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街村

雲南省昌寧縣珠街彝族鄉羊街村

羊街村隸屬雲南省昌寧縣珠街彝族鄉,地處珠街彝族鄉西北邊,距鄉政府所在地40公里,到鄉道路為土路,交通方便,距縣114公里。東鄰子堂村,南鄰從崗村,西鄰谷滿村,北鄰比此村。轄街子、路故平坦、新寨等19個村民小組。

自然資源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4,100畝(其中:田782畝,地3,318畝),人均耕地1.93畝,主要種植 烤煙、玉米、水稻等作物;擁有林地 55,722畝,其中經濟林果地9,343畝,人均經濟林果地4.39畝,主要種植 核桃等經濟林果;水面面積294.40畝,其中養殖面積20畝;草地2.80畝;荒山荒地18畝,其他面積409畝。

基礎設施


截止2008年底,該村已實現通水、通電、通路、通電視、通電話五通,無路燈。全村有180戶通自來水,有140戶飲用井水,有203戶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占農戶總數的38.81%。有470戶通電,有400戶通有線電視,擁有電視機農戶0戶(分別占農戶總數的89.87%、0%和76.48%);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410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250戶(分別佔總數的78.39%和47.80%)。
該村到鄉道路為土路;進村道路為土路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0公里,距離集貿市場0公里。全村共擁有汽車0輛,拖拉機9輛,摩托車170輛。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2060畝,有效灌溉率為50.24%,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700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33畝。
到2008年底,全村建有沼氣池農戶12戶;裝有太陽能農戶30戶;建有小水窖2547口;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廚、改廁、改廄)的農戶3戶。
該村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其中有5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有8戶居住磚木結構住房;有497戶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還有13戶居住於其他結構的住房。

農村經濟


該村2008年農村經濟總收入689.36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421.02萬元,佔總收入的60.78%;畜牧業收入122.62萬元,佔總收入的17.70%(其中,年內出欄肉豬2146頭,肉牛211頭,肉羊1998頭);漁業收入 0.21萬元,佔總收入的0.03%;林業收入119.06萬元,佔總收入的17.19%;第二、三產業收入26.45萬元,佔總收入的3.82%;工資性收入3.3萬元,佔總收入的 0.48%。農民人均純收入1589.1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2.4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18人(占勞動力的0.85%),在省內務工15 人,到省外務工3人。
該村的主要產業為種植業,主要銷售往縣內。2008年主產業全村銷售總收入341.82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49.35%。該村目前正在發展烤煙、核桃特色產業,計劃大力發展烤煙、核桃產業。擁有企業37個,其中縣級龍頭企業0個;專業合作組織0個,其中,已登記註冊 0個;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人數0人。

人口衛生


衛生室
衛生室
該村現有農戶523戶,共鄉村人口2162人,其中男性1071人,女性1091人。其中農業人口2128人,勞動力 1022人。該村以彝族為主(是彝族、苗族混居地),其中 彝族1887人,苗族60人,其他民族0人。到2008年底,全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0人,占人口總數的0%;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988人,參合率93.42%;享受低保 94人。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鄉衛生院,衛生所面積為150平方米,有鄉村醫生3人,該村距離鄉衛生院40公里。該村建有公廁1個,建有垃圾集中堆放場地 1個,建有村內生活排水溝渠設施0個,人畜混居的農戶 460 戶,占農戶總數的87.95%。

文化教育


羊街完小
羊街完小
該村建有小學3所,校舍建築面積1,540平方米,擁有教師13人,在校學生263人,距離鄉中學40公里。目前整個行政村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263人,其中小學生181人,中學生82人。全村建有文化活動室0個、圖書室0個、業餘文娛宣傳隊1個,村民的業餘文化生活單一。

人文地理


生活習俗 彝族人的主要節日 與農事節令、宗教信仰有關,主要有春節、米線節、清明節、朝山會、端陽節、火把節、月半節、中秋節等。
彝族信仰 彝族信仰多種神和原始宗教,卻沒有專一的宗教信仰。彝族有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是直接崇拜自然事物,據古彝文字記載和傳說,彝族祖先曾和日、月、水、火、雨、雷等鬥爭過,但都感到不可戰勝,而且也感恩於自然的賜予。所以轉變為對這些自然事物的崇拜。每逢喜、喪事或農事節令都要祭天、祭地、祭神,祈求保佑賜福。
圖騰崇拜 彝族的祖先認為與自然與神有關係,彝族人崇拜自然事物日、月、水、火、草、木以動物牛、馬、雞、狗的同時,在不能戰勝、抗拒自然時,也崇拜神靈神力。特別是崇拜狗。傳說狗討來谷種,給人免於飢餓。因此,彝族人在日常生產中十分敬愛家犬,不許打罵、虐待狗,嘗新飯要先喂狗,禁止屬狗和吃狗肉。
彝族的服飾 "彝"這個會意字形象地突出了彝族的服飾和生活特色,即頭戴包頭布或搭頭布,身上有米有衣,下身有寬大的褲子和圍裙。說明是一個重視吃穿,兩腳站立,昂首挺胸,具有特色的民族。過去成年男性頭繞黑色包頭布,身穿黑色或青色結扣的對襟衣,下穿寬大黑色或青色的寬大的封襠褲,腰纏青色的腰帶。青少年不繞黑色包頭布,上面蓋上黑色或白色的搭頭布,身穿青色右衽長尾衣,外套黑絲綢右祍袿,下穿黑布或青布長褲,外系黑布圍腰,腳穿繡花尖頭布鞋。一般戴耳環,玉片和手鐲,未嫁女子只戴銹花銀點子鑲的勒箍帽,上加搭頭布,不纏繞包頭布。
苗族的主要節日 有春節、吃新節蘆笙節和踏花山等。
春節,苗族叫"趕秋節"。相傳很久以前,有一個聰明、勇敢的苗族小夥子,叫巴貴達惹,有一天他在山上打獵時,忽見一隻老鷹抓著一件漂亮的東西飛過,他一箭把老鷹射下來,原來它抓著一隻精製的繡花鞋,他想做繡花鞋的一定是個漂亮聰明的姑娘,他決心找到這個姑娘,他想出了個巧妙的辦法,製做了一種可以同時坐八個人的鞦韆,立起鞦韆,請大家來打鞦韆,他用尋對鞋的方法,找到了這位姑娘--黛帕七娘,他們結成恩愛夫妻。後來,每逢春節,人們按照巴貴達惹製作的鞦韆模樣,立起鞦韆,青年男女選擇佳偶,就來趕鞦韆,形成習慣,這天還逐漸增加打陀螺、射箭、對歌、打歌等。
正月初二,苗族都要到山上聚會,對歌、打歌、鬥牛等。傳說苗族祖先曾在正月初二這天在一次大戰中使苗族從危難中解救出來,以後人們在正月初二這天紀念他。
吃新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前後,是苗族的"吃新節",苗族家長要早早上山打一隻鳥回來,分給每個家庭成員吃,傳說吃新米這天吃雀肉,娃娃長大了會像白靈鳥一樣唱歌,大人會像畫眉鳥一樣能說會道。
蘆笙節 又稱蘆笙會,每年九月二十七日舉行,傳說三國時的諸葛亮征南時教會苗族做蘆笙,吹蘆笙。蘆笙節這天,小夥子手捧蘆笙在前邊跳邊吹,小姑娘緊隨其後邊轉邊舞,眾人圍成一圈,中心一人為軸心,歡快吹奏蘆笙,共同歡舞。蘆笙會是未婚男女青年談情說愛的場合。有時還鬥牛,最精彩的是有的吹笙"歌頭"能邊吹邊舞,表演"蒼蠅搓腳"、"箐雞擺尾"等連續長時間蹲跳旋轉。
踏花山 農曆正月初五前後,苗族青年男女帶上粽子上山採花,互相贈送,給有情人送花、對唱、跳舞、同吃粽子。也採回插在貢桌和床頭上。
苗族的信仰和禁忌 苗族信仰多種神,據巫師解釋,他們祭祀的鬼神有善惡兩大類,善神能賜福於人,而惡鬼則專門作祟,因此在祭祀上有不同,祭祀善神虔誠隆重,祭祀惡鬼則屬於敷衍。最隆重的是祭祖,有鼓祭祀。"鼓"是宗教,苗族以鼓為核心,鼓社祭若干年才舉行一次,大約分為三類:一是祭祀祖先;二是祈求祖先保佑後人人丁繁衍昌盛;三是維繫血緣家庭的團結。鼓祭必須宰牛殺豬,由巫師念咒獻牲,先貢獻祖先,后再招待客人。
苗族獻獵神很隆重,夜深人靜才去祭獻,已婚婦女不能參加,祭品主要是牛、羊、豬等肉食和米等,有孕婦的人家忌用。相傳獵神能保佑獵人的平安和打獵有收穫。
苗族打獵忌哭、笑,打到大獵物只能說小,不能說大。
鼓社的鼓,一個寨子有一個大牛皮鼓,沒有重大祭祀或喪事時,不準動。亂觸亂動者罰雞或羊一隻,有意破壞者,則視為對全鼓社人的侮辱,要被問責,懲罰。養鼓戶,每逢過年過節都要燒香殺雞祭鼓,違者被視為對鼓社不尊重,要另選養鼓戶。
從播種直至"吃新",禁止吹笙,吹簫,確保一年無災平安。"吃新節"要有戶長老先祭祖宗,其他人才能嘗新,違者被視為對本祖不忠,會受到祖宗的懲罰。
本社鼓有喪事發生時,敲"催親鼓"時要分"法定下數",不能亂敲,不能讓鼓社的人發生誤會,亂敲則被視為對喪事家的不尊重。
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動,苗族不同宗社的男女青年"友訪"即"走村寨","率親"亦即社會交際,這是正常的社會交際,一般在節日前後幾天進行,也可在農閑時集體對歌和互致愛慕交談,遠道來訪的親客必須在村寨邊和打歌場"友訪",若到其它地方談情說愛要受到懲罰。不能和有夫有婦的人談情,對這種人則會被打,甚至致傷至殘,別人都不會同情。
苗族的體育競技有摔跤、鬥牛、斗畫眉、打陀螺、打鞦韆、射箭等。
捕獵的方法除用槍、弩外,還有"下扣子"捕獸,用"囿子"和"撒子"捕鳥,用地弩捕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