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瞼鱗狀細胞癌

眼瞼鱗狀細胞癌

本病臨床較為常見,約佔眼瞼惡性腫瘤的80%。50-60歲的老年人多發,男性多。多發於下眼瞼,瞼緣或淚點為好發部位。本病可較早轉移至耳前或頜下淋巴結,全身性轉移者少見。本癌對放射線不太敏感。本病真正病因不明確,紫外線、放射線或其他化學致癌劑均可成為誘因。常發於某些慢性皮膚病的基礎上,如慢性放射線皮炎、老年角化病、慢性潰瘍等。

臨床表現


1.早期呈疣樣、乳頭或結節狀隆起。
2.潰瘍底部較深、高低不平,邊緣稍隆起且外翻,繼發感染時散發奇臭。
3.可較早地轉移至耳前或頜下淋巴結。
4.少有色素。

診斷鑒別


診斷依據
1.多見於50歲以上男性,下瞼緣或淚點為好發部位。
2.本癌潰瘍邊緣飽滿外翻,基底深淺不一,色素少。
3.活體病理檢查可確診。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手術治療,早期切除局部病損,範圍應夠大,晚期應行眶內容物剜出術並結合放療
2.化療和放療(根據病理診斷選譯)。
3.控制繼發感染。
4.支持療法。

用藥原則

1.本癌對放射線不太敏感,應早期手術切除并行眼瞼再造。
2.70%分化的鱗狀細胞癌者對化療不敏感,但越不分化者對化療越敏感。術前準備仍可化療。化療藥物按醫囑選擇。
3.波及眼眶者應行眶內容剜除術,術后加放療和化療。
4.繼發感染者要應用抗生素全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