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永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規範工作。 (四)負責建築行業的監督管理。 (五)指導全市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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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主要職責
(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規範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推進城市化的組織協調工作。參與組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的申報工作,會同文物等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申報工作;會同文物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建議,負責推進住宅產業化和住宅性能認定工作,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房屋租賃、房屋面積、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物業、城市房屋徵收、房屋白蟻防治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四)負責建築行業的監督管理。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和建築市場信用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建築市場主體的資質(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施工許可、工程造價、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發布造價信息;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中介機構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各鎮、街、區做好工程建設管理;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監理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建築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市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城鎮建設的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鎮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道路橋樑、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安全、應急管理等工作。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生態市建設及創建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府交辦的重點工程建設;
(六)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參與村莊整治、新農村建設、農房防災減災,農村住房改造和權屬管理等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