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凱泰
王凱泰
王凱泰(1823-1875),初名敦敏,字幼徇、幼軒、補帆,號補園主人,江蘇寶應人。道光三十年(1850)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咸豐十年(1860)在籍襄辦江北團練,反對太平天國起義。后入李鴻章幕。歷任浙江督糧道、浙江按察使。興修山陰、會稽、蕭山三縣水道。同治六年(1867)遷廣東布政使,在任裁汰陋規,核減厘捐,復興書院。七年擢福建巡撫。十三年(1874)時因沈葆楨奏請移巡駐台以協理外交之故,於光緒元年(1875)渡台處理台灣事務,后因積勞及瘴癘侵襲病故。贈太子少保,謚“文勤”。著有《致用堂志略》、《致用堂捐藏書目》、《歸園唱和集》、《海上弦歌集》、《嶺南鴻雪集》、《三山同聲集》、《新刻續千家詩》、《訓番俚言》,以及《台灣雜詠》等。
1860年夏,母死回籍守制。是年夏,李秀成底定蘇南。為保住蘇北,清廷命佐理江北團練,督率清軍進攻蘇北捻軍,累加四品銜。1863年入李鴻章幕,協助鎮壓太平軍。
同治五年(1866)任浙江按察使,同治六年(1867)廣東布政使。同治九年至光緒元年(1870-I875)任福建巡撫,在任各地方官期間,修浚紹興三江閘,浚廣州六脈渠。監福建鄉試。並興學、禁械鬥、禁溺女等,辦了一些好事。他在福州期間,剛好沈葆楨任船政大臣,時常來往。
同治十二年(1873)上疏言應改革六事:請停止捐例,裁汰冗員,限制保舉,恢復廉俸,重視學額,建立練營。
光緒元年五月十一日(1875.6.14),福建巡撫王凱泰由省東渡。十七日抵台(1875.6.20),公同參酌。王凱泰在台五個月,完成工作很多,其中完成台北區劃及治理工作,台北擬建一府三縣,即台北府,淡水縣、宜蘭縣及新竹縣,改噶瑪蘭通判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駐雞籠,向設南、北兩路理番同知,南路駐府城、北路駐鹿港,籌備台北及恆春兩城建城,派精於堪輿術的知府劉璈規劃經理。請改台地營制,統歸巡撫節制,以一事權。在處理學政事宜方面,所有台屬考試,請以巡撫兼理。所有淮軍自七月份(1875.8)開始分三批內渡,因有病,二百人不能登舟者安排參將留台料理,俟病癒另行派船歸隊等等。沈葆楨於五月二十三日(1875.6.26)上《台地無庸另派大員片》奏曰:“查撫臣王凱泰,已於本月十七日抵台。王凱泰用心之縝密、勵行之清苦,勝臣遠甚;所有開山撫番事宜,自應歸撫臣專辦。署台灣道夏獻綸於民番情偽了如指掌,可資輔翼,無庸另派大員。台俗好逸,撫臣率之以勤;台俗好奢,撫臣示之以儉;台俗好鬥狠,撫臣感之以和平:正本清源,易俗移風,於是乎在。”沈葆楨對王凱泰及夏獻綸的配合極為信任。
王凱泰在台積勞成疾,兼以瘴癘致飲食不進,於同年十月十一日(1875.11.8)扶病返閩,二十日(1875.11.17)病逝,謚文勤。
【台灣雜詠三十二首之二十八】
霜柑品類八閩多,番社東西各號螺。
每到歲寒風味別,個中甘苦竟如何。
【台灣雜詠三十二首之二十九】
西風已起洞庭波,麻豆庄中柚子多。
往歲文宗若東渡,內園應不數平和。
王凱泰,初名敦敏,字補帆,江蘇寶應人。道光三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咸豐十年,以母喪歸。粵匪分犯江北,上命大理寺卿晏端書治江北團練,大學士彭蘊章薦凱泰使佐理。敘勞,累加四品卿銜。同治二年,從巡撫李鴻章軍幕。四年,浙江巡撫馬新貽薦調,命以道員發浙江,署糧道。曾國藩、李鴻章、馬新貽交章薦舉,五年,擢浙江按察使。紹興三江閘泄山陰、會稽、蕭山三縣水入江,歲久沙積,三縣民請濬治。凱泰履勘濬治,復舊利。六年,遷廣東布政使,裁陋規,省差徭,覈釐捐,丈沙田,濬城中六脈渠,增建應元書院。七年,擢福建巡撫,課吏興學,禁械鬥、火葬、溺女、淫祀舊俗,奏請撥釐金糴米二十萬石實常平倉。充鄉試監臨,奏請整飭科場積弊。台灣獄訟淹滯,奏請勒限清釐。
十二年,應詔陳言,略謂:“宜變通者六事:一,停捐例。自捐俸減折,百餘金得佐雜,千餘金得正印,即道、府亦不過三四千金。家非素豐,人思躁進,以本求利,其弊何可勝言?今日應以停捐為急務,以江西、湖南北、四川、廣東、福建六省釐捐年提數萬,又於海關、洋稅關撥數萬,似可彌京銅局捐項。至外省籌捐雖難周知,而福建自十年至今,收銀不過數萬,他省可以類推。以涓滴之微而害吏治,得不償失,請下部覈議。一,汰冗員。捐納,軍功兩途,入官者眾,部寺額外司員,少者數十,多則數百,補缺無期,徒耗旅食。各省候補人員,較京中倍蓰。按例,各省試用佐貳雜職,視各項缺數多寡,酌留十之二。請援照大挑知縣名次在後,暫令回籍候咨之例辦理。一,限保舉。軍興后保案層疊,名器極濫,捷徑良多。請下部覈議,此後保舉只准得應升之階及應升之銜,其餘班次概予刪除。至一品封典,二、三品加銜,皆不得濫請。一,復廉俸。自咸豐間軍用浩繁,京外俸廉,分別減成,京員困苦,知縣疲累,早荷聖明鑒及。今欲砥礪廉隅,似廉俸復額,亦其一端。福建文職廉額年支十三四萬兩,計現年徵起錢糧羨耗支抵尚屬有贏,道府以下各員,似可照額全支。請中外廉俸改復舊額,或加成支放。一,重學額。近年鼓勵捐輸,有加廣中額學額之制。中額三年一試,無慮濫竽。至一州一縣,士風本有不齊,乃以文理淺陋者濫廁其間,甫得一衿,包攬詞訟,武斷鄉曲,流弊不堪指數。請嗣後各省捐輸,只加中額,不加學額,並敕各省學臣酌覈。如有不能足額,奏明立案,俟文風日上,再行如額取進。一,立練營。營兵皆招自本籍,月餉不足贍八口,勢必另習手藝,兼營負販。每逢操演,不過奉行故事。設有徵調,兼旬累月,始克成行。兵與將不相習,兵與兵亦不相識,人各一心,安能制勝?近年削平禍亂,全賴湘、淮各勇。國家養兵,糜帑歲數千百萬,竟不得其用,其弊實由於此。往年江寧克複,臣函商曾國藩,備言江寧綠營應稍變通,以現存得勝之勇,改充額兵,設營分部,一洗舊習。國藩未及議行,旋調直隸,即設練軍,蓋亦採用臣說。左宗棠在閩浙任內,奏准減兵加餉,就餉練兵,洵為救時良策。請敕下各省督撫照減兵加餉之說,而以所減之餉加於戰兵。按湘、楚營制,五百人為一營,擇地分紥,隨時互調,俾卒伍皆離原籍,不致散處市廛。餉不另增,兵有實用,庶化兵為勇,而武備可恃。”疏入,命下部議。
十三年,入覲,行至蘇州,疾作,乞罷,予假治疾。日本窺台灣,命凱泰力疾回任。光緒元年,移駐台灣,病劇,還福州。卒,贈太子少保,謚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