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慶
陳法慶
陳法慶,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仁和鎮奉口村農民,因為熱心環保事業而聞名全中國。
陳法慶
挨了打!陳法慶好像並沒有吸取教訓,反而閑事管的越來越寬,只要他認為不對的,他都要管,而且還一管到底,沒有結果決不罷休。上至領導幹部貪污腐敗、違法亂紀,下至偷稅漏稅、為老百姓討公道,沒有他陳法慶不管的事。在餘杭,方圓數百里,陳法慶愛管“閑事”是出了名的。在個別不法分子的眼中,這個陳法慶簡直是討厭至極!恨不得一天暴打他一頓,才解心頭之恨!怎奈,老陳管的這些個“閑事”沒有不在理兒的,不法分子再恨他,也不敢明目張膽地來。十幾年來,在陳法慶管的諸多閑事中,環境保護方面的要佔據大多數,這也是他遭受各種各樣報復最主要的原因。
陳法慶所在的杭州市餘杭區仁和鎮有大小石礦11家,由於各礦生產車間或露天,或半敞開式,開山炸石所產生的噪音震耳欲聾,排放和工程車運輸產生的粉塵遮天蔽日。晚上即使關閉窗戶,第二天早上室內還是遍地粉塵。如果遇上有風的日子,礦區的道路上3米內難見人影和物體,礦區附近的房頂、樹木上的粉塵就像覆蓋了層皚皚白雪,只有到下雨時才能沖洗乾淨。就在這雨天一身泥,晴天粉塵飛的環境中,仁和一帶的人們度過了20多年。
雖然沒上完初中,但陳法慶一直有讀書看報的習慣,從中他了解到了很多有關“環境污染”的事兒,由污染帶來的可怕災難,讓陳法慶不寒而慄。他想到污染了20多年礦山。1999年,陳法慶多次向餘杭區環保局和仁和鎮政府反映情況,但是他們認為當地經濟要發展,石礦有這個粉塵是非常的正常,沒辦法治理。在多次反映沒有結果的情況下,2002年6月,陳法慶特地購買了攝像機,拍攝了仁和鎮7家石礦企業製造粉塵、噪音的現場情況,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將粉塵、雜訊所在地的餘杭區環保局告上法庭。在一份長達5頁的污染陳訴書中,他寫道:“現今仁和鎮礦山行業10餘家石礦無一家治污設施符合整改要求。對‘形式’上的整改過後仍在污染環境,被告不是不知,而是任其污染放縱不管。陳法慶關心環保等公益事業超過了關心自己的錢袋,這位二級聽力殘疾,戴著助聽器的普通農民持續不斷地與周圍破壞環境的行為作鬥爭,成為一名不是執法者的執法者。杭州市餘杭區曾經有大量的石礦企業,粉塵污染相當嚴重。從1999年開始,陳法慶就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舉報,但污染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在法庭上,法院的判決最終雖然確認了污染事實,但陳法慶依然敗訴。官司雖然輸了,但他的努力並沒有白費。在他的呼籲下,杭州市餘杭區政府最終關停了一些污染嚴重的石礦企業。政府部門也決定仁和鎮的礦山到2013年全面停止開採。
2003年12月12日,由於“東苕溪污染問題”,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環保局被陳法慶推上被告席。但法院裁定:由於污染和原告沒有直接利害關係,所以陳法慶不具備原告資格,不予受理。陳法慶認為,這起官司說明建立環保公益訴訟的法律制度刻不容緩。“只有將絕大多數的群眾發動起來參與環保治理,污染企業才會像過街老鼠一樣,無處藏身。”為此,他撰寫《環境污染、法律無奈——關於請求對公益訴訟立案審理的建議》,向全國人大法工委等五部門上書呼籲,已受到全國政協委員梁從誡的關注。
2008年6月3日,陳法慶向美國聯邦政府起訴布希,督促其簽訂京都協議書。
2004年5月23日,陳法慶隻身來到北京,自費在《人民日報》上以自己名義刊登了“善待環境就是善待自己——農民陳法慶”的環保公益廣告。此前,陳法慶已經在杭州電視台自費做了第一個畫面非常形象的環保公益廣告:鳥語花香的青山綠水在一場大火中灰飛煙滅,最後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十字架,畫面定格為一行大字:“善待環境就是善待自己”,落款是“農民陳法慶公益傳播”。
2011年2月2日,在印度新德里召開的世界可持續發展峰會上,陳法慶被綠色環球基金會,授予“綠色英雄獎”。
2005年4月,陳法慶在全國31座省會城市推出環保公益燈箱廣告;6月5日,“世界環境日”又開通了他的環保個人網站,網站的宗旨是“宣傳環境理念、接受環保投訴”。他還想賣掉自己的轎車,再籌一筆資金,在全國幾條主要高速公路上做環保公益廣告。在一年多的時間裡,他花費在公益廣告的錢就達到了47萬元。由國家環保總局發起的我國首個環保人物大獎“綠色中國年度人物”評選中,陳法慶在網路投票名列前茅。今年7月9日,陳法慶收到了2006年義大利都靈冬奧會組委會的邀請函,他將出任明年冬季奧運會的火炬手。
陳法慶開創了農民入選《中國環境年鑒》的先例;中國首個民間環保獎——SEE生態特別獎的獎牌上有他的名字;“2005綠色中國年度人物”入圍名單中,他依然以農民的身份列入其中;關於他的紀錄片《農民陳法慶》,獲得2005中國紀錄片國際選片會中國十大紀錄片第一名。
組委會評語
農民、下崗職工等社會弱勢群體對環保的參與更能夠吸引公眾的關注,面對我國缺乏公益訴訟制度、公益訴訟往往被法院不予受理的現實,政府除了要動員更多的百姓和執法部門一起治理環境以外,也要為理性維權提供製度空間,當務之急是要建立公益訴訟制度,鼓勵陳法慶這種“事不關己,也要挺身而出,見義勇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