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政府機關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甘肅省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省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0月31日上午,省自然資源廳領導班子宣布大會和掛牌儀式在蘭州市城關區定西南路18號國土規劃大廈舉行,副省長李斌出席並講話。
根據《甘肅省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省自然資源廳。
將省國土資源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省水利廳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農牧廳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林業廳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自然資源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不再保留省國土資源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門口
(二)負責全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省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省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省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省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製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落實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庫。
(八)負責組織全省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省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製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省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全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省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全省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國家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起草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根據授權,對市縣鄉政府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全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市縣鄉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省林業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省自然資源廳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要求,按照中央頂層設計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辦公室
綜合處
法規處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處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處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
國土空間規劃
局國土空間規劃監督處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
耕地保護監督處
地質勘查管理處
礦業權管理處
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處
國土測繪處
地理信息管理處
科技發展處
財務與資金運用處人事處
直屬機關黨委
老幹部處
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局
農墾自然資源局
自然資源規劃研究院
省征地事務辦
省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
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辦
省自然資源信息中心
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省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省沙漠科技博物館
甘肅地質博物館省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
省測繪工程院
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省地圖院
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省自然資源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中心
管理單位地礦局
有色局煤田局
中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丁巨勝
甘肅自然資源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周文魁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胡松濤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李仲傑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戴威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馳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趙玲房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徐愛俊(掛職)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李敬峰(掛職)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一級巡視員:鍾義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二級巡視員:蒲志強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二級巡視員、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成文輝
甘肅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