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港保稅區

1996年成立的國家級開發區

鹽田港保稅區於1996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位於鹽田港區中部,南片區0.71公里,北片區0.68平方公里,南片區與鹽田港的作業區相連;北片區位於鹽田港大道以北,緊臨鹽田港,南、北兩片以全封閉專用高架橋連接。1999年1月8日南片區經海關總署封關驗收合格,開始運作。

現已鹽田港保稅區與原沙頭角保稅區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整合升級為深圳鹽田綜合保稅區。

簡介


鹽田港保稅區
鹽田港保稅區
鹽田港保稅區於1996年9月27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2004年8月16日國務院批准鹽田港保稅區和鹽田港 實施“區港聯動”,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的基礎上設立,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0.96平方公里,於2005年12月30日通過海關總署等國家部委聯合驗收。鹽田港保稅區將置換到緊鄰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的後方陸域。
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高起點、廣空間的現代物流發展園區;與國際大港鹽田港“無縫對接”;國內貨物進區享受“入區退稅”。保稅物流園區享受保稅區相關政策,在進出口稅收方面,比照實行出口加工區的相關政策,即國內貨物進入保稅物流園區視同出口,辦理報關手續,實行退稅;保稅物流園區貨物內銷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貨物按實際狀態徵稅;區內貨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於2004年8月16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與2005年12月30日正式封關運作。園區總面積0.96平方公里,分南北片區,兩片區以全封閉立交橋相連,南片區0.17平方公里,北片區0.79平方公里。在地理位置上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是在原鹽田港保稅區的基礎上建立的,與世界十大集裝箱港之一的鹽田港港區渾然一體,在南片區以一條24小時開通的“綠色通道”與鹽田港碼頭直接相連。
園區與毗鄰的港區實施一體化運作,專門發展現代物流業;園區內的企業在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收等方面享受保稅區的優惠政策,實行“入區退稅”,即國內貨物入園區視同出口,辦結出口報關手續后即可申請退稅。

產業功能


保稅倉儲:除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外,園區內可保稅儲存各種貿易方式的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園區企業可以對所存貨物開展不改變貨物化學性質的流通性簡單加工和臨港增值服務,包括分級分類、分拆分揀、分裝、組合包裝、打膜、加刷碼、刷貼標誌、該換包裝、拼裝、拆拼箱等具有商業增值的輔助性作業。
全球採購和國際配送:根據需求面向國內外兩個市場進行全球採購和國際分撥、配送、深度分銷等。
國際中轉和轉口貿易:對國內、國外集裝箱貨物(包括來自不同國家、地區的)進行快速拆拼、集運、轉運至境內外其他目的港。同時,可開展轉口貿易為核心的服務貿易活動,提升口岸功能。
檢測維修:在園區設立專業檢測維修中心,提供檢測、維修服務,延伸保稅物流產業鏈,進一步提升物流園區功能。
商品展示:經園區主管海關批准,園區企業可以在園區綜合辦公樓專用的展示場所舉辦商品展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