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水利局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宿州市水利局是宿州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文件、辦法草案;編製全市重要河流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財政性資金、特大防汛抗旱經費和物資安排的意見;提出全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與監督;擬訂全市和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和地下水開發利用,負責宿州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擬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製市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型水庫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岸線灘塗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區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按照規定負責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按規定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轉報、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開展水利科技工作。負責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的監督實施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防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三)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加強跨流域跨縣(區)水資源調配。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擴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河湖管理,全面推進河湖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強水利政策研究,加強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製全市重點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市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指導重要河道堤防、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三)政策法規與監督科。超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縣(區)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
(四)財務審計科。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提出市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六)水資源管理與節水調水科(全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製併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參與編製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承擔跨流域跨縣(區)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大型調水工程工作,指導監督跨流域跨縣(區)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七)運行管理與水土保持科。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製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製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規定承擔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並監督實施。
(八)農村水利科。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河長制工作科。承擔河長制有關指導協調、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體工作,負責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取土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的編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宿州市水利局局長:孫洲
宿州市水利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王瑋
宿州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仇索
宿州市水利局二級調研員:楊召華
宿州市水利局三級調研員:朱克宇
宿州市水利局三級調研員:盧正群
宿州市水利局三級調研員:戴安啟
宿州市水利局四級調研員:范曉君 

獲得榮譽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人事調整


2021年8月4日,宿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朱衛東的宿州市水利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