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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七
漢語
頭七,是一種喪殯習俗。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2010年11月15日,上海特大火災“頭七”現場
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干資料,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範圍,走向世俗化。為何要規定“七”為忌日?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見《瑜珈論》)。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這種由佛教“生緣說”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齋說》,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一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戚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人死後魂魄會與“頭七”前到處飄蕩,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該在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人死後頭七返家探視。出自 《西藏度亡經》(又名中陰救度密法)。
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7次,俗謂“燒七”。一般是“三七”、 “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此中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儀式。舊俗以為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具體時間由道士推算。
上海民眾在頭七之日哀悼火災逝者
民間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出煞”)儀式。據說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裡,“回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
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檐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裡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民間有“守七”的習俗,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其家屬每隔7日要設祭1次,直到49天,第七個七日,俗稱“斷七”為止。其中以“頭七”和“六七”(或“五七”)最為隆重。“頭七”晚上祭祀死者,至親好友廝守通宵,午夜吃“頭七餛飩”,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罵,據說罵得越凶,財發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會察覺近旁人家“燒頭七”的隱秘而噤若寒蟬。此俗民間尚存。在死者第五個或第六個七日忌日,其家屬請僧侶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請親友前來參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兒,於“六七”的前一天晚,置辦三牲、果品前來祭祀,人稱“燒六七羹飯”。這祭桌一直設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斷七”以後,喪禮才告結束。
出自《魏書》:”又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齊,令七人出家“。《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