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農業局
廣安市農業局
廣安市農業局是廣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農業工作的職能部門。
目錄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及其產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有關政策建議,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措施;負責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調整、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政策的建議;組織起草農業行業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建議;負責指導和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信息體系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菜籃子工程”;推進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預測併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實施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塗、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教興農”規劃;負責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擬訂農業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種子選育、審定、試驗、示範、推廣和肥料、農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督、鑒定管理工作;組織國內生產及進口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制定農場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負責重大建設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場經濟體制改革;負責農場和農場國有土地的管理工作;負責綠色食品和農業工程勘測設計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的防治,擬訂植物檢疫的規範性文件及相關標準;監督市內植物檢疫工作,發布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疫情並指導組織撲滅。
十、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有關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