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雲南省社科聯或省社科聯)是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是全省性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和各州市社科聯的聯合組織,是省委、省政府聯繫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社會科學事業和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簡介


雲南省社科聯的主要職責是:指導和協調所屬社會科學各個學會、研究會、協會的工作,負責新申報的省級社會科學學術團體的資格審查;聯絡和指導州市社科聯的業務工作;組織和推動學術研究,促進和開展學術交流,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服務;組織開展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評獎活動,宣傳、推廣獲獎成果;編製全省社會科學普及規劃,組織普及社會科學知識,開展社會科學培訓、諮詢服務工作;促進社會科學學術團體之間、理論工作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之間的聯繫和協作;協調做好社會科學界知識分子工作和推薦有突出貢獻的社會科學專家、社會科學學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工作;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向黨和政府反映社會科學界的意見和要求,關心並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及其團體的合法權益等。
1962年,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召開了“雲南省首屆社會科學工作者代表大會”,成立了雲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學會(現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前身),下屬哲學、經濟、歷史、法律、教育、心理和民族語言、民族文學、民族歷史等學會,共有會員300多人。“文革”期間,省哲學社會科學學會被迫停止活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社科團體得到恢復和發展。1980年1月,省委決定恢復雲南省社會科學學會聯合會。1987年7月,召開了“雲南省第二屆社會科學工作者代表大會”,正式恢復了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03年7月,召開了“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這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省社科界的盛會,是繁榮發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推進雲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會議。2011年8月,召開了“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四次代表大會”,修訂了《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章程》,選舉產生了第四屆委員會和領導班子。經過多年的發展,省社科聯現已成為學科門類基本齊全、結構比較合理、優長學科突出、科研實力雄厚的學術性人民團體。
省社科聯機關設有辦公室、學會部、科研部、科普部、外聯部5個處級職能部室。另設一個副處級事業單位,即《學術探索》雜誌社。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授權,雲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雲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辦公室和雲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設在省社科聯。

章程


(雲南省社科聯第四次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1年8月26日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雲南省社科聯。英文名Yunnan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 Circles。
第二條 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是中國共產黨雲南省委員會、雲南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是我省社會科學界學術團體和各基層社科聯的聯合組織,是省委、省政府聯繫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促進社會科學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理論聯繫實際,“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發揮社會科學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重要作用,推進學科體系、學術觀點、科研方法創新,引導社科界發揮在黨和人民事業中的思想庫作用,以服務雲南經濟社會發展為主攻方向,不斷擴大對外開放和社會影響力,努力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為黨和政府決策服務,充分發揮橋樑紐帶、組織協調、諮詢服務、宣傳普及的職能,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民族文化強省建設服務,促進雲南社會科學事業的繁榮發展。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
(一)履行社科學術團體、民辦社科研究機構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指導州市、企業、院校社科聯工作;
(二)組織社會科學界開展學術研究,為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三)組織和推動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工作,促進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社會化;
(四)受雲南省人民政府的委託組織全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評獎工作;
(五)編輯出版學術期刊和社科動態信息;
(六)促進社會科學學科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七)組織和推動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
(八)關心和維護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正當權益,反映社會科學界的意見和要求。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依法成立的省級社會科學學術團體和州市、大專院校、企業社科聯,凡贊成本會章程、申請加入本會,經批准即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團體會員的基本條件:
(一)依法登記,並承認本會章程;
(二)會員中應有相當數量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社會科學工作者,並有聲望較高的學術帶頭人;
(三)能獨立開展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和科普諮詢等活動;
(四)有健全的辦事機構和固定的經費來源、辦公場地。
第七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一)根據本會章程和團體會員各自的章程,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二)推選出席本會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候選人;
(三)參加本會組織的課題研究、學術活動、科普活動、評獎、表彰及其他活動;
(四)按照本會宗旨開展活動可獲得本會的支持幫助;
(五)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建議和要求;
(六)履行必要的手續后,有退出本會的自由。
二、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承擔並完成本會布置和委託的各項工作;
(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活動,向本會報告工作,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八條 本會團體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會章程、損害本會名譽,或不按其宗旨開展活動,本會常務委員會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限期整頓、除名等處理。
第四章 組織制度
第九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是本會的領導機構。
第十條 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本會工作報告;
(二)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三)選舉產生委員會;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領導本會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常務委員、副主席、主席;
(三)聽取審議本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四)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關程序調整委員會成員及其領導機構成員;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常務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籌備召開代表大會,向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報告工作,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領導本會設置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本會的日常事務,制定本會管理制度;
(三)決定聘請本會名譽主席、顧問等;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任免事項;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主席召集和主持常務委員會會議,駐會專職副主席協助主席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屆中,委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發生變化,不能履行委員職責時,由承擔其工作的人員自然更替,並經常委會確認。
第五章 經費和管理
第十五條 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團體會員會費;
(三)社會捐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 本會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所屬資產接受財政和審計機構的監督,會員會費收支情況接受團體會員的檢查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雲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委會。

領導


張紅蘋,女,漢族,雲南永勝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雲南省社科聯黨組書記,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范建華,男,漢族,雲南富源人,1977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研究員,中共黨員,現任雲南省社科聯黨組副書記、雲南省社科聯主席。
雷翁團,男,阿昌族,雲南隴川人,1969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雲南省社科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靳昆萍,女,漢族,山西高平人,1971年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雲南省社科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楊凱民,男,漢族,山西霍州人,1971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室學歷,中共黨員,現任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王國忠,男,藏族,雲南香格里拉人,1982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雲南省委黨校(雲南行政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院)長,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劉德強,男,拉祜族,雲南瀾滄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雲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王文成,男,漢族,雲南馬龍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經濟史博士,研究員,中共黨員,現任省社科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林文勛,男,漢族,雲南曲靖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共黨員,現任雲南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李松林,女,漢族,雲南會澤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教授,中共黨員,現任雲南師範大學副校長、黨委委員、省紀委委員,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張橋貴,男,白族,雲南劍川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共黨員,現任雲南民族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周躍,男,漢族,河北邢台人,1976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博士,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民革黨員,現任雲南財經大學副校長,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楊芳,女,白族,雲南昆明人,1975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昆明市社科聯黨組書記、主席,昆明市社會科學院院長,雲南省社科聯副主席。

事件


2019年11月下旬日至2020年1月上旬,雲南省委10個巡視組分別對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信訪局等16個省直部門(單位)開展常規巡視;對鎮雄縣瀘水市等10個縣(市、區)開展脫貧攻堅巡視“回頭看”。被巡視的16個省直部門(單位),有10個因對肅清秦光榮等流毒不堅決、不徹底,其中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對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和對雲南政治生態造成的嚴重破壞認識不到位,仍存在聽“故事”、當“看客”心理等原因被通報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