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商務委員會是北京市朝陽區政府的職能部門。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關於促進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本區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和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本區商貿流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促進本區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制定便民商業服務體系發展措施,推進商業體系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
(三)負責建立健全本區市場監測體系,調控重要消費品市場和節日市場;負責建立健全本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組織落實中央、市、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等的商品供應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四)負責本區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區利用外資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據管理許可權,承擔本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審批工作;指導本區外商投資促進工作。
(五)組織落實有關外貿出口政策;負責本區對外貿易的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推動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指導和協調本區對外貿易體系建設。
(六)負責研究制定本區促進會展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本區會展市場秩序,培育會展品牌。
(七)負責本區商品流通的行業監管,貫徹落實行業規範和市場准入標準,提出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議;參與推動本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規範市場秩序。
(八)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研究制定對外經濟合作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區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發展。
(九)負責本區典當、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以及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成品油經營許可的管理。
(十)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區域內商業和餐飲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管理本區商業零售經營單位舉辦的促銷活動;負責對本區糧食、食鹽、生豬屠宰和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朝陽口岸管理工作;指導本區物流工作;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
(十二)協調促進本區內外貿易領域行業協會、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辦公室
研究室(現代服務業辦公室)
商貿流通科(糧食管理辦公室、口岸辦辦公室)
服務交易科
外資管理科
貿易發展科
會展產業促進科
綜合監管科(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