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鄉
大武口鄉
大武口鄉位於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北部,其範圍為:東至二農場渠;110國道至二農場渠段以明水湖農場農田與興民村農田之間的道路為界。
2004年6月,撤銷石嘴山市大武口鄉。
現已改製為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長興街道。
大武口鄉是寧夏石嘴山市的一個轄鄉。自治區“小康”試點鄉。1956年置鄉。位於區境東北端。距城區2.5公里。面積30.3平方公里,人口0.4萬。平汝鐵路支線過境。轄第一、第二、第三3個村委會。鄉鎮 企業有冶鍊、皮革加工、炭素、木材加工、機修等廠。農業主產小麥、蔬菜。境內有北長城。
長興街道辦事處下轄電廠社區、鐵路社區、興民村,共2個社區1個村。
其範圍東至二農場渠;南:二農場渠至電廠鐵路道口段以銀汝鐵路為界,電廠鐵路道口至韭菜溝口段以武當路為界;西至賀蘭山山腳線;北:賀蘭山山腳至110國道段以大武口溝北側的道路為界,110國道至二農場渠段以明水湖農場農田與興民村農田之間
大武口,明代被稱為“打磑口”,指今大武口溝,意為“打鑿石磨的山口”。
“打磑口”,最早見於明弘治《寧夏新志》。到清同治二年五月(公元1863年7月)的文獻中,首次出現“達武口”地名。後來又出現過“大磑口”。在此後的文獻資料中,“打磑口”、“達武口”等名稱混用。
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寧夏建設廳廳長李翰園赴賀蘭山清水溝光華陶瓷廠“視察”,途經大武口村(現大武口鄉)時,將該村的“打磑口學堂”改為大武口學堂,並解釋“大武口”為武士們曾經在這裡打過仗之意。從此,“大武口”這個名稱被作為正式地名開始使用。1960年7月,自治區人民革命委員會在石炭井設鎮時,曾借用“大武口”這個名稱,稱“大武口鎮”。1961年5月30日,大武口成立人民公社時,取名“大武口人民公社”。1966年5月,在大武口公社設辦事處;1968年9月19日,成立大武口鎮政府;1973年6月18日,成立大武口區時,均以“大武口”命名。
1975年12月5日起,曾一度將“大武口區”改為“石嘴山市一區”。1981年3月26日,通過地名普查,“大武口區”名恢復至今。
大武口,早在新石器時代已有人類活動。
西漢初至明朝時期,區境為歷代封建王朝的屬地。
清代,屬寧夏府平羅縣。道光九年(公元1829年)前,平羅縣在賀蘭山東麓沿山地區增設四堡,其中有“打磑口堡”(今大武口鄉),為全縣66堡之一。
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打磑口堡已有居民96戶,385人。
民國初,沿清制。
民國三十年(公元1941年4月),平羅縣將打磑口堡設為縣第四鄉。
1949年9月25日,大武口解放,區境仍屬平羅縣。
1950年5月,大武口為平羅縣第二區(今平羅崇崗鄉)一鄉。
1956年2月,五區一鄉成立新聯(今大武口鄉)、潮湖、簡泉三個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是年7月,平羅縣進行撤區並鄉工作,將五區一鄉改設為大武口鄉,成為縣直屬鄉。
1958年9月,全國掀起了大辦人民公社的熱潮,大武口鄉撤銷鄉建制,將新聯、潮湖、簡泉三個高級社改為生產大隊,劃歸平羅縣崇崗人民公社領導。
1960年7月,新聯大隊歸設在石炭井的“大武口鎮”(俗稱“舊鎮”)領導(鎮歸平羅縣管轄)。
1961年5月30日,成立大武口人民公社(含簡泉),區境仍屬“大武口鎮”。
1963年6月11日,區境由平羅縣劃歸石嘴山市領導。建成區(市區)在沙丘起伏的沙漠,俗稱“明沙梁子”。
60年代中期,在國家“加快大三線建設”戰略方針的指導下,煤炭部將石炭井、汝箕溝、呼魯斯太礦區列為“三五”期間西北大三線建設的重點礦區。為加強礦區領導,1965年成立賀蘭山煤炭工業公司,駐地設在大武口市區。之後,一批企業先後遷入大武口,又新建了一些企業,所以被群眾稱為“工區”。
1966年5月,石嘴山市在大武口設“大武口辦事處”,為石嘴山市的派出機構。是年,賀蘭山煤炭工業公司由石炭井遷入大武口。
1968年7月28日,成立大武口地區革命委員會,直屬石嘴山市革委會。
是年9月19日,石嘴山市革委會決定將大武口地區革委會改為大武口鎮革命委員會,取代了設在石炭井的鎮機構,轄區包括今大武口區和石炭井區。
1970年10月23日,石炭井地區從大武口鎮劃出。
1973年6月18日,自治區革委會決定將大武口鎮升格為區。7月10日,召開大武口區成立大會。
1979年1月,石嘴山市革命委員會黨的核心小組決定將大武口、園藝公社劃歸為石嘴山市郊區管轄。
1987年6月,惠農縣恢復建置,縣駐馬家灣,屬石嘴山市管轄。大武口鄉大部分划屬大武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