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崗位職責
稽核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管理體系/內部控制制度推導與維護。
2.對應公司稽核室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複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
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
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3.擬訂年度稽核計劃書,進行確實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
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4.負責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現象,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
陳核加以追蹤,定期作成追蹤報告。
5.負責成本管控之稽查。
稽核崗位職責
稽核制度是國家或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在國家或公司企業內部(企業一般為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對有關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公司企業流程運作進行審核、複查的一種制度,該制度的建立應當結合稽核(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一併進行考慮。
其主要內容包括:
(1)稽核工作的組織架構形式和具體分工;
(2)稽核工作的職責、許可權;
(3)稽核工作的程序和基本方法;
(4)稽核結果的處理和使用等。
一。稽核前由管理者代表確定稽核組長,稽核組長負責組織稽核小組,稽核小組稽核員不得參與自己權責範圍內之稽核工作;
二。稽核員應預先閱讀好受稽核部門的程序文件,熟悉工作流程;
1)稽核方案不具體不放過。在擬訂稽核方案時,盡量把基本業務規定帶出來,讓每個成員一看便懂,一做即會。
2)稽核依據不明確不放過。針對每個稽核項目的具體要求,首先查找所涉及的各項業務規章制度,使現場稽核工作有據可依,標準明確。
3)稽核成員分工未交代清楚不放過。在稽核組進駐稽核現場前,對每個稽核人員進行明確業務分工,責任落實到人。
三。稽核小組需提前一周向受稽核部門和相關部門發出稽核實施計劃,通知受稽核部門按要求作好審核準備,如受稽核部門對實施划有異議,必須在三天內向稽核組提:
3、負責審核各種明細帳、總帳和會計報告,並核對相符。
4、參加起草、修訂、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方面的制度。
5、參與有關經濟合同、協議的談判、簽訂,對經濟業務事項進行事前審核。
6、配合有關部門對基層單位核算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7、協助主任加強會計基礎管理工作。
8、完成月、季、年度財務報告工作。
9、辦理會計證年檢工作。
10、做好財務軟體升級的審查,微機記帳單位的定期檢查驗收工作。
11、制定會計核算科目體系。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