量安全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局鐵路工程管理處。
楊華:負責鐵路發展規劃編製、投資融資、項目報批等工作。分管局鐵路投資發展處。
丁勝:負責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協調推進初步設計報批等前期工作。協管局綜合計劃處(航空處)。
單純:不參與局內分工。
崔花:不參與局內分工。
趙明:不參與局內分工。
李金榮:負責行政許可、“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分管局行政審批處。
王洪亮:負責鐵路運營管理、班次保障、數據統計、公轉鐵和鐵水聯運、路地協調等工作。分管局鐵路運輸服務處。
楊春:協助負責局黨委安排的有關工作。
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班子成員同時負責分工範圍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和生態環保工作,並承擔市委市政府和局黨委安排的其他重點工作任務。

綜述


鹽城地處蘇北里下河地區,東臨黃海,南接通泰,西連淮揚,北至連雲港,是“京滬東線”的重要節點。境內湖盪連片、港汊密布,素有“水鄉澤國”之美譽。1983年建市以前,鹽城僅有二級公路113.3公里,三級公路105.4公里,四級公路1618.6公里,等外級公路497.3公里。地無寸鐵、地無寸油(柏油路),航空、航海更是一片空白。由於歷史欠賬較多,“十五”之前,全市沒有一條標準的幹線公路。建市之初,鹽城市委市政府以交通發展引領地方經濟社會跨越,全面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傾全市之力快修公路、快上鐵路、突破民航、完善站場,加大對交通基礎設施的投入,通過30年的發展,鹽城交通運輸取得了長足進步。主要表現為:
(一)、道路建設方面。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公路總里程19179公里,其中國道403公里(G204、G臨海)、省道1178公里(S331、S332、S333、S328、S329、S327、S326、S231、S226、S234、S229、S233);擁有等級公路1713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23公里(連鹽、鹽通、鹽淮、寧靖鹽),一級公路1495公里,二級公路2687公里;國土密度111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為主骨架,以國省幹線為支撐,以農村公路為配套的通達城鄉的公路網路,提前實現市區10分鐘、縣城20分鐘、重點鄉鎮30分鐘接通高速和市到縣通高速公路,鄰近縣通一級公路、縣到鄉通二級公路、鄉到鄉通三級公路、鄉到村通四級公路,所有行政村和村民集中居住點均通四級以上水泥路目標。
(二)、鐵路建設方面。全市境內目前有一條貫穿阜寧、建湖、鹽城市區、東台、大豐的新長鐵路,總里程157公里。鹽城站每天開通全國有關省市的客運列車22列次。連鹽鐵路鹽城段全線順利開工,建設單位全部進場;新長鐵路鹽城至海安段電氣化改造正在抓緊做好前期工作。
(三)、航道建設方面。鹽城是全省內河航道里程最長(總里程4349公里)、運輸船舶最多(擁有營運船舶1.38萬艘236萬噸)的地級市。境內有三級航道(通榆河、灌河、泰東河、淮河入海水道)272公里、四級航道125公里、五級航道295公里、六級航道321公里、七級航道418公里、等外級航道2918公里。大豐疏港航道水上服務區建成;連申線東台段航道全線通航,實現了鹽城“通江達海”的夢想“。
(四)、航空發展方面。鹽城現有一個具備一類開放口岸的鹽城南洋國際機場。始建於1958年,系空軍2級永備機場。1984年,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為4C級軍民合用機場。現開通至韓國首爾、香港、台北、北京、廣州、上海、西安、武漢、昆明、廈門、哈爾濱、瀋陽等國際國內航班。機場年旅客吞吐量由當初不足1萬人次,到2013年達到35.43萬人次。
(五)、客貨運輸方面。2013年全年完成道路旅客運輸量1.49億人次,民航客運量35.43萬人次;完成貨運量2.22多億噸,其中,公路貨運量9090萬噸,水路貨運量10122萬噸,民航貨郵吞吐量3035噸。全市擁有一級汽車客運站6座(鹽城市區、大豐城區、射陽城區、建湖城區、阜寧城區、濱海城區)、二級汽車客運站6座(鹽城北站、東台、鹽都、阜寧、響水、建湖上岡)。全社會營運客車3442輛,其中農村客運班車1530輛;客運班線931條,其中農村客運班線196條,通達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全市公交營運車輛合計670輛,營運線路61條,線路總長度達1220公里,鹽都區城鄉公交一體化已全部完成,正逐步推進大市區城鄉公交一體化全覆蓋的目標。大市區設置公交站點1426個,公交停車場8個,總面積達116669平方米,回車場12個,總面積達57833平方米。

獲得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