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法
進攻與防守的拳法之一
肘法(The elbow method)進攻與防守的一種拳法,其特點為拳為長手,特色肘為短手。
《太極拳體用全書》所說:“甲……以掤勁化乙之按勁,走左肘,翻左腕,握乙之左腕是為采,右手不動即為切截,一變便為捌。挒者,即撇開乙之左肘,向乙領際以掌斜擊去。”這一捌法與野馬分鬃動作也是一致的,不過這裡不是用右手從對方左臂下穿人,而是沿其左上臂之上,用右手虎口一側的手背,向其頸部右側斜擊去。由此說明,楊式太極拳架式中野馬分鬃、斜飛勢的前手,都應是側仰掌,而不是全仰掌,即所謂“以掌斜擊”。但這一挒法在四隅推手練習時並不真做,只在意念之中有此一挒。而這也是一種結合技擊的用意法,與走架時“無人若有人”的用意法不同的是:走架時的挒法,雖無對手,卻有動作;而上述大捋之挒法,雖有對手,卻無動作,只把這一技擊動作留在意念之中。然而類似的用意法在走架中也有,如提手上勢中的意含一擠,也不是實做的動作。
拳為長手,肘為短手(或稱“二門手”)。《十八在訣》說: “肘在屈使。”說明使用肘法時,都必須把肘關節屈成直角或銳角,但上臂、前臂不可貼緊。用肘極易傷人,所以《八法訣》說:“肘屈勿輕使。”同時由於肘法雖兇猛卻易破,用得不好反而受制於人,這也是“勿輕使”的原因之一。
一般地說,當對方逼迫較近,而拳勢已被封閉時,或者當一臂的肩、腕兩節被采執,且因對方猛采而使肘部接近其胸、肋部時,這時正是進步順勢折肘的良機所在。但在發肘勁之時,如上臂或前臂已橫貼其胸,則肘勁已被閉塞,發也無效。肘勁短促而兇狠,頂肘時使用肘尖,有直頂、橫頂之分,也可按上、下、左、右等方向劃分。由於頂肘是毒著,而推手是不使用護具的,所以嚴禁使用頂肘法,在與陌生人推手時,尤其是初學推手的青年人,更應預防其自覺或不自覺地頂肘傷人。明·俞大猷說“視不能如能”,說明古往今來學武術易傷人的,往往是只得皮毛的“不能”者,對此不可不戒。
太極拳架中,如“撇身捶”式,在橫拳當胸向右側撇出之前,就在意念中含有一頂,此即為橫頂肘。但在動作上並不明顯地表現出向右側頂肘,因為頂肘時極易傷人,所以對一般初學的青少年通常是不作講解的。在撇身捶式中,也含有破“采肘法”,即,若在做橫頂肘時,對方以一手采執他人肘節,此人迅即以肘為軸,以拳為輪,用拳向對方的頭面或心窩部掄撇。這是一種攻守兼備之法,既攻人頭面,又對敵手所用的掣肘法使之不解而自解,與“巧拿不如痴打”之說切合。但火候要掌握得恰到好處,此即體現著“尤過不及,隨曲就伸”的效果了。
四隅推手中的肘法,是在意念中或在變化時有肘的動作,例如,當對方左捋以右前臂切截他人左肘時,此人即將左肘摺疊於對方的右前臂上,用肘尖向對方胸部頂去,此即為肘法的動作。此外還有用肘切截沉化或以肘截肘等法。用肘沉化防守,在太極拳推手、粘手、散手中應用廣泛。常用有兩法:
(1)一手采腕,另一手用前臂近肘部向外切截住對方上臂的近肘部位。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對方用肘、靠或其他手法侵入內門。推手中,這種手法的輕重要運用得當。
(2)采執對方腕部的一手扭腕,使其肘尖向上翻起,然後用另一手依第(1)法向下切截沉壓。此為撅臂法,真用時勁大可使對方肘關節脫臼,力小也會造成傷筋等損害。所以此法在推手中也只能是象徵性的,而不可真用實撅。
破頂肘大多用柔化避讓的掣肘法,同時用一手占其背把,借力發放。掣肘時要防其乘機撇拳。但如雙方以散手對待,在正式競賽和有護具的情況下,則掣肘同時便可起腳攻脅(即應用“擺蓮”等式)。因為除向下頂肘以外,其他各種頂肘法的脅部必露空隙。
遇反關節撅臂時,則切忌挺伸著肘關節進行硬抗,只須撤步轉身反采、反捋或者用兩手平行面反向的兩力,開脫其采、撅兩手中的一手,同時順勢借力反攻。這些都是比較常用的破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