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曼帝國
1299-1922年土耳其人建立的帝國
奧斯曼帝國(英文:Ottoman Empire;1299年 —1923年),是土耳其人建立的多民族帝國,因創立者為奧斯曼一世而得名。統治者為起源於中亞突厥游牧部落的奧斯曼人,穆罕默德二世時定都伊斯坦布爾。
奧斯曼人原為一個突厥小部族,初居中亞,遷至小亞細亞,後來日漸興盛。奧斯曼帝國自1453年消滅拜占廷帝國后,定都君士坦丁堡,改名為伊斯坦布爾,且以東羅馬帝國的繼承人自居。故奧斯曼帝國的君主蘇丹繼承了東羅馬帝國的文化及伊斯蘭文化,因而東西文明在其得以統合。
奧斯曼帝國極盛時疆域達亞歐非三大洲。領有巴爾幹半島、中東及北非之大部分領土,西達直布羅陀海峽,東抵裏海及波斯灣,北及今之奧地利和斯洛維尼亞,南及今蘇丹與葉門。
奧斯曼帝國
奧斯曼土耳其語名稱為“دولت عالیه عثمانیه”,拉丁化轉寫為“Devlet-i ʿAliyye-i ʿOs̠māniyye”;土耳其語名稱為“Osmanlı İmparatorluğu”;英語名稱為“Ottoman Turks”或“Turkish Empire”;阿拉伯語名稱為“دَوْلَتِ عَلِيّهٔ عُثمَانِیّه الدولة العليّة العثمانية”。
漢語譯名方面,有依照英語名稱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簡稱“鄂圖曼帝國”;中國大陸地區則依照奧斯曼土耳其語稱為“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簡稱“奧斯曼帝國”或“奧斯曼”。而在台灣部分書籍則以原文音譯為“歐斯曼帝國”。
由於奧斯曼土耳其語中本無“θ”音,而以“t”音代之。當奧斯曼勢力擴張到東歐時,日耳曼人進一步把“عثمان”(othman),訛念為ottoman,轉音成為“鄂圖曼”。清代譯名即採用此,對應翻譯國名為“鄂圖曼”。中華民國成立后延用古譯名(以當時國際語言拉丁語“ottomano”為翻譯標準),然而在指示同名的開國君主時可使用“奧斯曼”這個譯名;另有“鄂斯曼”、“奧特曼”、“奧圖曼”和“奧托曼”等譯名。
土耳其人是土耳其語民族,是原來的塞爾柱所屬羅姆蘇丹國下屬的一個小型突厥部族。這個部族在土耳其安納托利亞半島逐漸定居,早期與拜占庭-希臘民族多有融合與戰爭。通過在拜占庭帝國和其他安納托利亞土耳其人民族的遊走與鬥爭,土耳其人日漸興盛,現代土耳其人就來源於此。自羅姆蘇丹國於1308年滅亡后,位於黑海和地中海間的安那托利亞分裂出多個獨立國家,統稱為安那托利亞侯國(Anatolian Beyliks)。
土耳其人原本居住阿姆河流域,實際上就是今烏茲別克花剌子模地區,屬於土耳其人卡伊部落,在當時為花剌子模王朝的臣屬。自古從事游牧,逐水草而居。13世紀時,蒙古人開始向西擴張,迫使他們遷移。最初他們依附於塞爾柱土克曼人建立的羅姆蘇丹國,在和拜占庭帝國相鄰的薩卡利亞河畔得到一塊封地。1290年部落酋長埃爾托格魯爾死後,他的兒子奧斯曼一世(1258-1326年)繼位,繼其父擔任部落首領。1299年,土耳其趁塞爾柱羅姆蘇丹國分裂,正式宣布獨立,稱號“加齊”,奠定了土耳其國家的雛形。
1326年,奧斯曼之子奧爾汗(1326-1360年在位)繼位后,改稱總督,建立了常備軍,吞併了羅姆蘇丹國之大部分地區,奪取拜占庭重鎮布魯薩城,定都於此。於1331年3月,打傷了拜占庭帝國皇帝,佔領了拜占庭帝國在安納托利亞最大的城市尼西亞,並遷都於此。1337年,攻陷尼科美底亞,定都於布爾薩。1338年,又佔領了於斯屈達爾。 1354年,土耳其奧爾汗率軍渡過達達尼爾海峽,佔領了加利波利半島,並把這裡作為進攻巴爾幹半島的橋頭堡。奧爾汗對內確立國家行政組織,中央設立迪萬,任命維齊爾(即大臣),向各地派行政軍事長官和卡迪鑄造統一錢幣,成為土耳其國家的真正締造者。1360年奧斯曼君主穆拉德一世(1360-1389年在位)繼位后,向東南歐擴張取得決定性的進展。1362年,發動大規模軍事進攻,佔領拜占庭帝國重鎮,並改名埃迪爾內,定都於此。此後又征服西色雷斯、馬其頓、索菲亞、薩洛尼卡和整個希臘北部,迫使保加利亞和塞爾維亞統治者稱臣納貢。1389年在科索沃戰役中大敗塞爾維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聯軍。這一勝利震動了歐洲各國的統治者。歐洲各國為了拯救拜占庭帝國,派出了援軍。
奧斯曼君主巴耶塞特一世(1389-1402年在位)在1396年的尼科堡戰役中,一舉打敗了匈牙利、法國、德國等國的聯軍,將近一萬名十字軍被俘,除了300名貴族騎士被巨款贖回外,其餘的幾乎全部被殺。從此,歐洲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奧斯曼帝國擴張,拜占庭帝國危在旦夕。但就在此時,中亞的突厥人帖木兒帝國強大起來,並開始向小亞細亞擴張。
1402年,在安卡拉戰役中,奧斯曼軍慘敗於帖木兒軍,君主巴耶塞特被俘。這一事件暫時挽救了拜占庭帝國,使之又勉強存在了一段時間。因為巴耶塞特的四個兒子之間開始了爭奪王位的戰爭,新征服地區的人民也趁機掀起反抗運動,土耳其處於嚴重的危機之中,不得不推遲了在歐洲的擴張。穆罕默德一世(1413-1421年)結束分裂局面,收復帖木兒帝國征戰時喪失的領土。1444年,穆拉德二世(1421-1451年在位)在瓦爾納戰役打退了歐洲基督教王國的反撲。
土耳其在1453年至1683年間的歷史大致可分為兩個時期:1566年前的領土、經濟及文化擴張時期及其後的軍事及政治相對緩和的時期。
穆罕默德二世及其軍隊進入君士坦丁堡
征服君士坦丁堡同時亦穩固了奧斯曼帝國作為歐洲東南部及地中海東部地區霸主的地位,接下來奧斯曼帝國進入了漫長的征服擴張期,將疆域擴至歐洲及北非。奧斯曼帝國的陸上擴張主要倚靠其強大的中央集權體制、軍事革新及鐵一般的軍紀,而奧斯曼帝國的海軍亦對其征服活動起了重要的作用,在義大利及葡萄牙手裡爭奪及保障了黑海、愛琴海、地中海、紅海及印度洋的遠航路線。
由於土耳其握有歐亞之間主要的陸路貿易路線,帝國的經濟因而蓬勃發展。奧斯曼帝國對西歐及亞洲間貿易的壟斷經常被引證為西班牙女王伊莎貝拉一世支持克里斯托弗·哥倫布西航尋找亞洲海路的主要原因。
奧斯曼帝國在一些賢能君主的統治下繁榮興盛。塞利姆一世在位時,對內致力於國內經濟的建設,對外致力於向東及向南擴張,於1514年查爾迪蘭戰役擊敗了塔赫瑪斯普一世治下的波斯薩非王朝,取得了亞塞拜然的部分地區。
1517年,奧斯曼帝國消滅埃及馬穆魯克王朝,其海軍勢力亦擴至紅海。此後,奧斯曼帝國及葡萄牙帝國成為了地區最具支配地位的勢力。繼后的蘇萊曼一世並沒有停止征服步伐。1521年,土耳其攻陷貝爾格萊德,1526年的莫哈奇戰役,奧斯曼帝國一舉擊滅匈牙利君主國。其後征服了匈牙利王國,並在匈牙利及中歐的所在地建立奧斯曼屬匈牙利。1526年,奧斯曼帝國在第一次摩哈赤戰役得勝,並於1529年發動維也納之圍,但由於冬季的來臨而被迫撤退。1532年,奧斯曼舉兵逾25萬再次進攻維也納,但在維也納以南的克塞格被擊退。
1543年,奧斯曼繼續進逼,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者斐迪南一世在1547年正式承認奧斯曼帝國對匈牙利的宗主權。在蘇萊曼一世治下,特蘭西瓦尼亞、瓦拉幾亞及反覆無常的摩爾多瓦都成為奧斯曼的附屬國,須向奧斯曼納貢。在東面,奧斯曼在波斯人手裡奪取巴格達,得以掌控美索不達米亞及波斯灣。
在蘇萊曼一世統治時期的末段,奧斯曼帝國的總人口多達1500萬人。在塞利姆一世及蘇萊曼一世時期,奧斯曼擁有強大的海軍力量,能控制地中海東部的大部分地區。奧斯曼帝國海軍司令巴巴羅薩·海雷丁在蘇萊曼一世時期帶領奧斯曼海軍多次擊敗基督教國家的海軍,包括征服了西班牙的突尼西亞及阿爾及利亞。奧斯曼海軍協助穆斯林及猶太人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時期逃離西班牙,並護送他們抵達奧斯曼帝國。
1543年,奧斯曼海軍佔領神聖羅馬帝國的尼斯,這是由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促成的。法國及奧斯曼因與哈布斯堡王朝於中歐及南歐的敵對而聯合起來,成為當時的強大聯盟,這是一個軍事及經濟聯盟,奧斯曼帝國允許法國可在帝國內貿易而免收徵稅。事實上,當時的奧斯曼是歐洲相當重要及受接納的政體,奧斯曼與法國、英格蘭王國及荷蘭共和國締結軍事同盟,對抗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義大利及奧地利公國。
隨著16世紀的發展,奧斯曼的海軍力量受到冒起的西歐勢力挑戰,特別是在波斯灣、印度洋、馬六甲海峽及摩鹿加群島一帶受到葡萄牙威脅,雙方勢力此消彼長,並且土耳其在這一時間段佔據上風,東南亞地區的亞齊國、馬六甲蘇丹國皆成為奧斯曼帝國勢力範圍。由於奧斯曼封鎖了向南及向東的海路,歐洲各國只得另覓路徑。在陸上,奧斯曼帝國被奧地利的戰爭及波斯這兩條戰線困擾,維持戰爭所需的資源、後勤補給及通訊因距離過遠而變得困難,使海軍無法維持。
蘇萊曼一世時期,奧斯曼帝國擁有遼闊的疆土(約450萬平方公里)和1400萬人口,而這時的西班牙僅有500萬人,英格蘭僅有250萬居民。奧斯曼帝國首都伊斯坦布爾在全盛時期擁有50萬以上的人口(1600年),比任何歐洲城市都大。
奧斯曼帝國對伊斯蘭國家的征戰,一直繼續到塞利姆一世的繼承者蘇里曼大帝時期(1520-1566年),1520年,土耳其海盜海雷丁,綽號為巴巴羅薩(並不是紅鬍子,此處為海盜巴巴羅薩與神聖羅馬帝國國王重名),宣稱自己是土耳其君主的時候,征服了阿爾及利亞。從1533年起,土耳其中央政府向阿爾及利亞派遣地方官僚——貝勒貝伊。1534年,土耳其人第一次試圖征服與阿爾及利亞毗鄰的突尼西亞,甚至佔領了突尼西亞,但是次年這個地方又被西班牙人所據有,不過很快土耳其人擊敗了西班牙人,完全佔領了這個國家。土耳其侵佔的黎波里(今利比亞)約在1551年左右。
土耳其的擴張也波及到了阿拉伯半島,1547年,土耳其佔領葉門,1550年佔領巴林,1557年在阿曼馬斯喀特擊敗葡萄牙人,並控制阿曼。不久,土耳其人征服了紅海沿岸的厄利垂亞與索馬利亞。接著,摩蘇爾成了土耳其向伊拉克推進的新的出發點。土耳其與波斯爭奪伊拉克的百年之爭,以土耳其的勝利而告終。繼伊拉克之後,土耳其人又征服了波斯灣沿岸的哈薩。這樣,僅百餘年的時間,幾乎所有的伊斯蘭國家都被土耳其所征服,只有摩洛哥和阿曼仍獨立於土耳其之外,並以藩屬國形式存在。在以後300-400年的時間裡,這些阿拉伯國家飽受土耳其的軍事壓迫。直到19-20世紀則為歐洲國家更為沉重的壓迫所代替。
伊斯蘭各國依附土耳其的程度有所不同。北非馬格裡布地區的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的黎波里(今利比亞)形式上是土耳其的邊遠省份,實際上在17-18世紀期間就已經脫離土耳其政府而獨立。葉門在17世紀中葉前就已經獨立。在波斯灣南岸,葡萄牙人在軍事對抗中幾乎喪失所有殖民地之後,16世紀末期又以商人的身份捲土重來,並以貿易優勢將土耳其人不斷排擠,並重新建立了一些據點,直至17世紀初被波斯人的薩珊王朝驅逐。甚至在土耳其統治者——帕夏們坐鎮的敘利亞、巴勒斯坦、埃及和伊拉克,土耳其中央政府的權威也常常受到地方官僚的挑戰。時而帕夏們策劃反蘇丹的陰謀,時而當地阿拉伯封建主起來反抗土耳其帕夏,強大的人民起義更是彼伏此起,震撼著整個奧斯曼帝國。
蘇萊曼一世逝世后,土耳其的領土擴張逐漸放緩。西歐海事力量的增長、發展由歐洲前往亞洲的海路及新大陸破壞了土耳其的經濟發展。以往有效的軍事及官僚體制因蘇丹的管治失當而變異。雖然帝國面對著這些困難,它仍然是歐洲的主要擴張勢力,直至1683年的維也納之戰,維也納之戰標誌著土耳其終止在歐洲繼續擴張。歐洲各國開始著手應付土耳其對陸路貿易通道的控制。
西歐國家繞過土耳其的貿易壟斷,建立她們的海路通往亞洲。從新大陸大量湧入的白銀導致土耳其貨幣的貶值及通脹,這對土耳其社會的各階層有嚴重的負面影響。塞利姆二世時期的大維齊爾索科魯·穆罕默德·帕夏開始進行蘇伊士及伏爾加航道的開發,以挽救經濟,但這些計劃在後來被取消。1571年焚燒位於東歐平原上的莫斯科后,土耳其支持的克里米亞可汗道拉特。格萊一世,計劃征服沙皇俄國。翌年,克里米亞軍在摩洛迪戰役被擊敗。當時的克里米亞汗國無疑是東歐的一個強大勢力,直至17世紀末。
勒班陀戰役
哈布斯堡王朝的邊界則沒有太大的變動,只有多次爭奪個別要塞的小型戰役。這是由於歐洲發展了星形要塞,這是奧地利在邊界建造的一種低堡要塞,這種要塞須經長期圍攻方可攻破。土耳其對這種堡壘毫無辦法,帝國以往所使用的大炮都變得無效。這亦反映出其地理限制,在初春至晚秋的戰爭季節里,土耳其軍從君土坦丁堡進軍,維也納是土耳其軍的最遠點。除此之外,土耳其亦須在前線部署軍力,一方面須防範奧地利人,另一方面又要對抗波斯什葉派穆斯林的薩非王朝。
在戰場上,土耳其逐漸被歐洲大陸的軍事技術趕過,宗教及知識份子保守派的壯大扼殺了土耳其的軍事革新。歐洲軍事革命對戰略及軍備的改變使以往令人聞風喪膽的西帕希騎兵的威脅減弱。在對抗哈布斯堡王朝的冗長戰爭里,帝國需要大量配備火器的步兵,於是放寬募兵政策,使土耳其新軍的數量大為提高,但卻引起了軍紀、兵士素質等問題,政府甚至需要應付軍士嘩變。
歐洲提倡火槍而發展的長矛與火槍及線性戰術對土耳其軍造成致命打擊。土耳其軍招募了一些非正規的狙擊手應付戰爭,在複員后一些狙擊手在傑拉里叛亂里淪為土匪,傑拉里叛亂讓安那托利亞在16世紀末及17世紀初陷入無政府狀態。至1600年,奧斯曼帝國的人口達到三千萬,對土地短缺的訴求亦對政府構成壓力。
蘇丹女權時期(1648-1656年)是土耳其後宮對政治有很大影響力的一個時期,由太後代表兒子行使權力,這並非前所未有,許蕾姆蘇丹在1530年代初繼承魯班紐蘇丹成為蘇丹皇太后,她被威尼斯拜羅安德里亞·傑里迪形容為“極度善良、有膽識及聰慧的女人”。由於伊卜拉欣一世無力管治國家以及1646年年幼的穆罕默德四世登位,政務就交帝國後宮治理,這時期最著名的女性是柯塞姆蘇丹及其兒媳杜亨·哈提婕,其中柯塞姆蘇丹因攝政招致政敵在1651年將她殺害。
接下來奧斯曼帝國進入科普律魯時期(1656-1703年),在這段時期,帝國由科普律魯家族的成員出任大維齊爾。1656年9月15日,時年80歲的科普律魯·穆罕默德·帕夏得到杜亨·哈提婕保證帝國後宮不會幹預他處理政務。科普律魯·穆罕默德·帕夏是一位激進的保守執法者,他恢復了中央權力及帝國的軍力,其子及繼承人科普律魯·法奇爾·艾哈邁德奉行其父的路線。科普律魯家族重振軍威的成果可見於重奪特蘭西瓦尼亞、1669年征服克里特及1676年擴張至烏克蘭南部,佔領科丁、卡緬涅茨-波多利斯基及波多利亞地區。
奧斯曼帝國以卡洛維茨條約為主要標誌而於19世紀初趨於沒落。
1683的維也納之戰
在奧斯曼帝國滯止期,奧斯曼的許多巴爾幹屬地落入奧地利帝國手中,而名義上歸土耳其的管治的埃及、的黎波里塔尼亞(今利比亞)、突尼西亞和阿爾及利亞實際上已經獲得獨立,後來淪為英國、法國和義大利的殖民地。在18世紀,奧斯曼中央政府給予地方統治者及領導不同程度的地區自治。
1716到1718年奧斯曼帝國與奧地利的戰爭
鬱金香時期是以君主艾哈邁德三世喜愛的花卉而命名,鬱金香亦可象徵其任內的和平統治。帝國對歐洲的政策在這時改變,在1712年奧斯曼帝國在第三次俄土戰爭里取得勝利及簽訂《帕薩羅維茨條約》后,在1718-1730年間,地區都處於和平狀態。奧斯曼帝國在巴爾幹的邊疆城鎮加強防禦工事,以防範歐洲的擴張。一些初步的改革開始實施,如降低稅率,以嘗試改善帝國的形象,國內開始出現私人投資及企業家。
土耳其軍事改革在塞利姆三世在任時開始,他是第一位嘗試沿用歐洲路線將軍事現代化的君主,然而這些改革卻被反動分子妨礙,阻力來自宗教領袖及土耳其新軍,當時的土耳其新軍耶尼塞里已失去控制及效用,他們對貧窮的不滿及反對變動觸發了叛變。塞利姆三世的改革終招致殺身之禍,其繼承者馬哈茂德二世在1826年對土耳其新軍進行了驚人而血腥的屠殺,壓制了叛變。
不過,18世紀的土耳其帝國,並不是單純地處於擴張及發展的滯止期,也是處於一個適應新事物和新體制的時期,它作為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從軍事擴張向近代改革過渡的階段。
1848年的奧斯曼帝國
馬哈茂德二世
1876年的一次軍事政變廢黜了土耳其君主阿布杜勒阿齊茲,穆拉德五世繼位,因精神問題,穆拉德五世在上任短短數個月內再遭廢黜。1876年12月23日,一如人們所期待,繼位的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宣布實行君主立憲制,然而,憲政下的議會運行了僅僅兩年就被君主封禁,但沒有被廢除,其後迫於壓力,議會再度召開,然而坎寧-厄·埃沙西的有效性被降至最低。
在19世紀,民族主義的興起橫掃許多國家,奧斯曼帝國亦不能倖免。民族意識與公民民族主義意識的增長令西方的國家主義思想引入奧斯曼帝國,使帝國須應付國內外的民族主義。國內滋生了不少革命政黨。民族主義興起對19世紀的帝國影響深遠,還影響著20世紀初帝國的國策。許多奧斯曼土耳其人質疑當時的國家政策,一些人認為種族衝突源自外部,與行政無關。帝國在那時沒有取得太大的成就,應付民族主義的能力也備受質疑。
1829年,在英、法、俄三國的干涉下,希臘在19世紀30年代的希臘獨立戰爭后宣布獨立。改革未能抑制多瑙河大公國及大塞爾維亞主義興起,兩地已處於半獨立狀態。1875年,塞爾維亞、黑山、瓦拉幾亞及摩爾多瓦宣布脫離帝國獨立。
沙皇俄國侵佔奧斯曼帝國領土和屬地示意圖
在1798年被拿破崙一世佔領的埃及在1801年由奧斯曼及英國聯軍奪還,1882年,英軍以整頓治安為借口佔據埃及,在法律上,埃及和蘇丹仍是奧斯曼帝國在北非地區的省份,直到1914年。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奧斯曼帝國加入同盟國,英國隨即吞併埃及和蘇丹。在1830-1912年間,奧斯曼帝國在北非的省份盡失,即阿爾及利亞(1830年被法國佔領)、突尼西亞(1881年被法國佔領)及利比亞(1912年被義大利佔領)。帝國因未能向歐洲銀行償還國債,導致奧斯曼國債機構——奧斯曼公共債務管理的成立。19世紀末,帝國沒有被西方勢力完全佔領是由於權力平衡的概念,奧地利及俄羅斯都希望藉土耳其的衰落提高影響力及擴張領土,但英國竭力抑制他們,擔憂俄國會支配地中海東部。
1876年奧斯曼帝國召開第一次帝國議會
在這時期,政務被聯合進步委員會掌控。奧匈帝國乘奧斯曼帝國陷於國內鬥爭在1908年吞併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在1911年的意土戰爭中,奧斯曼帝國戰敗,失去了的黎波里和昔蘭尼加。隨著東南歐國家民族主義的崛起,巴爾幹同盟於1912年末向奧斯曼帝國宣戰,奧斯曼帝國在巴爾幹戰爭里失去了除了東色雷斯及埃迪爾內以外的巴爾幹領地。
德國控制的巴格達鐵路成為國際局勢緊張的源頭,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肇因之一。土耳其在追擊戈本號及布累斯勞號及介入中東戰線后正式參戰。在戰爭初期,奧斯曼帝國取得多次重要的勝利,如加里波利之戰和卡塔之圍。奧斯曼帝國也遭遇不少挫敗,如在高加索戰役敗於俄國。
1916年的阿拉伯起義讓奧斯曼帝國在中東戰線的良好形勢逆轉。內政部長穆罕默德·塔拉特對土耳其國內亞美尼亞人成立第五縱隊的可能表示憂慮,下令逮捕亞美尼亞領袖,要求實施特西爾法,開始大規模驅逐及屠殺亞美尼亞人,強行將數千人帶到敘利亞沙漠的營地,事件演變成種族滅絕。在戰爭時估計有150萬亞美尼亞人因飢餓、缺水、暴晒、盜賊掠奪而死亡,是為亞美尼亞種族大屠殺。亞美尼亞人遂以凡城抵抗戰及成立西亞美尼亞政府作為回應。土耳其政府則指責亞美尼亞人在安那托利亞西部勾結入侵的俄國軍隊,俄軍里就有亞美尼亞志願軍。
至1918年,葉門和麥地那是土耳其在阿拉伯半島僅存的領地。 《穆德洛斯停戰協定》簽訂后,土耳其被迫交出葉門和麥地那,而在1917年俄國革命後土耳其奪取的喬治亞、亞美尼亞及亞塞拜然都須一併交出。
《色佛爾條約》的條約確立了奧斯曼帝國的分裂。現時,在奧斯曼帝國土地上建立起來的新國家達40個(包括備受爭議的北塞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戰後安那托利亞地區的農民僅及戰前的四成,第一次世界大戰土耳其的傷亡重大。佔領伊斯坦布爾及佔領伊茲密爾激使土耳其國民運動的成立,國民運動在穆斯塔法·凱末爾·阿塔圖爾克領導下在土耳其獨立戰爭獲勝。
1922年11月1日,蘇丹制被廢除,最後一任君主穆罕默德六世於11月17日離開土耳其。新成立的土耳其大國民議會在1923年簽訂的《洛桑條約》得到國際承認。
1923年10月29日,大國民議會宣布土耳其共和國成立。1924年3月3日,哈里發制被廢除。奧斯曼皇室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且被驅逐出境。50年後的1974年,大國民議會才准許奧斯曼皇室的後裔獲取土耳其公民身份。
奧斯曼帝國淪亡的主因是其經濟結構的崩壞,以及因幅員廣大而未能統合各地的經濟。另外,帝國的通訊技術不足以聯繫所有領土。奧斯曼帝國淪亡的環境與羅馬帝國衰落時相似,特別是國內民族間的緊張關係及政府未能調和種族問題。坦志麥特時期進行有關提高文化權利、公民自由及議會制度的改革開展得太遲,未能阻止19世紀初民族主義崛起及國家分裂的潮流。
奧斯曼帝國鼎盛時期,全國共分為31個省,250個縣,而土地全歸以蘇丹為首的帝國中央政府所有,以服兵役為條件授予軍事地主階層使用。
奧斯曼帝國
教法學家們提出此說,意在為伊斯蘭國家政權的合法性提供一種權威的理論根據,以調和日益封建化、世俗化的國家政體同神聖律法的矛盾,強調神聖的沙里亞的普遍適用性。為了捍衛伊斯蘭教義的神聖性、純潔性和連續性,教法學家們後來提出了比較系統的哈里發學說,就哈里發的資格、職能、產生辦法等作了一系列原則規定,認為哈里發作為“安拉之公僕”,必須尊重伊斯蘭教法,只能在沙里亞容許的有限範圍內行使其權力。這些權力主要是行政立法權,包括頒布政令、制定行政法規、確定國家的行政建制、任免官吏等。但所有這些行政立法在理論上皆被視為對沙里亞的一種應用和補充,不能有悖於沙里亞的精神。教法學家們認為,沙里亞政體是對君主專制的一種限制,但實際上只是一種道義上的限制,封建君主只要在名義上宣布忠誠於沙里亞,即可合法地行使其權力。歷史上封建君主常以此為據來頒布行政法規,如著名的《奧斯曼帝國法規》。近代以來,還經常據此頒布政令和法規,限制沙里亞法院的司法權,並以行政立法的方式對教法的實體加以修訂。
奧斯曼帝國採用君主政體,蘇丹的權位遵循奧斯曼家族世襲的繼承原則。伊斯坦布爾的蘇丹凌駕於臣民之上,儼然是臣民的主宰者和保護者,是臣民忠誠的對象。蘇丹被視作牧人,稱作拉伊亞的臣民則是順從蘇丹的羊群。奧斯曼蘇丹是奧斯曼帝國的象徵沒有奧斯曼家族,便不會有奧斯曼帝國然而,奧斯曼帝國統治下的中東並非卡爾·魏特夫所說的所謂東方水利社會,伊斯坦布爾的蘇丹亦非擁有絕對權力的專制君主。
奧斯曼皇室其規模之大及持久在伊斯蘭世界里前所未有。奧斯曼皇室在種族上有土耳其血統,但由於宗室與不同種族的人通婚,使奧斯曼皇室並非由純土耳其人主導。
伊斯蘭教中地位最高的身份—— 哈里發(先知穆罕默德的繼承者)亦被奧斯曼帝國蘇丹所採用,是為奧斯曼帝國哈里發,亦是多年來除三位正統哈里發外。奧斯曼帝國蘇丹是帝國的唯一攝政者,可視為政府的化身,儘管蘇丹不會完全行使其權力。帝國後宮是奧斯曼帝國宮廷內相當重要的權力機關,由蘇丹皇太后,即太後主管。她在後宮有絕對的權力,地位崇高。有時,蘇丹皇太後會干政,運用其影響力削弱蘇丹的權力。在十六世紀初至17世紀,蘇丹皇太后掌握國家大權,稱為蘇丹女權時期。後繼的蘇丹由前任蘇丹的兒子當中選出。
1908年爆發青年土耳其人革命以後,奧斯曼帝國成為立憲君主制的國家,蘇丹沒有實權,建立議會,議會代表由各省選出,這些代表組成了奧斯曼帝國政府。
雖然蘇丹是至高無上的君王,蘇丹的政治及行政權力都會被分割。國家政務由顧問及大臣組成的會議底萬主理(17世紀后更名為朴特)。當奧斯曼帝國仍是貝立克的時代,底萬由突厥貴族領袖組成,後來讓位於軍官及地區骨幹(如宗教及政治顧問)。始自1320年,蘇丹任命的大維齊爾代表蘇丹行使權力。大維齊爾在很大程度上獨立行事,掌有幾乎沒有限制的任命、開除及監督權力。16世紀末,蘇丹不再參與政務,大維齊爾實際上成為國家元首。在奧斯曼帝國的歷史里,地區首長在許多時候都能獨立行事,甚至違逆統治者的意願。
奧斯曼帝國的司法系統只願採納大部分和其政權合法性沒有衝突的伊斯蘭教法,組織起一個地區法學系統。帝國合共有三個法院系統,穆斯林及非穆斯林各佔一個,非穆斯林包括猶太人及基督徒管轄的宗教社區,另一個是貿易法庭。整個系統由卡龍法規規管,此外,卡龍法規是不屬於任何教派的法律,以補足沙里亞法規的“不足”之處。這些法院的分類範疇,並非全然是專門的,例如在帝國主要的法庭穆斯林法庭,可處理不同宗教背景訴訟各方的貿易糾紛。即使可透過地區統治者發揮影響力,奧斯曼帝國傾向於不干預非穆斯林宗教的法律制度。伊斯蘭教的沙里亞法規集結了古蘭經、聖訓(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論)、穆斯林公議而成,由一個稱為格亞斯(Qiyas)的系統運作。主要位於君士坦丁堡及布爾薩的法律學院會教授這些系統。
坦志麥特改革對法律系統產生徹底影響。1877年,民法收錄在麥吉拉法典上。後來,麥吉拉法典包括商法、刑法及民事訴訟法。
奧斯曼帝國每定都一處,皆大幅改革當地經濟,使其成為新政經中心。諸如布爾薩、埃迪爾內(哈德良堡),伊斯坦布爾皆然。因商人及工人對於創造大都會尤其重要,穆罕默德二世與其繼承人巴耶塞特二世鼓勵歐洲各地之猶太人移居伊斯坦布爾或其他城市,如薩羅尼加等,而在許多歐洲地區,猶太人受到基督教徒的迫害。其經濟政策之最終目的仍使蘇丹之權力得以鞏固並擴大,故此特別著重於生產階級之利益上,使之生活富裕,從而使帝國生產力大增。另一方面,亦可減少紛亂,使得萬民順服、帝國清平。
直至17世紀,奧斯曼帝國的國庫管理與法治組織皆領先同儕,伊斯蘭世界諸國無有及者,而經過高度訓練之金融專才亦不斷湧現。這些組織發展出來的文書官僚,部分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傑出宗教領袖,使這些組織成為專業團體,許多奧斯曼帝國政治家的成功都是基於這些專業團體發揮的效能。
帝國的經濟結構受到地理因素影響,帝國掌控東西貿易之咽喉,堵塞了歐洲向東的陸路交通,迫使西班牙及葡萄牙的航海家循海路前往東方。帝國亦控制了馬可·波羅所用的香料之路。正當克里斯托弗·哥倫布在1492年抵達巴哈馬時,土耳其的國勢正處於高峰,其經濟影響力橫跨三大洲。現代研究奧斯曼帝國的學者認為,奧斯曼帝國與中歐關係的轉變是源於海路的開通,西歐打通了繞過中東和地中海的遠洋路線,使陸路的重要性大減,從而導致帝國的衰落。《盎格魯-奧斯曼條約》,又稱《巴爾塔李曼條約》(Treaty of Balta Liman),將土耳其的市場開放給英國及法國,減緩了其衰落。縱然如此,其仍鼓勵城鎮自行發展,通由擴張領域至未開發地,吸引更多民眾聚居,增強生產力,從而發展成金融中心以保持競爭力,頗有現代資本主義之影子。
奧斯曼帝國屬於典型的農本社會,絕大多數的人口生活在鄉村,自給自足的農業生產構成奧斯曼帝國經濟生活的基礎,土地無疑是獲取財富的首要來源,小農經濟長期佔據主導地位。至於游牧的經濟活動,主要分佈於定居世界邊緣的高原、山區和沙漠地帶;游牧民大都沿襲傳統的血緣組織。 農民普遍沿襲休耕和輪種的農作技術,採用家庭耕作的傳統方式,農具簡陋,技術落後,粗放經營,自給自足。奧斯曼帝國傳統農業的典型作物,是以穀物為主的糧食作物。冬小麥構成最重要的糧食作物,秋季播種,春季收割。
村社首領和部族長老控制水源的分配和耕地的使用,在一定的範圍內行使征納賦稅和仲裁糾紛的職責,構成連接國家與農民的中間環節。農民作為土地的耕作者,依附於村社首領和部族長老,處於村社和部族的保護之下。分成制是中東地區由來已久的租個方式,地主與農民根據耕地、水源、勞動力、農具和種子五項要素劃分農作物的收成。農民主要繳納實物地租,同時承擔一定的勞役,貨幣地租尚不多見。國家所有制的土地制度,以及村社和部族對於土地的共同佔有權,排斥著農民支配土地的個人權利。
奧斯曼帝國一經建立就控制了東西方貿易路線的小亞細亞通道。奧斯曼帝國每定都一處,皆大幅改革當地經濟,使其成為新政經中心。
奧斯曼帝國發展的過程中,對外出口山羊毛、皮革製品和獸皮,還有地毯。由於奧斯曼帝國的地毯在歐洲非常受歡迎,拉丁商人經常從小亞細亞南部的安塔利亞和西部的巴拉特(Balat)購買奧斯曼帝國生產的地毯,以銷往歐洲。礦產品也是奧斯曼帝國對外貿易的重要商品之一。小亞細亞擁有銀礦、鐵礦、銅礦、鹽礦和天青石礦等。錫諾普在中古時期就以出產銅而聞名。鉛被出口到西方和埃及;銅也被賣給熱那亞人。金銀當然也在貿易之列。在出口金屬的同時,奧斯曼帝國也進口金屬,如鐵和錫,這些都是用於鑄造火炮必須的金屬。
在奧斯曼帝國的對外貿易中,明礬佔有獨特的地位。在15世紀下半葉羅馬南部的明礬礦被發現之前,小亞細亞一直是西方所需明礬的主要來源地。在進行貿易的商品中馬匹是奧斯曼人和其他突厥人最有價值的家畜資產。奧斯曼帝國的馬匹非常優良,這同安納托利亞高原良好的牧場是密不可分的。
借鑒阿拉伯帝國和伊爾汗國(今伊朗)的貨幣系統,奧斯曼採用銀幣和銅幣來徵收賦稅,從帝國建立之初一直到15世紀,艾克銀幣(Akche)一直都是奧斯曼帝國貨幣的基礎。銀幣在奧斯曼帝國境內的使用範圍越來越廣,由城市擴展到鄉村,由政府行政機構擴展到草原游牧部落。稅賦形式的改革(由實物改為徵收銀幣),貴族們的奢侈品需求,使得銀幣變成了奧斯曼帝國蘇丹最渴求的“商品”。在穆罕默德二世統治後期,由於尚武好戰,戰爭支出耗資巨大,奧斯曼帝國的財政開始入不敷出,從人民口袋裡掏錢自然就成為了“上上之選”,於是艾克銀幣中的賤金屬含量大幅度增加。艾克銀幣信譽遭到損害,有些地區開始放棄艾克銀幣,包括巴爾幹半島、埃及、波斯、克里米亞半島、馬格裡布(今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利比亞的沿海地區)都開始自己鑄造銀幣。
1690年,有了白銀之後的奧斯曼帝國開始向西方學習,建立帝國鑄幣廠,並開始鑄造一種叫做庫魯斯(Kurus)的銀幣,其重量被固定為當時阿拉伯半島穆斯林常用的迪拉姆(Dirham)銀幣重量的6倍,重約19.2克,含銀60%,含銅40%,在面值上相當於30個帕拉(Para)和90個艾克——沒錯,艾克此時已經退化為最小的貨幣單位。
19世紀,伴隨著西歐工業革命的傳導效應,奧斯曼帝國努力向西歐國家學習,大力發展銀行和紙幣系統。1840年,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發行面額為1000、500、250、100和50庫魯的紙幣。
奧斯曼帝國的首個軍事組織是十三世紀末由奧斯曼一世在安那托利亞西部的部族裡組織的。隨著帝國的壯大,軍事系統越來越繁複,它有一套複雜的募兵及封地制度。奧斯曼帝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維持秩序、守衛邊界的地方防禦任務全部由行省衛戍部隊承擔是遠遠不夠的。為了滿足軍事需要,必須在當地人中建立起一種民兵制度,這就是傑爾賓特(意為“道路守衛”)衛隊。
僕從國附庸軍隊在奧斯坦土耳其的征服事業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其重要性超過人們通常的想象:從14世紀後半葉到15世紀早期,他們甚至構成了奧斯曼軍隊的主力。在被征服的大部分地區,奧斯曼人對當地的控制僅限於中心城鎮,鄉村的封建主們把宗主權轉交給新主人後一切照舊。直到15世紀中期,土耳其人才在南巴爾幹地區強行建立了直接有效的行政軍事統治,因為當奧斯曼帝國征服君士坦丁堡之後,已無後顧之憂,不需對他們繼續懷柔;而當地基督教王公面對歐洲的十字軍浪潮,多次掀起叛亂,也已經使蘇丹無法信賴。很多封建王公的子弟在駐伊斯坦布爾的穆特菲里卡騎兵團服役,這個軍團也吸收土耳其貴族的後代,是卡皮庫魯部隊的編製。穆特菲里卡以薪餉為生,有統一的制服並接受正統伊斯蘭宮廷教育,服役的同時扮演著人質的角色。
瓦拉幾亞,特蘭西瓦尼亞和摩爾達維亞是奧斯曼帝國最重要的三個基督教附庸國。除了當地封建王公的軍隊,瓦拉幾亞的弗拉齊游牧民也是巴爾幹附庸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們雖然居無定所,四處漂泊,但同樣承擔附庸義務,提供步兵和騎兵。
東摩爾達維亞的延伸部與克里米亞汗國接壤。300多年以來,克里米亞的韃靼人一直是奧斯曼土耳其的忠實盟友和附庸,無護甲的韃靼輕騎射手十分勝任襲擾敵人和開路先鋒的任務。克里米亞汗國相當貧窮,因此對戰爭、掠奪和戰利品充滿渴望,如有需要,韃靼部落中的男性成員無不蜂擁而至,即使很多人連馬匹都無力購置。韃靼的職業軍人被稱為歐古蘭,他們數量不多,擔任米爾扎貴族軍事統帥的近衛軍。除此以外,克里米亞汗還擁有20小隊的騎馬步兵,他們都裝備火槍,從王家直屬領地的村莊中招募而來。韃靼人的弓箭頗具威力,在18世紀以前,其射程和命中率甚至在火槍之上,殺傷力也不遜色,尤其對密集的步兵隊型,韃靼射手的游擊戰術和箭矢威脅甚大。
在開闊的俄羅斯大草原上,韃靼人逐水草而聚,並時常襲擾掠奪他們的鄰居哥薩克人,搶劫他們的女人和孩子賣作奴隸。哥薩克人偶爾也為蘇丹打仗,與使用輕型的兩輪馬車遷徙的韃靼人不同,他們的馬車有四個輪子,又大又重,可以首尾相連結成大車陣,置火繩槍和輕型火炮加以保護。在水上,哥薩克人的技藝也毫不遜色,烏克蘭的河流就是哥薩克獨木舟的天下。
安納托利亞高原東部的庫爾德人是最接近帝國心臟的自治附庸。他們原先與波斯的薩法維王朝結盟,共同對付奧斯曼土耳其,但在卡爾迪蘭之戰(1514)謝利姆一世率軍大敗易斯馬儀后,庫爾德部落長老們轉而投靠了奧斯曼帝國。此後,帝國在此設立了專門的胡庫梅特桑賈克,由世襲的貝伊負責管理,並調耶尼色里軍團駐紮在中心城鎮中。庫爾德人驍勇彪悍,他們平時游牧,在蘇丹召集時將隨耶尼色里一同出征並承擔重要任務。例如在1596年的一次出征中,迪亞爾巴基爾(位於今土耳其東部,庫爾德區首府)的庫爾德騎兵曾為奧斯曼大軍殿後。
其他中東地區的附庸自治政權還有黎巴嫩的瑪洛尼派基督徒和德魯茲派穆斯林,而馬穆魯克埃及和伊拉克、阿拉伯灣沿海和厄利垂亞則處在半自治狀態,在這些地方的中心城鎮,都駐有耶尼色里軍營,標誌著奧斯曼政府的主權。除了兵役,這些附庸地區的自然資源對於奧斯曼土耳其帝國也具有極端重要的作用,例如摩爾達維亞、特蘭西瓦尼亞和瓦拉幾亞供應木材、火槍、戰馬、錫和繩索;庫爾德斯坦、伊拉克和黎巴嫩則提供了瀝青、硫磺和硝酸鹽。
奧斯曼帝國陸軍
其作戰模式與蒙古帝國相似,如佯裝撤退,以新月型的陣式包圍敵人,發動突擊。17世紀中及大土耳其戰爭后,奧斯曼帝國軍的表現下滑。18世紀,奧斯曼帝國軍在對奧地利的戰事里沒有取得太大的成就,在北方還被俄軍迫得節節敗退,喪失領土。19世紀奧斯曼帝國的現代化始於軍事。1826年,蘇丹馬哈茂德二世廢除土耳其新軍,建立現代化的軍隊,命名為新秩序。奧斯曼帝國軍是第一個聘用外國專家及派遣軍官到西歐學習的組織。那些相對年輕、受新式訓練的人返回土耳其後遂開展青年土耳其人運動。
土耳其海軍對於帝國在歐洲的擴張貢獻良多,海軍在1517年征服北非,包括阿爾及利亞、埃及。在阿爾及利亞及希臘失陷后,土耳其的海事力量及對海外地區的控制力減弱。土耳其君主阿布杜勒阿齊茲嘗試重建一支強大的海軍,其規模是繼英國、法國之後最大的。位於英國巴羅的船廠在1886年建造了首艘奧斯曼帝國潛艇。不過,奧斯曼帝國崩塌的經濟未能支撐其海軍。蘇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不信任海軍,認為大規模、昂貴的海軍在俄土戰爭里毫無用處,於是將大部分戰艦鎖定在金角灣,戰艦在及后的三十年裡逐漸腐爛。1908年青年土耳其人革命后,聯合進步委員會欲發展一支強大的海軍力量。土耳其海軍基金是為了收集公共捐獻購買船隻而成立。
奧斯曼帝國的空軍
奧斯曼帝國採納地中海、黑海周邊地區的傳統、藝術及文化體系,並加入了新的元素。在奧斯曼帝國之下,各種不同的文化得以傳承,故難以斷定一種具體的奧斯曼文化,特別是在宗教中心及首都。宏觀來看,一種特殊的混合文化在奧斯曼的精英當中達致頂峰,這些奧斯曼精英包含無數的民族及宗教團體。奧斯曼帝國的多元文化及多元宗教政策反映在米利特製度里。隨著帝國向西擴張,帝國吸收了一些征服地區民族的文化。不同文化民族之間的通婚亦有助於創造奧斯曼的民族文化特色。與土耳其民族文化比較,這些新文化對創造奧斯曼文化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奧斯曼建築
在鬱金香時期,奧斯曼建築受到西歐高度裝潢的風格影響,如巴洛克、洛可可、及帝國風格。奧斯曼建築的概念主要圍繞在清真寺,清真寺是社交及城市規劃里不可或缺的部分。除了清真寺外,其他奧斯曼建築的例子有施粥場、神學院、醫院、土耳其浴室及陵墓。
奧斯曼古典建築的例子,除了伊斯坦布爾及埃迪爾內,還可見於埃及、厄利垂亞、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巴爾幹半島及匈牙利當地的清真寺、橋樑、水泉及學校。奧斯曼裝飾藝術的發展受大眾影響,因為帝國民族繁多。宮廷技工對帝國產生了多元藝術性的影響,如以傳統拜占庭藝術混合中國藝術。
奧斯曼土耳其語文字
奧斯曼古典音樂
奧斯曼菜是指首都伊斯坦布爾的菜式,這個各種文化匯聚的國家創造了一種讓所有人民都為之享受的菜式。在皇宮御膳房裡的廚師以不同的材料測試及創造了這種各式各樣的菜式,這種菜式流入民間,如透過賴買丹月,併流傳開去。現今,奧斯曼菜可見於巴爾幹半島、安那托利亞及中東地區,這是“奧斯曼生活方式的遺產”。這種菜式基於地區變化並互相交流,但時又在首都居民的精鍊下同化。
大量的傳統和文化被奧斯曼吸納,並以新的形式展示出來,將它們融入奧斯曼帝國不同地區的民族及宗教族群,產生了一種新穎及獨特的奧斯曼文化特徵。
奧斯曼文化寫照
奧斯曼帝國容許基督徒及猶太人(古蘭經所說的“有經人”)保持原有信仰,而不接納多神教,這與沙里亞法規一致。奧斯曼帝國會向非穆斯林徵收吉茲亞稅(保護稅)。
在米利特製度下,非穆斯林人和穆斯林一樣都是帝國的臣民,但不受伊斯蘭信仰及法律約束或管制。例如東正教米利特受民法大全約束,民法大全早在拜占庭帝國時實施了九百年。作為帝國最大的非穆斯林族群,東正教米利特在政治及商業上能享有特權,但須繳納較穆斯林為高的稅項。
1453年,穆罕默德二世征服君士坦丁堡后允許當地的基督徒在繳納特別稅款的情況下留居,並運行他們原有的體制,如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1461年,穆罕默德二世設君士坦丁堡亞美尼亞牧首。在此前,拜占庭帝國視亞美尼亞教會為異端,禁止他們在君士坦丁堡城牆內興建教堂。1492年,摩爾人及塞法迪猶太人被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驅逐出西班牙,奧斯曼帝國蘇丹巴耶塞特二世派遣以凱馬爾·萊伊斯(Kemal Reis)為首的艦隊護送他們,並讓他們在奧斯曼帝國定居。
奧斯曼帝國與君士坦丁堡東正教教會的關係大致和平,縱使偶爾也會有一些針對希臘教會的壓迫性政策。教會的組織制度依舊不變,在緊密的監督下可獨自行事,除了1821年至1831年爆發的希臘獨立戰爭及19世紀初奧斯曼帝國君主立憲的崛起。其他的東正教教會,如保加利亞東正教教會,被解散並將其置於希臘教會的管轄,直到1870年阿布杜勒阿齊茲設立保加利亞主教,並恢復保加利亞教會的自治權。
奧斯曼帝國的猶太人社區亦有設立米利特,歸哈哈姆·巴舍(Haham Başı,猶太人教會領袖)或首席拉比(Chief Rabbi)所管;亞美尼亞東正教社區則歸一名總主教所管,其他社區亦然。
帝國學校強大的教育系統能夠排除不能勝任的蘇丹後裔,並為繼任者培育政治人才。帝國學校以雙軌的方式運行。伊斯蘭學校以穆斯林傳統來培訓知識分子及國家官員,使貧苦家庭的子女也有機會提升社會地位及收入。另外還有基督徒的寄宿學校,即恩德侖,每年在7至14歲的基督徒男生當中招募三千人入讀,這一過程稱為德米舍梅(Devşirme),不包括孤兒、獨子、已婚者、工商業子弟、猶太人、俄國人及牧師的孩子。
奧斯曼帝國
1532-1555年奧斯曼帝國蘇萊曼一世與波斯薩非王朝塔赫瑪斯普一世之間爆發了戰爭。兩國之間的領域紛爭引發了這次戰爭,特別是原屬奧斯曼帝國的比特利斯貝伊(總督)決定要尋求波斯的保護。另外,薩非王朝塔赫瑪斯普一世麾下的巴格達總督、蘇萊曼一世的支持者遭到刺殺。在外交上,薩非王朝已與哈布斯堡君主國商討建立哈布斯堡—波斯同盟,以夾擊奧斯曼帝國。1553年,蘇萊曼一世第三次出征薩非王朝,並遭逢首次失利,但依然能收復埃爾祖魯姆。1555年的《阿馬西亞和約》確立了奧斯曼帝國所得的領土。蘇萊曼一世須交還大不里士,但可以控制巴格達、美索不達米亞下游地區、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河口及波斯灣沿岸部分地區。
1578年至1590年薩非王朝的穆罕默德·科達班達和阿拔斯一世與奧斯曼帝國穆拉德三世之間再次爆發了戰爭。為了征服亞塞拜然和高加索,奧斯曼帝國發動了戰爭。奧斯曼人在1578年佔領第比利斯,1585年再陷卡爾斯和大不里士,喬治亞成為奧斯曼帝國的附庸國。奧斯曼帝國實際上可統治亞塞拜然和高加索,直達裏海。波斯在1590年3月21日簽訂的《伊斯坦布爾條約》承認奧斯曼帝國所得的領土,又答應停止對奧斯曼帝國境內的什葉派教徒發動宣傳戰及停止迫害波斯境內的遜尼派教徒。奧斯曼—薩非戰爭使奧斯曼帝國的注意力暫時從歐洲抽離。奧斯曼帝國己與法國結盟,並支持荷蘭人起事,這是新教與伊斯蘭教共同支持的一個事件。
1603-1618年阿拔斯一世統治的薩非王朝與艾哈邁德一世統治的奧斯曼帝國之間爆發了第三次戰爭。戰爭在1603年爆發,1618年以薩非王朝大獲全勝的結果告終。波斯沙阿阿拔斯一世委託了英國人羅伯特·舍里(Robert Shirley)和大臣阿拉威爾迪汗實行軍隊現代化的改革。薩非王朝在1603年向奧斯曼帝國開戰,並在1604年取得勝利,迫使奧斯曼帝國要歸還以往侵佔的土地,包括巴格達。薩非王朝在1605年再度取得勝利,將勢力擴張到幼發拉底河以外,迫使1611年要割讓希爾凡和庫爾德斯坦。戰事在1614年暫時停止,戰事後來重啟的時候,阿拔斯一世在1618年於蘇丹尼葉城附近徹底擊敗了奧斯曼—韃靼聯軍,雙方簽訂了對波斯相當有利的條約,結束了戰爭。
17世紀開始,俄國為了向黑海海峽與巴爾幹地區擴張,與土耳其發生了一系列戰爭。初期戰爭主要限於俄土兩國之間,戰區集中在巴爾幹、克里米亞、高加索等地。19世紀后,引起歐洲一些國家干預。俄土戰爭多次發生,其中重要的有十次。俄土戰爭中,俄國擴大了疆域,南部邊界伸展到黑海,西部邊界推進到普魯特河,東部邊界越過高加索山脈。俄土之間的戰爭斷斷續續前後共長達二百四十一年,平均不到十九年就有一次較大規模的戰爭,是歐洲歷史上最長的戰爭系列。
奧斯曼帝國歷代蘇丹
奧斯曼帝國人口統計(189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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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土耳其文 | 面積(km^2) | 人口(人) | 密度(人/km^2) | |
首都 | 伊斯坦布爾 | İstanbul | 3,300 | 90,034 | 27 |
省 (Vilayets) | 希賈茲 | Hicaz | 391,720 | 3,500,000 | 9 |
葉門 | Yemen | 260,132 | 5,000,000 | 19 | |
巴士拉 | Basra | 87,120 | 380,630 | 4 | |
巴格達 | Bağdat | 139,960 | 720,555 | 5 | |
摩蘇爾 | Musul | 136,736 | 448,288 | 3 | |
阿勒坡 | Halep | 117,248 | 921,345 | 8 | |
敘利亞 | Suriye | 99,808 | 701,134 | 7 | |
貝魯特 | Beyrut | 24,752 | 623,505 | 25 | |
的黎波里 | Trablusgarp | 330,200 | 800,000 | 2 | |
- | Hüdavendigar | 91,412 | 1,458,079 | 16 | |
科尼亞 | Konya | 158,944 | 1,022,844 | 6 | |
安卡拉 | Ankara | 98,416 | 1,018,727 | 10 | |
艾丁 | Aydin | 89,696 | 1,534,229 | 17 | |
阿達納 | Adana | 71,600 | 398,764 | 6 | |
卡斯塔莫努 | Kastamonu | 73,312 | 968,884 | 13 | |
錫瓦斯 | Sivas | 98,880 | 980,982 | 10 | |
迪亞巴克爾 | Diyarbekir | 64,504 | 564,671 | 9 | |
比特利斯 | Bitlis | 27,688 | 488,642 | 18 | |
埃爾祖魯姆 | Erzurum | 80,368 | 687,322 | 9 | |
特拉布宗 | Trabzon | 37,894 | 1,164,827 | 31 | |
愛琴群島 | Cezayir-i Bahr-i Sefid | 6,372 | 387,318 | 61 | |
克里特 | Girit | 12,800 | 270,000 | 16 | |
埃迪爾內 | Edirne | 64,356 | 986,446 | 15 | |
帖撒羅尼迦 | Selanik | 47,712 | 1,040,218 | 22 | |
科索沃 | Kosova | 44,192 | 954,634 | 17 | |
約阿尼納 | Yanya | 31,176 | 517,274 | 17 | |
特別行政區 (Sancaks) | 耶路撒冷 | Kudüs / Kudüs-ü Şerif | 15,136 | 264,317 | 17 |
班加西 | Bingazi | 227,300 | 500,000 | 2 | |
祖爾 | Zor | 122,096 | 151,260 | 1 | |
伊茲密特 | Izmit | 14,784 | 228,529 | 15 | |
- | Kale-i Sultaniye / Biga | 11,520 | 144,157 | 13 | |
- | Ç;atalca | 1,900 | 61236 | 32 | |
黎巴嫩山 | Cebel-i Lübnan | 4,696 | 100000 | 21 | |
總計 | 3272354 | 32276854 | 10 |
備註:埃及、突尼西亞、波斯尼亞、保加利亞、東魯米利亞、薩莫斯等藩屬國未列入。
奧斯曼帝國社會結構以米勒特統合多樣性人口。米勒特是宗教組織,可在奧斯曼帝國的統治下建立各自的社區,在蘇丹的保護下能保留宗教法律、傳統及語言。米勒特製度是帝國長治久安的關鍵。
奧斯曼帝國蘇丹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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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中文名 | 外文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奧斯曼一世 | Osman I | 1280-1324 | |
2 | 奧爾汗 | Orkhan | 1324-1359 | |
3 | 穆拉德一世 | Murat I | 1360-1389 | |
4 | 巴耶塞特一世 | Bayezid I | 1389-1402 | |
大空位期 | Interregnum | 1402-1413 | ||
5 | 穆罕默德一世 | Mehmet I | 1413-1421 | |
6 | 穆拉德二世 | Murat II | 1421-1444 | |
7 | 穆罕默德二世 | Mehmet II | 1444-1446 | |
6 | 穆拉德二世 | Murat II | 1446-1451 | 複位 |
7 | 穆罕默德二世 | Mehmet II | 1451-1481 | 複位 |
8 | 巴耶塞特二世 | Bayezid II | 1481-1512 | |
9 | 賽利姆一世 | Selim I | 1512-1520 | 1517稱哈里發 |
10 | 蘇萊曼一世 | Süleyman I | 1520-1566 | |
11 | 塞利姆二世 | Selim II | 1566-1574 | |
12 | 穆拉德三世 | Murat III | 1574-1595 | |
13 | 穆罕默德三世 | Mehmet III | 1595-1603 | |
14 | 艾哈邁德一世 | Ahmetd I | 1603-1617 | |
15 | 穆斯塔法一世 | Mustafa I | 1617-1618 | |
16 | 奧斯曼二世 | Osman II | 1618-1622 | |
15 | 穆斯塔法一世 | Mustafa I | 1622-1623 | 複位 |
17 | 穆拉德四世 | Murat IV | 1623-1640 | |
18 | 易卜拉欣一世 | Ibrahim I | 1640-1648 | |
19 | 穆罕默德四世 | Mehmet IV | 1648-1687 | |
20 | 蘇萊曼二世 | Süleyman II | 1687-1691 | |
21 | 艾哈邁德二世 | Ahmetd II | 1691-1695 | |
22 | 穆斯塔法二世 | Mustafa II | 1695-1703 | |
23 | 艾哈邁德三世 | Ahmetd III | 1703-1730 | |
24 | 馬哈茂德一世 | Mahmud I | 1730-1754 | |
25 | 奧斯曼三世 | Osman III | 1754-1757 | |
26 | 穆斯塔法三世 | Mustafa III | 1757-1774 | |
27 | 阿卜杜勒·哈米德一世 | Abd al-Hamid I | 1774-1789 | |
28 | 塞利姆三世 | Selim III | 1789-1807 | |
29 | 穆斯塔法四世 | Mustafa IV | 1807-1808 | |
30 | 馬哈茂德二世 | Mahmud II | 1808-1839 | |
31 | 阿卜杜勒·邁吉德一世 | Abd al-Mejid | 1839-1861 | |
32 | 阿布杜勒阿齊茲 | Abd al-Aziz | 1861-1876 | |
33 | 穆拉德五世 | Murat V | 1876 | |
34 | 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 | Abd al-Hamid II | 1876-1909 | |
35 | 穆罕默德五世 | Mehmet V | 1909-1918 | |
36 | 穆罕默德六世 | Mehmet VI | 1918-1922 |
奧斯曼家族首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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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中文名 | 外文名 |
1924-1944 | 阿卜杜勒·邁吉德二世 | Abdülmecit II |
1944-1954 | 艾哈邁德四世·尼哈德 | Ahmad IV Nikhad |
1954-1973 | 奧斯曼四世·福阿德 | Osman IV Fu'ad |
1973-1977 | 穆罕默德·阿卜杜勒·阿齊茲二世 | Mehmet Abdülaziz II |
1977-1983 | 阿里·瓦西比 | 'Ali Vassib |
1983-1994 | 穆罕默德七世·烏爾汗 | Muhammad VII Orhan |
1994-2009 | 艾爾圖格魯爾·奧斯曼五世 | Ertugrul Osman V |
2009~ | 巴耶基德·奧斯曼 | Bayezid Osman |
奧斯曼帝國 |
奧斯曼人的統治迅速擴展到阿拉伯國家和地區,最先征服的是敘利亞和埃及。奧斯曼帝國達到全盛時期,阿拉伯世界大部分地區都納入其統治之下。奧斯曼人對阿拉伯人實行間接的統治,除了維護安寧、收取稅收和司法管理外,其他方面都由所屬各教派的長老管理,各地的著名學者對群眾依然有指導作用。奧斯曼帝國保持阿拉伯人過去的生活方式,在體制上是阿拉伯帝國的沿襲,所以它仍然是一個傳統的伊斯蘭國家,哈乃斐派教法是奧斯曼帝國官方的立法和司法準則。
庫爾德人長久生活的庫爾德斯坦地區處在奧斯曼帝國與波斯帝國的邊界地帶,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隨著奧斯曼帝國的崛起,與波斯帝國的主要衝突就發生在庫爾德斯坦地區。16世紀兩大帝國意識到庫爾德斯坦地區地緣政治的重要性,開始展開對庫爾德斯坦地區的爭奪,西方各列強隨後也加入了對庫爾德斯坦的角逐,庫爾德斯坦就此成為大國爭奪的主要場所。1514年恰爾德蘭戰役后,奧斯曼帝國與庫爾德人締結了“奧斯曼—庫爾德契約”,奧斯曼帝國正式開始對庫爾德斯坦及庫爾德人進行管控。
奧斯曼帝國將自身的行政體制疊加在庫爾德部落結構基礎上,授權庫爾德部落聯盟首領—埃米爾較大自治權,同時要求庫爾德人最低限度的忠誠—較低的稅賦,但要承擔危機時刻拱衛邊疆的任務,實際上是對庫爾德人進行間接統治。19世紀以來,奧斯曼帝國在庫爾德斯坦地區的管控政策改弦更張,開始強化中央集權,削弱庫爾德埃米爾和庫爾德部落首領的權力。
希臘人一直都是奧斯曼帝國中數量最多的少數民族群體。甚至直到希臘宣布獨立后,希臘人也一直都是奧斯曼帝國行省中人最多的少數民族。他們散居在從希臘到小亞細亞甚至保加利亞的廣泛地區。擁有人口、宗教、語言、航海四方面優勢的希臘人,成為了奧斯曼帝國商人隊伍中的重要一員。希臘人一度將自己的商業網延伸到了西歐主要的城市:倫敦、巴黎、馬賽、萊比錫和維也納。同時,從17世紀開始,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西歐經濟進入了飛速發展的時期,和歐洲商人同為基督徒的希臘商人得到了新的發展機會。擁有航海技術的優勢的希臘人進而控制了奧斯曼帝國的港口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