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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發

伊斯蘭教清真寺經堂學員的稱謂

中國伊斯蘭教清真寺經堂學員的稱謂。阿拉伯語音譯,意為“求學的人”。甘肅、寧夏、青海等地區把正在清真寺學習宗教專業知識、力求達到阿訇水平的學生稱為滿拉。滿拉在經堂學校中攻讀的課程除阿拉伯語、波斯語及其語法和修辭課外,主要有《古蘭經》及其註釋、聖訓、教法、凱拉姆學、蘇菲學等。較大的清真寺還設置漢語和一般文化課程。學業年限各地不等,一般需5至7年,有的長達10餘年。學成修業后,必須經過“穿衣”或“掛帳”的儀式方能成為阿訇。在當代,滿拉或海里凡可以報考各地伊斯蘭教經學院,繼續學習和深造。

簡介


哈里發(Khalifah)
阿拉伯文Khalifah的音譯,意為“繼承者”、“代理人”。伊斯蘭教和伊斯蘭教國家領袖的稱號。公元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阿布·伯克爾被選為繼承者,稱為Khalifat
Rasul allah,即“安拉的使者的繼承者”,簡稱哈里發。阿布·伯克爾及其繼任者歐麥爾、奧斯曼和阿里,史稱“四大正統哈里發”。
661年,穆阿維葉任哈里發並建立倭馬亞王朝後,哈里發即阿拉伯帝國君主,世襲。后阿拉伯帝國分裂,一些地方王朝的統治者也用此稱號。十世紀中葉起,阿拔斯王朝哈里發喪失政治權力,僅保有宗教領袖地位。1258年阿拔斯王朝滅亡后,埃及馬穆魯克王朝蘇丹擁立阿拔斯家族後裔為哈里發,但實為傀儡。1517年奧斯曼帝國征服埃及,擄走哈里發。後土耳其蘇丹又兼哈里發,成為伊斯蘭教最高領袖。1924年為土耳其共和國宣布廢除。
伊斯蘭教職稱謂。中國穆斯林俗稱“海里凡”。阿拉伯語音譯,原意為“代理人”或“繼位人”。《古蘭經》中有“我必定在大地上設置一個代理人”的經文。穆罕默德及其以前的眾先知即被認為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代治者。后該詞被用於指稱穆罕默德逝世後繼任伊斯蘭教國家政教合一領袖的人,伊斯蘭教初期執政的四大哈里發即屬此範圍。其後又為伍麥葉、阿拔斯等王朝的統治者所襲用。

中文含義


①中國內地穆斯林以哈里發稱呼在清真寺學習宗教知識,力求達到阿訇水平的學生,類同“滿拉”。
②中國伊斯蘭教蘇菲門宦中的一種教職名稱。如在虎非耶學派中,將其教主特殊培養和指定接班的人稱為“哈里發”,意為“高足弟子”或“替位人”,亦被尊稱為“老人家”。
哈里發誦念“迪克爾”的功夫必須精深,並且要進行一種“連三九”的坐靜,就是在門窗緊閉的房屋或窯洞中,連續靜坐默念“迪克爾”27天,只有渡過這個俗稱的“鐵門檻”,才能有資格擔任“哈里發”,並獲得一枚傳教印章或教主的衣物及宗教用品作為憑證。教主在世時,可以傳若干個哈里發,並委派他們到各地區主持教務。教主去世后,哈里發可升任為各該地區的新教主。此外,哲赫林耶門宦早期亦曾將“熱依斯”稱作“哈里發”(余振貴)

四大哈里發


系指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他的最初四個繼任者。依次為阿布·伯克爾(632~634在位)、歐麥爾·伊本·哈塔卜(634~644在位)、奧斯曼·伊本·阿凡(644~656在位)、阿里·伊本·阿比·塔利卜(656~661在位),史稱“四大正統哈里發”。哈里發為阿拉伯文的音譯,意為真主使者的“繼承人”。

職務

穆氏身故(公元632年),四任哈里發先後繼任、到阿里(661年)被殺,伊斯蘭教的遜尼派和什葉派正式分裂,這標誌著伊斯蘭的神權哈里發(繼任者)時代的結束。
由於各哈里發的繼任,不是穆氏授權,各派各說,且經過一番爭逐才定案,而四位哈里發,其中三位都是被刺身亡,所以哈里發為繼承者的意義和職務範圍就引起爭議了。
由於穆氏集軍事、政治和宗教三大權於一身,哈里發的權力範圍是指那一方面,這是值得討論的。由於天經已完全降示,穆氏又被稱為封印的先知,意即安拉已完全降下所有的啟示,在穆氏以後再沒有人有這天啟的權柄;而在宗教事務上,由每天五次的禮禱,到周五的主麻(敬拜),都有指定的規矩,而且最卑微或沒有多大學識的人都可作,所以這宗教領導地位,不是哈里發的重要職務。當時遜尼派對哈里發職務的要求如下:
1)保衛伊斯蘭教的信仰和領土,尤指麥加和麥地那。
2)在必要時宣布聖戰。
3)任命國家官員。
4)徵收賦稅,管理公共財富。
5)討伐叛逆。
6)執行法律。
當然哈里發還有很多特權,例如其名字可在主麻中被提及,貨幣中會印上其名字,在重要的國家典禮儀式中可穿上穆氏的斗篷,且要保管穆氏的各種遺物,如手杖、印信、牙齒和鬚髮等等。
從這些職務和特權來看,哈里發的主要權力是在政治和軍事上,而非在宗教上了。簡單地說,在哈里發領導下的伊斯蘭,不在乎宗教的事務或講解經典,而在乎政治和軍事上的發展;故此,很多伊斯蘭國家,其宗教都離不開政治。同樣,在他們的理解中,宗教的發展和傳播也是離不了政治的因素,所以很多穆斯林視別的宗教傳揚是政治陰謀或政治運動之一。

發展歷史


最初的阿拉伯帝國哈里發相當於阿拉伯帝國國王+伊斯蘭教教皇,公元1055年,塞爾柱突厥攻入阿拉伯帝國,哈里發失去一切世俗權利,成了伊斯蘭教的教皇。真正的世俗大權落入塞爾柱“蘇丹”手中。公元1258年,蒙古滅阿拉伯帝國。後到公元1299年奧斯曼帝國建立時,奧斯曼帝國的蘇丹又兼任哈里發。1922年凱末爾宣布廢除哈里發。
由於穆氏沒有指定的繼承者,后伊斯蘭世界又產生近乎群雄割據局面,如阿巴斯王朝期間在巴格達有他們的哈里發,同時埃及的法帖梅王朝又有自己的哈里發,而西班牙也同時成立了另一伍麥葉王朝的哈里發,所以當時的哈里發都是地區性的。但到了十八世紀末,可能受羅馬天主教教皇觀念的影響,開始有人表示哈里發是穆斯林的教皇,是全世界穆斯林的代表。可能為對抗歐洲的殖民主義吧,這世界性的哈里發(穆斯林教皇)的觀念在一些政客的手中,漸漸成了一股新力量,他們都希望用以團結伊斯蘭的兄弟國,以求產生更大的影響力,用以對抗成了主導地位的歐美列強。
雖然現在伊斯蘭世界沒有人稱為哈里發,但有不少人嘗試起來振臂一呼,號召天下穆斯林。他們的理論主張不同,政見或手段有別,但希望兄弟國能團結富強是主要方向和口號。但願他們走得更理智,手段用得更柔和,為世界帶來多一點祥和。
哈里發是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後繼續執掌政教大權者的稱謂。願意為代理者、繼任人。《古蘭經》說,安拉創造人祖阿丹及以後的先知、善人均為他在“大地上的代理者”。故哈里發還有替安拉治世之意。中國有些地區穆斯林把門宦創始人的繼任者也稱為哈里發。
穆罕默德在世時宣稱是“安拉的使者”和“啟示”的宣布者,但又是麥地那政權行政、司法和軍事最高領袖。去世后,他的繼任者艾卜?q伯克爾自稱“安拉使者的哈里發”,除不能以安拉的名義宣布啟示外,行使了穆罕默德擁有的一切宗教和軍政大權。於是哈里發便成為麥地那伊斯蘭政權最高統治者的專門名稱。此後歐麥爾、奧斯曼、阿里先後經協商推舉,相繼為穆罕默德的直接繼任人,他們和艾卜?q伯克爾一起被稱為四位正統哈里發。伍麥耶王朝首任哈里發穆阿維葉,於去世前一年(679)提名其子葉基德繼任,改變哈里發的選舉製為世襲制。繼伍麥耶王朝之後的阿巴斯王朝、法蒂瑪王朝、西班牙伍麥耶王朝的歷代哈里發,都實行世襲制。
1258年,阿巴斯王朝最後的哈里發穆斯台爾綏姆被蒙古旭烈兀軍隊殺害后,哈里發作為伊斯蘭國家最高政治和宗教領袖的職位基本上不復存在。在埃及馬木魯克王朝時代,蘇丹們為了使自己的王冠得到宗教的保護,哈里發在名義上保存了250年之久,哈里發的名字也被鑄在貨幣上,但其職能僅僅是主持蘇丹的加冕典禮、大的宗教活動以及接見宗教學者和在聚禮時為蘇丹祈福,在政治和軍事上已沒有權利和影響。奧斯曼帝國初期,歷任蘇丹都未輕易採用哈里發的頭銜。後來雖然有人出於恭維和頌揚,曾稱第九任蘇丹賽利姆(1512~1520在位)為哈里發,但他本人也從未使用。18世紀,奧斯曼帝國受到西方殖民主義者的侵略和瓜分,為了聯合穆斯林對付共同的敵人,表明自己在伊斯蘭世界享有最高權威,開始按哈里發舊有的概念(即對全體穆斯林有控制權)使用這一稱謂,並見諸正式外交文書。1920年,協約國簽訂《塞夫勒條約》瓜分土耳其,印度等國的穆斯林曾掀起了保衛伊斯蘭教政教領袖哈里發的運動。土耳其資產階級革命成功后,實行政教分離。1924年3月宣布廢除哈里發。延續了1300多年的哈里發制遂告終結。此後,有些伊斯蘭教學者和泛伊斯蘭主義者先後在麥加和開羅等地召開泛伊斯蘭代表會議,研究恢復哈里發問題,均未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