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穆魯克王朝
古代埃及封建制王朝
馬穆魯克王朝(Mamluk Sultanate;1250–1517年),又稱馬木路克王朝、馬木留克王朝,是一個伊克塔制封建制的國家。
分前後二期:前期名為伯海里王朝(Bahri dynasty),是由欽察突厥奴隸主主政。伯海里即是河洲,因為他們是在尼羅河上值班。後期即是第二期,由1382年開始,名布爾吉王朝(Burji dynasty),由高加索人,特別是切爾克斯人組成。
14世紀是馬穆魯克王朝統治之下的埃及的極盛時期,到15世紀以後,馬穆魯克王朝逐漸走向衰落。土地日益成為馬穆魯克軍官們的世襲財產。農民的土地被剝奪,並且擔負著沉重的租稅。水利灌溉又逐漸被忽視,農業生產急劇衰退。農民不斷以逃亡的形式進行反抗,舉行起義。由於農業衰敗,政府更加依賴工商業稅收,同時實行某些商品的專營政策,並強迫大商人高價購買政府專賣貨物,工商業受到打擊。16世紀初,奧斯曼帝國把擴張的目光投向非洲,與亞洲毗鄰的埃及首當其衝。
1517年1月,奧斯曼帝國蘇丹賽利姆一世率土耳其軍與馬穆魯克王朝末代蘇丹突曼貝伊的軍隊在開羅城郊決戰,突曼貝伊全軍覆沒,馬穆魯克王朝滅亡。
創始人為沙賈拉·杜爾(Shajara Durr,?~1257)。
1249年11月埃及阿尤布王朝第七代國王薩利赫病逝,其寵妃謝傑萊·杜爾在數月內秘不發喪,趁機左右朝政。
馬穆魯克王朝
因女性稱王不符合伊斯蘭教規,遭到埃及穆斯林的責難,故不久謝傑萊·杜爾遂與近衛軍首領艾伊貝克結婚,共掌政權。
1252年,謝傑萊·杜爾宣布廢除年幼國王,由艾伊貝克擔任埃及馬穆魯克王朝第一任國王,她仍掌握實權。
1257年,因宮廷奪權之爭,艾伊貝克和謝傑萊·杜爾先後喪生,由艾伊貝克之子阿里繼埃及王位。
1260年,蘇丹古突茲(1259~1260在位)及大將拜伯爾斯率埃及軍在約旦河左岸貝桑附近的艾因·扎魯特戰役中大敗蒙古軍。從此遏制了蒙古人對西亞和北非的侵略。埃及馬穆魯克王朝真正的奠基者拜伯爾斯(1260~1277在位)即位后,採取“遠交近攻”的政策,與欽察汗國結盟,與拜占庭修好,集中力量孤立和打擊十字軍。
1263年,他從阿尤布家族手中奪取卡拉克作為軍事基地,后搗毀了拿薩勒的神聖教堂。
1265年,他攻佔凱薩里耶及艾爾蘇夫,守城的慈善院騎士團投降。
1266~1268年,拜伯爾斯先後攻佔薩菲德、亞法、沙基夫·艾爾農和安提俄克等城市,俘虜的十字軍被殺,城堡和基督教堂被毀。
馬穆魯克王朝
國王卡拉溫(1279~1290在位)執政時,繼續抵抗蒙古人和打擊十字軍。蒙古伊兒汗阿巴哈乘馬穆魯克人內戰,入侵敘利亞,攻佔阿勒頗、哈馬等地。
1281年10月,卡拉溫率埃及軍在霍姆斯戰役中打敗了蒙古軍,收復了敘利亞失地。
1285~1289年,卡拉溫先後攻佔十字軍佔領的麥爾凱卜、的黎波里、貝特倫等要地。
1290年,卡拉溫在準備進攻阿克城時去世,其子阿什拉夫繼位。
1291年5月,阿什拉夫集中優勢兵力,奪取阿克城,滅耶路撒冷王國,后又攻佔十字軍佔領的提爾、西頓、貝魯特、安塔爾圖斯、阿斯里斯等城市和要塞。至此,十字軍在東方的侵略勢力被徹底清除。埃及馬穆魯克王朝勢力又向南深入努比亞,伊斯蘭教在該地得到進一步傳播。
從14世紀末起,馬穆魯克後期大多數國王或懦弱無能,或驕橫暴戾,揮霍無度,權臣及軍隊將領爭權奪利,國家陷於分裂,動亂迭起。
1400~1401年,帖木兒率大軍打敗埃及馬穆魯克國王法拉吉的軍隊,襲擊敘利亞北部后大加洗劫,主要建築被夷為平地(敘利亞戰爭)。
15世紀末期,馬穆魯克王朝出現了一定的復興,於1485——1488年的阿達納戰役中大敗奧斯曼土耳其帝國。
1509年,馬穆魯克王朝與西印度土邦聯合,對戰葡萄牙人,戰敗於第烏海戰。
1516年8月,土耳其人在阿勒頗北面的達比克草原戰勝埃及馬穆魯克軍隊,征服了整個敘利亞(達比克草原戰役)。
1517年1月,奧斯曼帝國蘇丹賽利姆一世(1512~1520在位)率土耳其軍與埃及馬穆魯克王朝末代國王圖曼貝伊的軍隊在開羅城郊決戰(瑞達利亞戰役),圖曼貝伊全軍覆沒,埃及馬穆魯克王朝滅亡。
埃及馬穆魯克王朝歷時200多年,傳位47代國王。
王朝分為前、后兩個歷史時期。
前期(1250~1390)由埃及伯海里系馬穆魯克執政,主要為埃及突厥人,國王大多為世襲。
後期(1382~1517)由埃及布爾吉系馬穆魯克執政,主要為埃及切爾克斯人,實行國王推舉制。王朝強盛時轄地包括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耶路撒冷沿海一帶及希賈茲地區。
埃及馬穆魯克王朝實行軍事分封制,把大批土地以“伊克塔”(即采邑)分封給貴族和將領,作為他們平時任職、戰時服役的報酬。后“伊克塔”可作為世襲領地繼承。王朝建有龐大的正規軍和近衛軍,作為統治的支柱。各地長官均由馬穆魯克軍官擔任,掌管地方行政、軍事和稅收大權。
王朝前期,經濟在東方居重要地位。興修水利,改進耕作技術,農業相當發達。埃及和敘利亞的銅器、玻璃、紙張、地毯等傳統手工業,達到很高水平。埃及開羅、亞歷山大港、大馬士革商業發達,店鋪林立,商賈雲集,東西交通大開,同東、西方國家進行轉口貿易,從中收取巨額關稅,用以支付行政、軍事和城市建築費用。
15世紀起,經濟衰落,使國庫空虛,財政支絀。
埃及馬穆魯克王朝以伊斯蘭教遜尼派為國家宗教,穆斯林大多遵奉沙斐儀學派教法學說。為確立馬穆魯克人在政治、宗教上統治的合法性,王朝恢復了伊斯蘭教的哈里發制度。1260年國王拜伯爾斯將阿拔斯王朝皇室的後裔艾布·卡西姆推出,經宗教界組成的委員會確認,樹他為“穆斯林的哈里發”,取封號“穆斯坦綏爾”(即求安拉賜勝利者),再由這位哈里發冊封和授權素丹執政。並規定將哈里發和素丹的名字鑄在錢幣上,主麻日聚禮同時向哈里發和素丹祈禱。哈里發主管宗教基金,為蘇丹主持加冕禮,保管先知穆罕默德的遺物綠色斗篷和拐杖。從1260~1517年,在埃及共有16位傀儡哈里發先後在位。遜尼派四大法學派得到官方承認,設立四大法官制度,各派選派1名總法官。蘇菲主義極其盛行,埃及有巴達維、沙茲里和杜蘇迪等教團,在各地建有扎維耶、學校和謝赫陵墓,開羅、坦塔、亞歷山大、大馬士革等城成為蘇菲派的傳教中心。王朝設宗教基金,在各大城市興建清真寺,其中著名的有蘇丹·哈桑清真寺和穆艾耶德·希哈布丁清真寺,其建築藝術受到敘利亞一美索不達米亞學派的影響。除發展清真寺附設的宗教大學外,還在開羅和大馬士革等城市創建有《古蘭經》及聖訓學校、罕百里教法和沙斐儀教法學校,專門培養宗教學者和法官。埃及愛資哈爾大學仍為伊斯蘭世界最高學府。在教義學、教法學、歷史學和醫學等方面均取得重要成就。埃及教法學家伊本·泰米葉,著有500部著作,發展罕百里派的教法學說,提出憑《古蘭經》立教,純潔伊斯蘭教的復古主義主張,成為伊斯蘭復興運動的思想先驅。埃及聖訓學家和法學家賈拉魯丁·蘇尤蒂著有560多種著作,著名的是《古蘭經學》。埃及史學家艾布·菲達撰有《人類史綱要》。埃及史學家伊本·麥格里齊著有《埃及志》。埃及傳記作家伊本·赫里康著有《名人傳記》,記述了865位穆斯林名人的生平,埃及醫學家伊本·拉菲斯著有《醫典解剖學註釋》,闡述了血液小循環的理論。史學家稱埃及馬穆魯克王朝是中世紀最後一個“閃爍著伊斯蘭文明餘輝”的穆斯林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