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伊斯蘭主義
伊斯蘭教社會思潮與社會運動
泛伊斯蘭主義是19世紀中葉以後在一些伊斯蘭教國家產生的一種社會思潮。它在政治上主張所有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和民族聯合成為一個單一的國家,共同抵禦外來侵略;在思想上主張吸取西方所有同伊斯蘭教意識形態和生活方式相適應的東西,在伊斯蘭教思想的基礎上鑄造自己的生活方式,抵制無神論和世俗化傾向的影響。
泛伊斯蘭主義(阿拉伯語:الاسلامية )是指一種主張伊斯蘭不僅僅是宗教信仰,而且是一套政治體制的意識形態。伊斯蘭主義呼籲現代的穆斯林去他們的宗教信仰中尋根,並且在政治上統一思想。伊斯蘭主義一詞實際上因定義不同而存在爭議。
領導性的伊斯蘭主義思想家強調沙里亞法規對穆斯林的重要性,泛伊斯蘭主義政治統一的重要性,消除非穆斯林(尤其是西方世界)對伊斯蘭世界在軍事、經濟、政治、社會或者文化上的影響性,他們認為兩者不可調和。
某些觀察者認為伊斯蘭主義信條並不嚴格,可以被定義為一種認同政治,即“支持(穆斯林)的身份、可信度、增大區域主義、佈道和社區的改善”。
許多被稱為伊斯蘭主義者的人反對這個詞語的使用,並聲明他們的政治信仰和目標僅僅是對伊斯蘭信仰的一種表現。同樣的,一些學家支持用詞語“伊斯蘭積極分子”(activist Islam)或者“政治伊斯蘭”(political Islam)來代替。
現代具有代表性的伊斯蘭主義者包括賽義德·庫特卜、哈桑·班納、阿布·阿拉·毛杜迪、塔居丁·阿爾-納卜哈尼和大阿亞圖拉魯霍拉·穆薩維·霍梅尼。
泛伊斯蘭主義精神,信仰真主唯一,皈依信奉者為順從者。泛伊斯蘭教是一種信仰、一種意識形態。又是一種社會制度、文化哲學、生活方式。泛伊斯蘭世界是一個以真主為中心的世界。
近代歷史上的泛伊斯蘭主義系特定歷史環境下的產物,是伊斯蘭國家各族人民反抗西方殖民主義統治、爭取民族獨立的一種傳統思想武器。
19世紀下半葉,西亞、北非、南亞和東南亞的伊斯蘭國家大部分淪為帝國主義的殖民地,而昔日強極一時封建神權大帝國——的奧斯曼帝國(1299~1922),在西方列強的打擊下亦日趨沒落。面臨著民族危機的各國穆斯林為自己的獨立和生存尋求出路,泛伊斯蘭主義正是為擺脫民族危亡所作的政治選擇之一。
哲馬魯丁·阿富汗尼
1857年,阿富汗尼開始在麥加朝覲者中間宣傳“伊斯蘭世界大聯盟”思想,並在麥加成立了名為“溫姆·古拉”(Ummal-Qura)的泛伊斯蘭會社,還創辦了同名刊物。他認為,政治分裂是伊斯蘭教衰落的根本原因,而出路在於實行宗教改革,包括重新解釋以經、訓為基礎的基本教義,重建各項宗教制度,復興伊斯蘭教法,以適應現代社會發展潮流。為此,首先需要實現伊斯蘭世界的政治統一,在一個統一的哈里發的領導下進行宗教改革和社會改革。他曾寄希望於麥加的聖族後裔謝里夫·海珊,並擬以伊拉克的庫法為哈里發國家的首府。后因奧斯曼素丹的干預,計劃未能實現,在麥加的泛伊斯蘭組織亦被取締。
此後,阿富汗尼周遊阿富汗、印度、伊朗、中亞、俄國、土耳其、埃及、阿拉伯半島等地,到處宣傳其主張。
1871年,阿富汗尼定居埃及,任教於愛資哈爾大學,其思想曾對其弟子穆罕默德·阿布篤等一批進步青年產生過很深的影響。
1884年阿富汗尼同流亡巴黎的阿布篤共同創建了“堅柄協會”並創辦了同名阿拉伯文周刊,繼續從事泛伊斯蘭宣傳鼓動,對喚起伊斯蘭各國人民的民族覺醒曾產生過巨大的影響。阿富汗尼的泛伊斯蘭主義帶有強烈的反帝色彩,但同時又主張保存封建制度,其活動僅限於上層人物中,同下層人民缺乏聯繫,故以失敗告終。
泛伊斯蘭主義的另一鼓吹者是奧斯曼帝國的素丹,企圖以此來維護其搖搖欲墜的統治。自賽利姆一世(1512~1520在位)起,哈里發制已不復存在,統治者多稱為素丹。19世紀60~70年代,素丹阿卜杜勒·阿齊茲和素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才開始自詡為全世界穆斯林的“哈里發”,以增強其地位,防止內部解體,並以虛假的統一同歐洲列強抗衡,並將哈里發制載入1876年《奧斯曼憲法》。但哈米德二世的泛伊斯蘭哈里發運動,從一開始就遇到了巨大的障礙。不僅什葉派穆斯林歷來不承認其地位,摩洛哥、桑給巴爾、阿曼、菲律賓蘇祿群島等地各自為政的素丹及阿拉伯半島的瓦哈比派也都不予承認,而麥加的聖族後裔謝里夫·海珊、蘇丹的馬赫迪、埃及的海迪夫也都企圖爭奪哈里發地位。
為此,哈米德二世向世界各地派遣了大批代理人,聯絡各地的教派首領、毛拉、聖族後裔、蘇菲派導師、聖地領袖、各地素丹等,並以重金收買印度、爪哇、蘇門答臘等地的伊斯蘭王公貴族的子弟進行培訓,作為“聖戰”的基幹力量。他還派特使同什葉派的伊朗國王秘密磋商,以加強遜尼、什葉兩派的團結。條件是奧斯曼素丹承認伊朗國王為全世界什葉派信眾的首腦,伊朗什葉派承認奧斯曼素丹為世界穆斯林的哈里發。但泛伊斯蘭主義未能挽救奧斯曼帝國的危亡,哈里發制亦隨著土耳其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勝利而被廢除。
泛伊斯蘭主義與哈里發運動雖遭到失敗,但這一傳統的宗教社會思潮在當代仍有廣泛的影響。繼阿富汗尼之後,巴基斯坦著名的宗教理論家伊克巴爾曾提出過一種新的泛伊斯蘭主義觀點,認為泛伊斯蘭主義與哈里發制是兩回事,後者已經過時,而前者仍然有效,在當代條件下,泛伊斯蘭主義的組織形式只能是鬆散的、自由協會式的國家聯盟,即在尊重各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基礎上建立一個伊斯蘭國家聯合體。
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了3個泛伊斯蘭國際組織:伊斯蘭大會(1955)、伊斯蘭世界聯盟(1962)、伊斯蘭會議組織(1971)。這些組織有力地促進了泛伊斯蘭主義在世界各地的傳播,在國際政治生活中有一定的影響。
二戰後,泛伊斯蘭主義運動在繼續,在政治主張、活動方式和組織建設上已很不同於古典的泛伊斯蘭主義,因此學術界將其稱為新泛伊斯蘭主義。
新泛伊斯蘭主義大體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二戰後至50年代末,世界性組織初建階段,形成以卡拉奇、開羅為總部的“世界穆斯林大會”和“伊斯蘭教大會”,典型口號是:世界穆斯林是“一個穆斯林民族”。
第二階段,60年代,以麥加為總部的“伊斯蘭世界聯盟”成立,強調它的宗教特性並反對外來的意識形態,“全世界穆斯林聯合起來”成為這一時期重要的聲音。
第三階段,第三次中東戰爭失敗后,總部設在沙特吉達的政府性的“伊斯蘭會議”組織建立及活動頻繁,從“收復聖城”到關注整個伊斯蘭世界的政治宗教問題,同時民間的“世界穆斯林大會”和“伊斯蘭世界聯盟”繼續為聯繫世界各地各界穆斯林發揮作用。
告別“哈里發運動”,如前所述,建大哈里發國是古典泛伊斯蘭主義的基本主張。在拋棄哈里發制的基礎上建立了土耳其共和國后,泛伊斯蘭主義告別了“哈里發運動”。二戰前,獨立或半獨立的伊斯蘭國家只有土耳其、沙特、伊拉克、阿富汗、伊朗、埃及六個國家,而二戰後亞洲、非洲一大批伊斯蘭國家獲得了獨立、解放。1970年伊斯蘭會議組織成立時已有36個成員國,到1990年發展到46個成員國,這是個龐大的家庭。新泛伊斯蘭主義明確的政治使命和基本綱領則是實現伊斯蘭世界的統一、伊斯蘭國家的團結和協作。
在“泛”原則下,各行其是。嚴格地說,新泛伊斯蘭主義沒能形成統一的社會思潮,也沒有形成統一的社會運動。堅守信仰,凈化伊斯蘭社會,維護和實現伊斯蘭的團結和統一,這些大原則,一般可達成共識,但出自自己的政治地位、宗教立場,在具體的政治、宗教目標上又各行其是。
埃及總統納賽爾想的是“三個圈子”,即以埃及為中心的不同範圍的同心圓:“阿拉伯圈子”(泛阿拉伯主義)、“非洲圈子”(泛非主義)和“同教圈子”(泛伊斯蘭主義)。作為民族國家的元首,他考慮的重心在阿拉伯民族主義,而不是泛伊斯蘭主義。沙特國王費薩爾(1964~1975年在位)站在伊斯蘭國國王的立場上,特彆強調宗教特性,注重穆斯林兄弟情誼,抵制阿拉伯民族主義。宗教和知識界人土並不對某國的政治經濟負責,津津樂道的是“伊斯蘭一體化”,而根本無須考慮各國民族利益。
戰前泛伊斯蘭主義運動雖有“世界穆斯林大會”的活動,但缺乏資金,也沒有常設機構、活動中心。新泛伊斯蘭主義形成三大世界性組織、大小不一的活動中心。這些組織和中心,無論是官方的還是民間的,都得到伊斯蘭國家政府經濟上的全力支持。特別是70年代以來,獲得盛產石油的利比亞、沙特等海灣國家的石油美元的支持,資金充沛。新泛伊斯蘭主義既有來自官方的自上而下的倡導,也有穆斯林民眾自下而上的支持。上下其手的結果,是新泛伊斯蘭主義顯得頗有生氣。
如果說,古典泛伊斯蘭主義主要體現在一些民間的德高望眾的伊斯蘭宗教學者的活動上,那麼,新泛伊斯蘭主義主要體現在三個世界性的伊斯蘭組織的行為上。前者寄託於沒落的封建主的支持,後者事實上受到新獨立的伊斯蘭國家政府明裡或暗地裡的操縱和控制。
世界穆斯林大會。如前所述,土耳其共和國1924年結束了持續一千多年的哈里發制,整個伊斯蘭世界失去了中心。
1926年,在麥加召開了第一屆世界穆斯林大會,沙特和埃及國王都藉此謀取哈里發衣缽,但誰也沒能如願以償。
1931年,在耶路撒冷召開了第二屆會議,會議開得既無生氣,也無成果。以後十幾年幾乎就沒有什麼活動,直到1949年,才在卡拉奇召開第三屆會議,新獨立的巴基斯坦給予了極大的熱情。
1951年,再度在卡拉奇召開第四屆會議,宣告正式成立“世界穆斯林大會”組織,建立最高理事會及其隸屬的清真寺最高委員會、總秘書處等常設機構,總部設在卡拉奇。
1962年,第五屆巴格達會議上通過章程,成員代表來自伊斯蘭國家和美國、英國、印度、法國、義大利、荷蘭、澳大利亞、日本等67個國家,經費由各國分攤。這是個非政府的宗教—政治性組織,其宗旨是,在世界各地傳播伊斯蘭教,宣揚泛伊斯蘭主義,抵制西方馬克思主義無神論和西方世俗化傾向的影響。
泛伊斯蘭主義的國家觀對於中東各國穆斯林民族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也具有明顯的負面作用。
有悖民族國家建設
當代的世界格局和秩序基本是按照西方文明的發展模式建構的。泛伊斯蘭主義宣揚的大伊斯蘭民族國家理論、真主主權理論等,都是與現行的國際交往規則相矛盾的。
背離民主自由社會
泛伊斯蘭主義的真主主權理論,實質就是要建立一個政教合一的、實行哈里發制度的封建專制帝國。
威脅他國領土主權
在一些多民族國家,穆斯林難免會與當地的其他民族發生或多或少的利益糾紛,這給了泛伊斯蘭主義干涉其他國家內部事務的口實。
走向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即是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對敵方非戰鬥目標進行暴力攻擊的行為。攻擊對方的非戰鬥目標是為人類文明社會的價值所摒棄的,但是在狹隘民族主義的視野中,民族的對抗就是兩大民族所有成員的對抗,所以攻擊對方任何目標都是可行的,有效的。狹隘民族主義使恐怖主義獲得了道義上的合法性,而宗教極端思想則給了恐怖分子精神上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