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外國文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外國文學專業委員會
本學會是由全國高等學校成事外國文學教學和研究的教師組成的群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下屬的專業委員會。第一條:本會是由全國高等學校從事外國文學教學和研究的教師組成的群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下屬的專業委員會。第八條:本會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作為本會的領導機構。
單位中文名稱: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外國文學專業委員會
單位英文名稱:Chinese Higher Education Association The Specialized Committee for Foreign Literature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外國文學專業委員會的前身是全國高校外國文學教學研究會,成立於1985年。1995年,根據國家《社團法》之規定,全國高校外國文學教學研究會加入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並更名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外國文學專業委員會。本學會是由全國高等學校成事外國文學教學和研究的教師組成的群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下屬的專業委員會。本學會採取團體會員制,凡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從事外國文學教學和科研的單位都可以申請加入本會成為團體會員,本學會始終向一切符合條件的單位敞開大門。目前,本會有正式會員170個,包括了綜合性大學、師範大學,以及理工大學中的外文系、中文系的外國文學教研室,以及外國文學的研究機構和雜誌。本學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開展學術活動,堅持每年召開一次學術討論會,其中一年是全國性大會,一年是中小規模的會議,且每逢大會必出論文集,並舉辦過兩次青年教師的外國文學講習班。此外,學會還多次開展學術評獎活動。迄今為止,共進行了三屆評獎活動,推選出全國各高校外國文學教學和科研的優秀成果60多種。本學會的宗旨是加強全國高校外國文學教師的學術聯繫,促進高校外國文學教學與研究的發展,推動國內外學術研究的交流。
本學會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作為本學會的領導組織機構。秘書處為本學會的常設機構,秘書處設於南京大學文學院。學會會長:季羨林,學會副會長:黃晉凱(中國人民大學中文系)、劉意青(北京大學英語系)、楊正潤(南京大學文學院)、鄭體武(上海外國語大學俄語系)、劉建軍(東北師範大學文學院)、王立新(南開大學文學院)。學會秘書長:暫缺。學會副秘書長:王諾(廈門大學中文系)、張冰(北京大學出版社)、董曉(南京大學文學院,代理秘書長職務)。
第一條:本會是由全國高等學校從事外國文學教學和研究的教師組成的群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下屬的專業委員會。
第二條:本會的宗旨是加強全國高校外國文學教師的學術聯繫,促進高校外國文學教學與研究的發展,推動國內外學術研究的交流。
第三條:本會接受教育部主管部門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領導,接受學術活動所在地區和單位的黨政組織的領導。
第四條:本會堅持“雙百方針”和學術平等原則,鼓勵不同學術觀點的爭鳴,注意培養新生力量。
第五條:本會原則上每年舉辦一次規模不等的學術研討會,結合高校外國文學教學與研究的實際問題和國際學界的新近成果,探討學術,交流信息。
第六條:本會出版學術論文集,發表會員提交學術研討會的優秀論文和相關的學術成果、學術動態。
第七條:本會舉辦外國文學教學與科研成果評獎活動,獎勵本會會員優秀的教學、科研成果。
第八條:本會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作為本會的領導機構。理事會經協商和選舉產生,任期四年。本會理事為單位理事,可連選連任。新一屆單位理事的名額由上屆常務理事會確定,具體人選由理事單位推薦。在理事中產生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本會會長、副會長和常務理事,原則上由高校在職教師擔任,秘書處為本會的常設機構,由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組成。秘書處設於南京大學,在常務理事會的領導下處理本會日常事務。本會聘請名譽理事若干名。
第九條:長期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和長期拖欠會費的理事單位和會員單位,經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將被暫時取消理事和會員資格。
第十條:本會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包括團體會員交納的會費(每年每個會員單位一百元人民幣)、上級組織和主管部門的撥款、社會機構或個人的資助。本會定期公布帳目,接受上級組織和會員的監督。
第十一條:本會會員是團體會員。凡贊成並遵守本會章程的綜合性大學、師範大學、師範學院、外語學院以及其它全日制本科學院中從事外國文學教學與研究的單位,均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本會的團體會員。本會歡迎其它研究機構、新聞出版機構和其它學校從事外國文學研究、出版和教學的同行參加本會的學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