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郡
太原郡
太原郡,是秦庄襄王三年(公元前247年)始置太原郡,治所在晉陽(太原市區西南汾水東岸),秦始皇時太原郡轄7縣:晉陽、界休(山西介休)、鄔(山西介休東北30里)、茲氏(山西汾陽)、離石、榆次、霍人(山西繁峙東)。包括今山西省五台山和管涔山南部一帶、霍山北部一帶地區。北魏時期,太原郡轄地在今山西省太原市(晉陽縣)、交城縣、平遙縣、和順縣之間的晉中一帶地區,陽曲縣及以北屬秀容郡。
《禹貢》并州域,西周為唐國,春秋曰晉國,戰國屬趙國。
(一)廢止與重設
漢高祖二年(前205年)沿用秦置太原郡,郡治晉陽。高祖六年(前201年),廢太原郡,以郡21縣置韓國。同年韓王信投降匈奴,遂廢韓國,分其地置太原、雁門二郡,太原郡仍治晉陽。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又廢太原、雁門二郡,合其地,復置代國,“立子(劉)恆為代王,都晉陽”。
文帝二年(前178年),分代國南部原太原郡之地新置太原國,“立子參為太原王”,都城仍為晉陽。文帝三年(前177年)並代、太原二國為代國,都晉陽。元鼎三年(前114年)漢武帝廢代國,復置太原郡,郡治晉陽,郡以下設21縣。元封五年(前106年)太原郡屬并州刺史部,刺史部於太原郡同治晉陽。漢代太原郡有“戶十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三,口六十八萬四千八十八,縣二十一”。那時的太原包括北至繁峙,南至介休整個山西中部地區的太原盆地。
(二)西漢情形
西漢太原郡下轄21縣,其中晉陽、榆次、茲氏(今汾陽市鞏村遺址)、界休、鄔縣、祁縣、盂縣沿襲前代,新置14縣:葰人,秦霍人縣,廣武(今山陰舊廣武),原平(今原平南),慮虒(今五台古城),陽曲(今定襄待陽),汾陽(今陽曲西北靜樂縣),狼孟(今陽曲黃寨),上艾(今平定新城),陽邑(今太谷陽邑),大陵(今文水武陵),平陶(今文水縣平陶村),京陵(今平遙京陵),於離(地址不詳)。
(三)王莽改制
王莽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太原郡仍屬并州刺史部監轄,下轄縣仍為21個。但對其中11個縣啟用新稱:界休改為界美,於離改為於合,榆次改為大原亭,茲氏改為茲同,狼孟改為狼調,平陶改為多穰,京陵改為致城;大陵改為大寧,祁改為示,陽邑改為繁穰,廣武改稱信恆。
宋元嘉十年(433年)析濟南郡、泰山郡僑置太原郡。治山茌縣(今山東長清縣東南19公里之張夏鎮)。轄山茌、太原、祝阿3縣。屬青州。
公元471年,山東地區被北魏佔據,改名東太原郡,以區別在今山西地區的太原郡。北魏初沿劉宋治山茌,孝昌2年(526)移治太原縣(遺址今山東長清縣城西南21公里孝里鎮)。轄太原、祝阿、山茌(《魏書·地形志》誤作荏)、盧縣4縣,屬齊州。
北齊天保七年(557)廢東太原郡。
南朝梁武帝天監五年(506年),在舜井,又名舜城(位安徽東至縣故梅城南2公里處)僑置太原郡,領晉陽(僑於今安徽東至縣張溪)、和城(僑於今安徽東至縣東流鎮)、天水(在今安徽東至縣境)3個僑縣,及彭澤縣(治今江西彭澤縣西南),屬南豫州。
太平二年(557年)十月,陳朝代梁,僑置太原郡改治彭澤縣(治今江西彭澤縣西南),領彭澤,和城(仍治今東流鎮)、晉陽(位今安徽東至縣古晉陽鄉,張溪一帶)。屬西江州(治潯陽,今九江市)。
隋開皇九年(589年),平陳,調整州、縣,廢太原郡。
東漢建武元年(公元25年),劉秀為王莽所改郡縣名,恢復西漢舊稱。太原郡由21縣,減為16縣,即晉陽、榆次、陽曲、狼孟、盂縣、大陵、平陶、京陵、茲氏、界休、鄔縣、中都、祁縣、陽邑、慮虒、於離。東漢時,太原郡和并州同治晉陽,建安十八年(213年)并州併入冀州。太原郡冀州。
魏黃初元年(公元220年)文帝曹丕“復置并州,改太原郡為太原國”,旋又廢太原國置太原郡,轄縣降減到12:晉陽、陽曲、榆次、盂縣、祁縣、京陵、中都、大陵、平陶、狼孟、陽邑、鄔縣。并州及太原郡均治陽曲。
咸熙二年(公元265年),西晉改太原郡為太原國,隸屬并州刺史部。西晉太原國轄縣13:晉陽、陽曲、榆次、盂縣、狼孟、陽邑、大陵、平陶、祁縣、京陵、中都、鄔縣、於離。
西晉末年,北方少數民族上層貴族紛紛建立割據政權,互相攻伐。從晉建武元年(公元304年)到北魏太延五年(公元439年)進入十六國時期。在這一時期太原郡先後被前趙(漢)、後趙、前燕、前秦、後燕等五國交替割據,這幾國都曾在太原設“續開之州郡”,各行建置。但為時短暫,無新建置,僅是彼此沿襲,無所變革。十六國時,并州移至河東郡。太原郡仍屬并州。北魏時太原郡和并州又同治晉陽。
北齊武平六年,太原郡和并州移治龍山縣(太原市西南汾水西岸),北齊太原郡領龍山,晉陽,鄔,榆次,中都,祁,平遙,沾,受陽,長安,陽邑十一縣。北周因之。
隋開皇三年(583)廢太原郡入并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恢復秦代郡縣制,廢并州總管府,復置太原郡,郡治晉陽。共轄15縣:晉陽、陽直、太原、榆次、太谷、祁縣、文水、交城、受陽、盂縣、石艾、樂平、和順、平城、遼山。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廢太原郡復為并州總管府。
隋開皇三年(583)廢太原郡入并州。
隋開皇九年(589年),平定陳朝,調整州、縣,廢太原郡。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恢復秦代郡縣制。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廢太原郡復為并州總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