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尹
丹陽尹
丹陽尹是東晉南朝之京畿長官官名,職掌相當於郡太守,但參與朝議。地位關鍵、特殊,其職掌以執掌軍權、掌治民政、薦舉任用與掌刑政訴訟為主,並參預朝政,選任則無定製,大體以親信任之,而任免權往往把握在秉實權、執大政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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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名,為東晉南朝之京畿長官。東晉南朝五朝皆定都於建康(今江蘇南京),建康隸於原丹陽郡。為提高京都地位,顯天子之尊,參照兩漢京兆、河南尹故事,晉元帝太興元年(公元318年)改丹陽郡守為丹陽尹,領八縣,戶四萬一千一十,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一。職掌相當於郡太守,但參與朝議。
丹陽八縣:
丹楊令,漢舊縣。
江寧令,晉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臨江縣。二年,更名。
永世令,吳分溧陽為永平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屬義興,尋復舊。義興又有平陵縣,董覽《吳地誌》云:“晉分永世。”《太康》、《永寧地誌》並無,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並永世、溧陽二縣。
溧陽令,漢舊縣。吳省為屯田。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湖熟令,漢舊縣。吳省為典農都尉。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句容令,漢舊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