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存義(?—1868),道光十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二十二年,督雲南學政。邊徼士風敦樸,存義力為提倡,文風改觀。
回民煽亂,存義按試
永昌竟,出郭數里,城中火起,待學使去而始發也。二十八年,丁母憂歸。會
江北大水洊飢,存義議賑,躬詣富室勸捐,多感其誠,出貲購米穀。存義棹小舟散給饑民,全活甚眾。服闋,
直南書房,擢侍講。
咸豐五年,典試
雲南,復留督學政,士益親之。回亂益棘,圍會城,城中兵閧,掠官署民居,獨未入學政廨,民間婦孺匿考院避難者千人。存義在雲南久,習知民情,比復命奏對,陳變亂始末甚詳。累遷侍讀學士,署
順天府丞。十年,英法聯軍入京師,上幸
熱河,
京朝官多挈家出走,存義屬疾,語家人毋隨人妄動。事定,敘城守勞,將入存義名,存義聞之,力疾起,署牘曰:“府丞吳存義抱病家居,干掫詰奸皆無與。今病未愈,不敢冒受賞。”未幾,擢太僕寺卿,遷通政使,署禮部侍郎。存義以
文廟從祀位次多舛,奏請審定,繪圖頒行。又以諸儒增祀既繁,漸失世用其書、垂諸國胄之義,奏飭中外臣工不得濫請。署刑部侍郎。
同治二年,署工部侍郎,迭署禮、戶二部。出督浙江學政,軍事甫定,人士離散初歸,存義寬大拊循,歲考既周,
秀良者始奮於學,乃導以經、史、小學,文風復興。三年,調吏部,留學政任。六年,
任滿,以病乞歸。七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