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樂

音樂類型

古典音樂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的、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西方古典音樂,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狹義指古典主義時期,1750年(J·S·巴赫去世)至1827年(貝多芬去世),這一時期為古典主義音樂時期。

它包含了兩大時間段:“前古典時期”和“維也納古典時期”。“最為著名的維也納樂派也是在“維也納古典時期”興起,其代表作曲家有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被後世稱為“維也納三傑”。

詞義辨析


古典音樂介紹

CLASSICAL MUSIC,中文翻譯成“古典音樂”,有人認為“古典”給人的感覺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改稱“經典音樂”。也有人根據牛津英文辭典里對古典的定義,in traditional and serious style,而稱其為“嚴肅音樂”。於是,“古典音樂”又被戴上了“嚴肅”的帽子,讓人更不敢靠近。
但下此定義的人一定沒有好好查字典,因為serious的第二條義項是這樣給出定義的:(指書、音樂等)啟發思考的,不僅為消遣的。因此我們知道原來古典音樂不同於流行音樂的地方是它內涵深刻,能發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於低俗。
再來看一下朗文詞典對古典音樂的解釋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見,古典音樂是歷經歲月考驗,久盛不衰,為眾人喜愛的音樂。古典音樂是一個獨立的流派,藝術手法講求洗鍊,追求理性地表達情感。

廣義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是一個含義廣泛的術語,廣義的西洋古典音樂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並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或者指植根於西方傳統禮拜式音樂和世俗音樂,其範圍涵蓋了約公元9世紀至今的全部時期。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在地理上,這些音樂主要創作於歐洲和美洲,這是相對於非西方音樂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樂主要以樂譜記錄和傳播,和大多數民間音樂口傳心授的模式不同。
亦有人認為“古典”是對應於“流行”而言的,因為這些音樂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能夠引起不同時代聽眾的共鳴。
但如果細究古典一詞,本意可以理解為古代留傳下來堪稱經典的音樂作品(古代+經典),但是一般來說,古典音樂是具有規則性本質的音樂,具有平衡、明晰的特點,注重形式的美感,被認為具有持久的價值,而不僅僅是在一個特定的時代流行。這也體現於“古典”(classical)與“經典”(classic)的不同。

狹義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本來是專指德奧在1750—1827年間,在“前古典時期”,喜歌劇體裁產生與發展;格魯克歌劇改革影響了莫扎特與瓦格納等人等歌劇創新;各種器樂發展成熟,如奏鳴曲、協奏曲、交響曲、室內樂等體裁逐漸形成與完善;這一時期有三種風格的音樂:洛可可風格、華麗風格、情感風格。在“維也納古典時期”,最為重要的是以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為代表的音樂,即所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或翻譯為“維也納古典主義音樂”)。

歐洲藝術音樂

從這個狹義的古典音樂概念出發,我們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亨德爾,乃至更早的宗教音樂(含天主教即羅馬公教,東正教,基督新教),向後延伸到浪漫主義、民族樂派,以及20世紀西方的現代音樂。這些都是廣義的古典音樂,也就是基於這個傳統的,無論是繼承和發揚這個傳統,還是試圖以創新來突破這個傳統的音樂創作嘗試,都可以歸入古典音樂之內。而在這個傳統外獨立發展的音樂,雖然有借鑒和影響古典音樂創作的,但是一般也不歸入古典音樂之內,比如爵士樂、搖滾樂,以及東方一些民族的音樂。
因此對於廣義的“古典音樂”這個詞來說,歐洲藝術音樂的定義更加準確。
歐洲藝術音樂與其他的非歐洲音樂和流行音樂體系的主要區別是記譜法有所不同,其規則大約源自於16世紀便開始使用的記譜法。在西方記譜法中,作曲者給演奏者規定了音調、格律、速度,獨特的節奏和對於同一段音樂準確的演奏方式。這種即興演奏發揮空間很小的記譜法模式,極大的不同於非歐洲藝術音樂(相對於傳統的日本音樂印度音樂)和流行音樂。
古典音樂作為音樂中類別的稱呼,是相對於輕音樂、通俗音樂等類別而存在,它本身並沒有嚴格明確的解釋或者定義。在輕音樂範圍里,有時也採用“古典”的概念來指某些經過時間檢驗,被人們奉為楷模的輕音樂作品,如古典輕歌劇、古典爵士樂等,這裡的classical理解為“古代+經典”,似乎更為合適一些。
當人們聽到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等古典音樂家的音樂作品時,它帶給人們的不僅僅是優美的旋律,充滿意趣的樂思,還有真摯的情感,或寧靜、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歡喜、快樂,或悲傷、惆悵……

主要樂器


木管樂器

短笛piccolo、長笛flute、雙簧管oboe、英國管english horn、黑管clarinet、低音黑管bass clarinet、大管bassoon、低音大管contrabassoon、高音薩克斯soprano saxophone、中音薩克斯alto saxophone、次中音薩克斯tenor saxophone、上低音薩克斯baritone saxophone;

銅管樂器

圓號french horn、小號trumpet、短號cornet、柔音號flugelhorn、長號trombone、低音長號bass trombone、次中音號baritone horn、上低音號euphonium、大號tuba;

打擊樂器

定音鼓timpani、小軍鼓snare drum、大軍鼓bass drum、小鑔small cymbals、大鑔big cymbals、吊鑔splash cymbal、鈴鼓tambourine、三角鐵triangle、響板castnet、鑼gong(tam-tam)(grongkas)、音棒claves、雪橇鈴sleighbell、木琴xylophone、馬林巴琴marimba、管鍾tubular bell、鐘琴glockenspiel、鐵琴vibraphone、鋼片琴celesta;

鍵盤樂器

鋼琴piano、管風琴organ,大鍵琴harpsichord;

弦樂器

小提琴violin、中提琴viola、大提琴cello、低音提琴double bass,豎琴harp。

巴洛克時期


巴洛克時期音樂的發展為古典時期音樂產生重要影響,在廣義的古典音樂中,巴洛克時期的音樂佔有重要的地位。這個時期的音樂以復調音樂為主,華麗且複雜。
雖然巴洛克音樂已經突破了宗教音樂完全的秩序和純真的表現,變得更加豐富了,但是在整個古典音樂的發展中,這個時期的音樂仍然受著很多宗教音樂的影響,透露出一種嚴謹的氣息。不過巴洛克時期的音樂相對於之前的音樂形式更加自由化了,各種音樂類型的出現以及樂器的成熟,使這個時期的音樂充滿著一種特殊的氣息,為後人所追捧。
在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家們是比較多的,並且相對現代的音樂家來說也要多產得多。在巴洛克時代最重要的人物應該是亨德爾、維瓦爾第、巴赫三位音樂家。亨德爾和巴赫都是以那個時代的鍵盤樂器管風琴羽管鍵琴見長,但作曲形式稍有不同。亨德爾在歌劇方面的成就較多,而巴赫則一直專註於各種器樂的創作,為後人留下了大量經典的器樂作品。這一時期的小提琴音樂已經接近成熟,維瓦爾第的貢獻不可忽視。
這一時期的音樂是現代演奏會的先河。作曲家手下的巴洛克音樂帶有顯見的特性:華麗、複雜、藻飾、扭曲,著重於超現實和雄偉宏奇,這些特質都能彼此融會貫通。如果說文藝復興時代(以及後來的古典時代)代表著井然的秩序和澄澈的表現,那麼巴洛克時代(及後來的浪漫時代)就是代表著騷動、不安和疑慮。
四聲部的和聲,以及加上文字指示和弦的「數字低音」 (figured bass)都產生於巴洛克時代;舊有的教會調式消逝,大小調音階系統和沿用至今的相關調性之崛起,是巴洛克時代大事。另外,節奏思想也在這個時代萌芽,也就是在音樂曲譜中加入小節線。這些形式日後直接衍生為奏鳴曲、交響曲、協奏曲、前奏曲與變奏曲。不過巴洛克時代也不乏一些自由的曲式——如觸技曲、幻想曲、序曲和主題模仿(古幻想曲) 。

巴赫

巴赫(1685~1750年)德國作曲家,管風琴、小提琴、大鍵琴演奏家。
● ● 《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
● ● 《賦格的藝術》
● ● 《勃蘭登堡協奏曲

蒙特威爾第

蒙特威爾第(1567~1643年)由文藝復興時期跨越到巴洛克時期的義大利作曲家。)
1.牧歌選輯
2.晚禱(1610年)。
3.歌劇《奧菲歐》。

柯瑞里

柯瑞里(1653~1713)義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
1.十二首大協調曲OP.6。
2.小提琴奏鳴曲集OP.5(包括著名的《佛利亞》)。

浦賽爾

浦賽爾(1659~1695)英國作曲家。
1.歌劇《狄多與阿尼亞斯》。
2.歌劇《仙后》。
3.歌曲選輯。
4.頌歌選輯。

斯卡拉蒂

斯卡拉蒂(1685~1757)義大利作曲家。
推薦曲目:奏鳴曲集(鋼琴、大鍵琴、風琴均有選)。

塔替尼

塔替尼(1692~1770)義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
曲目:
1.《魔鬼的顫音》小提琴奏鳴曲。
2.柯瑞主題變奏曲。

裴高賴西

裴高賴西(1710~1736)義大利作曲家。
曲目:聖母悼歌。

歷史沿革


格里高利

說到歐洲古典音樂,不能不提到中世紀伊麗莎白時期,格里高利時期的音樂,其中,佔主導地位的是宗教音樂。當時的人們對基督的信仰與崇拜,直接影響到了當時社會的政治與音樂,當時的音樂,只是純粹的宗教用途,只限於在教堂中演唱,沒有樂器,但是,卻對今後的音樂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

文藝復興

到了1450年,歐洲音樂開始進入了文藝復興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教廷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裡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大小調式逐漸形成。
歐洲到了1600年開始,進入了一個大發展的時期——巴洛克時期,那時候不僅產生了象大家古典音樂叢書所熟知的巴赫,亨德爾等偉大的作曲家,歌劇,協奏曲,奏鳴曲等題材相繼被創造發展出來。
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后,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后,歐洲復調後繼無人,樂風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那時候,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交響樂之父”海頓,“神童”莫扎特,以及“樂聖”貝多芬。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在1827年貝多芬逝世后,結束了嚴謹的古典主義時期。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當時的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時紅極一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一些以民族音樂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西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民族樂派的偉大作曲家。古典音樂叢書時間進入19世紀,出現了以德彪西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
在浪漫主義後期,也就是歐洲調性體系發展到了最輝煌也是最後的時期,我不得不提到拉赫馬尼諾夫,馬勒等作曲家,他們把歐洲傳統作曲法發展到了極致,當然也包括新的嘗試,出現了像馬勒第八交響曲《千人合唱》這樣的宏大的作品。再者,就是斯特拉文斯基,他的新古典主義崇尚復調和對位法,採用多調性,為以後的傳統作曲法到先鋒音樂的過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時間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音樂又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以韋伯恩為開始的作曲家打破十二音作曲法,拋棄了近400年的歐洲調性體系,發明了十二音序列,之後無調性等音樂形式出現,如當時的勛伯格就是代表!在世界大戰之後,科技更加發達,人們的思想也更加豐富,出現了電子音樂,以及國家間的文化交流不斷融合,產生了更加豐富的音樂形式,更加多元化!在1945年後的音樂被稱為先鋒音樂,這時候的音樂已經動搖了人們對音樂的美的看法,也更加理論化,產生了象無聲音樂,噪音,微分音等人們無法理解的音樂形式!
註:按廣義的古典音樂定義:從17世紀到19世紀的專業音樂創作來看,印象派音樂和現代音樂皆屬古典音樂之類;若按嚴格的古典音樂定義,則古典是指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等人的音樂作品。

簡介


古典音樂(ClassicalMusic),Classical一詞在英文中有“古典的、正統派的、古典文學的”之意。有人認為“古典”給人的感覺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稱“經典音樂”。不同於流行音樂的地方是它內涵深刻,能發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於低俗。朗文辭典對古典音樂的解釋為: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見,古典音樂是歷經歲月考驗,久盛不衰,為眾人喜愛的音樂。

定義


古典音樂是一個含義廣泛的術語,廣義的西洋古典音樂是指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的、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或者指植根於西方傳統禮拜式音樂和世俗音樂,其範圍涵蓋了約公元9世紀至今的全部時期。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在地理上,這些音樂主要創作於歐洲和美洲,這是相對於非西方音樂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樂主要以樂譜記錄和傳播,和大多數民間音樂口傳心授的模式不同。
亦有人認為“古典”是對應於“流行”而言的,因為這些音樂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能夠引起不同時代聽眾的共鳴,故認為應當稱之為“經典”(classic)的音樂。
但若細究古典,本意可以理解為古代留傳下來堪稱經典的音樂作品(古代+經典),但是一般來說,古典音樂是具有規則性本質的音樂,具有平衡、明晰的特點,注重形式的美感,被認為具有持久的價值,而不僅僅是在一個特定的時代流行。這也體現於“古典”(classical)與“經典”(classic)的不同。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本來是專指德奧在1750—1830年間以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為代表的音樂,即所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或翻譯為“維也納古典主義音樂”)。這就是狹義的古典音樂。
從這個狹義的古典音樂概念出發,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韓德爾,乃至更早的天主教、基督教的宗教音樂,向後延伸到浪漫主義、民族樂派,以及20世紀西方的現代音樂。這些都是廣義的古典音樂,也就是基於這個傳統的,無論是繼承和發揚這個傳統,還是試圖以創新來突破這個傳統的音樂創作嘗試,都可以歸入古典音樂之內。而在這個傳統外獨立發展的音樂,雖然有借鑒和影響古典音樂創作的,但是一般也不歸入古典音樂之內,比如爵士樂、搖滾樂,以及東方一些民族的音樂。
因此對於廣義的“古典音樂”這個詞來說,歐洲藝術音樂的定義更加準確。
歐洲藝術音樂與其他的非歐洲音樂和流行音樂體系的主要區別是記譜法有所不同,其規則大約源自於16世紀便開始使用的記譜法。在西方記譜法中,作曲者給演奏者規定了音調、格律、速度,獨特的節奏和對於一同段音樂準確的演奏方式。這種即興演奏發揮空間很小的記譜法模式,極大的不同於非歐洲藝術音樂(相對於傳統的日本音樂和印度音樂)和流行音樂。
古典音樂作為音樂中類別的稱呼,是相對於輕音樂、通俗音樂等類別而存在,它本身並沒有嚴格明確的解釋或者定義。在輕音樂範圍里,有時也採用“古典”的概念來指某些經過時間檢驗,被人們奉為楷模的輕音樂作品,如古典輕歌劇、古典爵士樂等,這裡的 classical 理解為“古代+經典”,似乎更為合適一些。

樂理


套曲Cycle,一種由多樂章組合而成的大型器樂曲或聲樂器
組曲Suite,由幾個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器樂曲組成的樂曲
奏鳴曲Sonata,指類似組曲的器樂合奏套曲。自海頓。莫扎特以後,其指由3-4個樂章組成的器樂獨奏套曲(鋼琴奏鳴曲)或獨奏樂器與鋼琴合奏的器樂曲(小提琴奏鳴曲)
交響曲symphony,大型管弦樂套曲,通常含四個樂章。其樂章結構與獨奏的奏鳴曲相同
協奏曲concerto,由一件或多件獨奏樂器與管弦樂團相互競奏,並顯示其個性及技巧的大型器樂套曲。分獨奏協奏曲、大協奏曲、小協奏曲等
交響詩symphonic poem,單樂章的標題性交響音樂
音詩poeme,單樂章管弦樂曲,與交響詩相類似
序曲overture,歌劇、清唱劇、舞劇、其他戲劇作品和聲樂、器樂套曲的開始曲。十九世紀又出現獨立的音樂會序曲
前奏曲prelude,帶有即興曲的性質、有獨立的樂思、常放在具有嚴謹結構的樂曲或套曲之前作為序引的中、小型器樂曲。
托卡塔toccata,節奏緊湊、快速觸鍵的富有自由即興性的鍵盤樂曲
幻想曲fantasia,形式自由,給人以即興創作或自由幻想之感的器樂曲
隨想曲capriccio,形式自由的賦格式的幻想曲,19世紀后是一種富於幻想的即興性器樂曲
狂想曲rhapsody,始於19世紀初以民族或民間曲調為主要素材的具有鮮明民族特色的器樂幻想曲
練習曲study,為提高樂器演奏者技術水平而寫的樂曲
無詞歌songs wighout,抒情的小型器樂曲,有伴奏聲部,旋律聲部象歌曲樣的鋼琴曲
浪漫曲Romance,羅曼司,主要指具有抒情性的聲樂曲和富有歌唱性的器樂曲
敘事曲ballade,富於敘事性、戲劇性的鋼琴獨奏曲
夜曲nocturne,流行於18世紀西洋貴族社會中的器樂套曲,常在夜間露天演奏
小夜曲serenade,晨歌的對稱。起源於中世紀歐洲吟唱詩人在戀人窗前所唱的情歌
諧謔曲scherzo,詼諧曲。節奏強烈,速度較快、輕鬆活潑的三拍子器樂曲或聲樂曲
間奏曲intermezzo,為歌劇或戲劇中的過場音樂或幕間曲;另一種為形式較自由篇幅較小的器樂曲
賦格曲fugue,拉丁文音譯意為遁走。以復調手法寫成的大型樂曲
卡農canon,純以模仿手法構成的復調音樂形式
輪唱曲round,用同度或八度卡農手法寫成的聲樂曲
創意曲invention,復調結構的鋼琴小曲。類似前奏曲或小賦格曲。巴赫始用此名稱
練聲曲vocalization,沒有歌詞而用韻母、音節或唱名演唱的聲樂練習曲

歷史


中世紀伊麗莎白時期、格里高利時期的音樂佔主導地位的是宗教音樂。當時的人們對基督的信仰與崇拜,直接影響到了當時社會的政治與音樂,當時的音樂,只是純粹的宗教用途,只限於在教堂中演唱,沒有樂器,但是,卻對今後的音樂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450年,歐洲音樂開始進入了文藝復興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教廷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裡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大小調式逐漸形成。
1600年,歐洲音樂進入了一個大發展的時期——巴洛克時期,那時候不僅產生了巴赫,亨德爾等偉大的作曲家,歌劇,協奏曲,奏鳴曲等題材相繼被創造發展出來。
1750年巴赫逝世后,也就是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后,歐洲復調後繼無人,樂風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樂聖”貝多芬,“神童”莫扎特,以及“交響樂之父”之稱的海頓。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1827年貝多芬逝世后,結束了嚴謹的古典主義時期。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時紅極一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一些以民族音樂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西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民族樂派的偉大作曲家。
19世紀出現了以德彪西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
在浪漫主義後期,也就是歐洲調性體系發展到了最輝煌也是最後的時期,不得不提到拉赫馬尼諾夫,馬勒等作曲家,他們把歐洲傳統作曲法發展到了極致,當然也包括新的嘗試,出現了象馬勒第八交響曲《千人合唱》這樣的宏大的作品。再者,就是斯特拉文斯基,他的新古典主義崇尚復調和對位法,採用多調性,為以後的傳統作曲法到先鋒音樂的過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音樂又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以韋伯恩為開始的作曲家打破十二音作曲法,拋棄了近400年的歐洲調性體系,發明了十二音序列,之後無調性等音樂形式出現,如勛伯格就是代表。在世界大戰之後,科技更加發達,人們的思想也更加豐富,出現了電子音樂,以及國家間的文化交流不斷融合,產生了更加豐富的音樂形式,更加多元化。
在1945年後的音樂被稱為先鋒音樂,已經動搖了人們對音樂的美的看法,也更加理論化,產生了象無聲音樂,噪音,微分音等人們無法理解的音樂形式。

區分標準


“古典(派)的”這一辭彙本身包含平衡、節制、簡潔和精緻的概念。這些概念例如可用於“古典”建築,但用以表達古典風格還不夠貼切,古典風格音樂可以具有暴風雨般的氣勢和複雜的內容和形式。簡而言之,古典風格是指那些可以從18世紀最偉大和最著名的作曲家海頓、莫札特和貝多芬的音樂中聽到的風格。
形成古典風格空前絕後特徵的部分原因是歷史性的。如果古典風格中出現民族化的傾向,就會使18世紀中葉的作曲家們驚訝不已,因為那是到19和20世紀才出現的。雖然他們認識到他們的作品與巴洛克晚期的作品形成強烈的反差,但其漸變過程都比歷史的動因更為緩慢。
也許採用奏鳴曲曲式是古典音樂最典型的特徵,這種曲式是許多18世紀末期作品,共同採用組織音樂素材的基本方法,但它作為整整一代的主要曲式,一直使用到古典樂派衰亡之後,並為浪漫主義時期的許多作曲家提供了靈感。
古典作曲家對奏鳴曲形式的描述,從未像現在這樣徹底。更重要的是,18世紀中葉的作曲家喜歡運用表達的概念。莫扎特在寫給父親的信中,為他的創作意圖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他當時這樣談到了鋼琴協奏曲的創作:“極難與極易之間的愉快媒介,它們都是非常輝煌和悅耳的,而且十分的自然流暢。樂曲中不時伸入一些過門,鑒賞家可以從中得到滿足;但是這些過門都寫得不深奧以免曲高和寡。”通俗易懂正是莫札特音樂生命力所在。
簡單易懂的音樂語言發展是與18世紀啟蒙運動的思想密切聯繫。它為了解下列現象必然會發生的原因提供一個線索:即1740年前後,滋生了一種對老學派假定的晦澀傳統方法不耐煩的情緒。這種傳統方法講究作曲的對位法技巧,當時的作曲家希望寫出一些具有開放和聲(和弦中各音位置排列為分散的和聱)的簡單樂曲。但是最要緊的是不要混淆古典風格的主流發展。因為到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時代,這些革命性的變化已經被音樂語言所吸收:人們可以從海頓早期的交響曲看到這種演變過程,亦可從莫札特的交響曲中看到。而且成熟古典風格還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回歸到巴洛克鼎盛時期的對位原理(contrapuntalprinciples)。
在古典風格音樂中,對比的思想是本質特徵,就像在奏鳴曲形式中的描述一樣,“強烈”的第一主題與通常有節制的第二主題形成對比。盡避在巴洛克晚期音樂中已有許多著名的例子,其中強烈的對比概念是極重要的。例如像韓德爾的清唱劇和歌劇中的戲劇性合奏那樣。另一方面,在古典風格的範疇中也可以找到這樣的作品,即在某一樂章中幾乎放棄了對比的概念,以追求一致性的表達:韓德爾的交響曲和弦樂四重奏中的許多樂章,被認為是單一主題的,或建立在一個主題的基礎之上。有時它們可能表現出動態的對比性,但實際上保持音樂素材的統一性,與我們對古典風格的簡單認識相矛盾。另外一些例子可在莫扎特早期一些鋼琴協奏曲里,流暢和優美旋律的樂章中找到。
如果有一個區分古典與巴洛克音樂結構的標準的話,那麼肯定就是調高或調性的運用,這是作品中的戲劇性要素。古典樂派作曲家建立了一套運用不同主調之間,對文與平衡的全新表現技巧。例如:海頓四重奏樂章中的大多數新奇感,來自於當聽眾的注意力被導向希望聽到某一確定的調性時,而聽到的卻是另一調性。還有節奏上的新奇感和旋律上的新奇感,但是表現這類新奇感的重要方法則是透過調性之間的對比來實現。
不必像19世紀的評論家那樣產生過分理性化的傾向,但只要抓住這種調性構成的實質,對古典風格的基本推動力就一目了然了。可立即看出它的範圍是多麼寬廣,因為調性配合的可能性範圍是非常大的;但它又是有限的,因為豐富的半音和聲(chromaticharmony)尚未被開發,半音和聲後來速漸發展成主導浪漫主義音樂的一種技巧。
因此,古典風格雖然是一種富於表現力的風格,既可以表現強烈和熱情的情感,又能表現抒情和豐富的情感,但它始終受到常規的限制。18世紀末期,大作曲家的音樂處於這些常規的制組之下,但又始終遵循這些常規,在這種意義下來理解古典風格比任何形式上的描述都更為重要。

特點及代表作


中世紀時期(MedievalPeriod)(1450年前)
這一時期主要是羅馬天主教會所保存的在教堂中廣為演唱的單聲部歌曲集。大多用於兩種禮拜儀式:一是彌撒,歌詞為紀念基督最後晚餐及其獻身事迹,這是教堂儀式的中心;二是日課,就是修道院每天詠唱的八課聖事,主要以詩篇為主,推薦《GREGORIANCHANT》。
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
巴洛克時期(Baroque)(約為公元1600—1750)
這一時期的音樂是現代演奏會的先河。作曲家手下的巴洛克音樂帶有顯見的特性:華麗、複雜、藻飾、扭曲、著重於超現實和雄偉宏奇,這些特質都能彼此融會貫通。如果說文藝復興時代(以及後來的古典時代)代表著井然的秩序和澄澈的表現,那麼巴洛克時代(及後來的浪漫時代)就是代表著騷動、不安和疑慮。四聲部的和聲,以及加上文字指示和弦的「數字低音」(figuredbass)都產生於巴洛克時代;舊有的教會調式消逝,大小調音階系統和沿用至今的相關調性之崛起,是巴洛克時代大事。另外,節奏思想也在這個時代萌芽,也就是在音樂曲譜中加入小節線。這些形式日後直接衍生為奏鳴曲、交響曲、協奏曲、前奏曲與變奏曲。不過巴洛克時代也不乏一些自由的曲式--如觸技曲、幻想曲、序曲和主題模仿(古幻想曲)。
古典主義時期(Classicl)(約公元1750—1820)
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后,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后,歐洲復調後繼無人,樂風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那時候,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交響樂之父”海頓,“神童”莫扎特,以及“樂聖”貝多芬。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拉赫曼尼諾夫
拉赫曼尼諾夫
浪漫主義時期(Romanticism)(約為公元1820—1900)
這一時期的音樂更注重表達人的精神境界與主觀感情,對自然景物的表現也愈加突出,創作上對民族和民間音樂的利用更加重視與頻繁。19世紀中後期出現了以振興本民族音樂為己任的民族樂派。在音樂體裁上出現了新的器樂獨奏體裁,如夜曲,即興曲,敘事曲,諧謔曲,幻想曲與無詞歌等。此時期作品風情萬種,各自獨具特色,入門曲目有舒伯特藝術歌曲精選、《美麗的磨坊少女》;蕭邦夜曲、鋼琴協奏曲第二號;門德爾松小提琴協奏曲、鋼琴協奏曲第一、二號;華格納歌劇序曲集;布拉姆斯交響曲第一、三號;柴可夫斯基小提琴協奏曲第一號、鋼琴協奏曲第一號;拉赫曼尼諾夫鋼琴協奏曲第二號、《帕格尼尼主題與變奏》;拉羅《西班牙交響曲》;拉威爾鋼琴協奏曲G大調。
20世紀的作品有布列頓的《青少年管弦樂指引》、《小交響曲》,斯特拉文斯基的《保欽奈拉》、《彼得洛希卡》,以及普羅科菲耶夫的鋼琴奏鳴曲第七號、鋼琴協奏曲第一號。在此推薦德國作曲家亨德密特的《韋伯主題交響變奏曲》、《畫家馬席斯》交響曲,以及美國作曲家科普蘭的《馬術競技會》、《一個平凡人的號角》。
在1827年貝多芬逝世后,結束了嚴謹的古典主義時期。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當時的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時紅極一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一些以民族音樂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西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民族樂派的偉大作曲家。
浪漫主義後期
在浪漫主義後期,也就是歐洲調性體系發展到了最輝煌也是最後的時期,我不得不提到拉赫馬尼諾夫,馬勒等作曲家,他們把歐洲傳統作曲法發展到了極致,當然也包括新的嘗試,出現了像馬勒第八交響曲《千人合唱》這樣的宏大的作品。再者,就是斯特拉文斯基,他的新古典主義崇尚復調和對位法,採用多調性,為以後的傳統作曲法到先鋒音樂的過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印象派音樂
時間進入19世紀,出現了以德彪西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
十二音序列與無調性音樂
時間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音樂又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以韋伯恩為開始的作曲家打破十二音作曲法,拋棄了近400年的歐洲調性體系,發明了十二音序列,之後無調性等音樂形式出現,如當時的勛伯格就是代表。
電子音樂與先鋒音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科技更加發達,人們的思想也更加豐富,出現了電子音樂,以及國家間的文化交流不斷融合,產生了更加豐富的音樂形式,更加多元化!在1945年後的音樂被稱為先鋒音樂,這時候的音樂已經動搖了人們對音樂的美的看法,也更加理論化,產生了象無聲音樂,噪音,微分音等人們無法理解的音樂形式!
文藝復興
到了1450年,歐洲音樂開始進入了文藝復興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教廷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裡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大小調式逐漸形成。
註:按廣義的古典音樂定義:從17世紀到19世紀的專業音樂創作來看,印象派音樂和現代音樂皆屬古典音樂之類;若按嚴格的古典音樂定義,則古典是指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等人的音樂作品。

古典主義


1、巴赫

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德語:Johann Sebastian Bach,也譯作巴哈,1685年3月21日-1750年7月28日),巴洛克時期的德國作曲家,傑出的管風琴、小提琴、大鍵琴演奏家。巴赫被普遍認為是音樂史上最重要的作曲家之一,並被尊稱為“西方‘現代音樂’之父”,也是西方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巴赫出生於德國中部圖林根州小城艾森納赫的一個音樂世家,在有生之年是一位著名的宮廷樂長,在德國萊比錫聖托馬斯教堂度過了一生中的絕大多數時間,同作曲家韓德爾和泰勒曼齊名。
儘管他的音樂並沒有開創新風格,但他的創作使用了豐富的德國的音樂風格和嫻熟的復調技巧。他的音樂集成了巴洛克音樂風格的精華。但由於音樂的風尚迅速轉向為洛可可和古典主義風格,巴赫的復調音樂音樂被視為陳腐之物,其成就長時間未得到應有的評價,僅僅作為管風琴演奏家而聞名。雖然莫扎特、貝多芬等偉大作曲家均對巴赫的作品崇拜有加,但直到浪漫主義時代,作曲家舒曼在萊比錫的圖書館中發現了巴赫的受難曲,並且由作曲家門德爾頌在音樂會上演奏,才震驚音樂界。此後門德爾頌對他的作品進行了發掘、整理和推廣,經過幾代音樂家的共同努力,巴赫逐漸獲得了如今的崇高地位。在西方音樂史上巴赫Bach,貝多芬 Beethoven和布拉姆斯Brahms被尊稱為德國“3B”。

2、貝多芬

路德維希·范·貝多芬(德文:Ludwig van Beethoven,1770年12月17日-1827年3月26日),集古典主義大成、開浪漫主義先河的德意志古典音樂作曲家,也是一位演奏家和指揮家。他一共創作了9首編號交響曲、35首鋼琴奏鳴曲(其中后32首帶有編號)、10部小提琴奏鳴曲、16首弦樂四重奏、1部歌劇、2部彌撒、1部清唱劇與 3部康塔塔,另外還有大量室內樂、抒情曲(Lieder)與舞曲。這些作品對音樂發展有著深遠影響。在華文世界,貝多芬被尊稱為樂聖。

3、莫扎特

沃爾夫岡·阿瑪迪斯·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年1月27日-1791年12月5日),出生於神聖羅馬帝國時期的薩爾茲堡,是歐洲最偉大的古典主義音樂作曲家之一。
35歲便英年早逝的莫扎特,留下的重要作品總括當時所有的音樂類型。根據當代的考證顯示,在鋼琴和小提琴相關的創作,他無疑是一個天份極高的藝術家,譜出的協奏曲、交響曲、奏鳴曲、小夜曲、嬉遊曲等等成為後來古典音樂的主要形式,他同時也是歌劇方面的專家,他的成就至今不朽於時代的遷變。

浪漫主義


概述

(約為公元1820—1900)
在1820年後隨著古典音樂時期的結束,浪漫主義音樂開始萌芽。這一時期的音樂形式更為豐富,是古典藝術巔峰時期中離現代最近的,現在最能夠被接受的古典音樂大多出自於這個時期。
浪漫主義音樂已經更加註重人的精神境界和主觀的情感表達,對於自然景物的表現更加突出了,對於民族和民間的音樂利用也更加頻繁,可以說是真正趨向大眾化。其實在古典音樂學派貝多芬、羅西尼等作曲家的晚期作品中,就已經透露出浪漫主義音樂的色彩,1800年前後出生的音樂家們則形成了初期浪漫主義的中心。隨後浪漫主義音樂經過門德爾松、舒曼、肖邦和威爾第等為世人所熟知的音樂家完善,在柴可夫斯基、李斯特和瓦格納時代達到了巔峰,他們構成了浪漫主義音樂的核心。當然晚期的浪漫主義音樂人馬勒拉赫瑪尼諾夫的貢獻亦不容小覷。
在過渡到現在音樂之前的音樂時期里,即從20世紀初期到現在也不過百年時間,但是這也是古典音樂向現代音樂逐漸進化的時期,在這個短暫的時期中曾出現過多種音樂形式,還能稱之為古典音樂形式的有印象主義音樂、表現主義音樂和新古典主義音樂。表現主義音樂和新古典主義音樂一般被稱為新音樂,泛指印象派音樂之後發現起來的新型音樂形式。這些音樂同浪漫時期以及之前的古典音樂相比,已經有了本質的區別,古典音樂過渡到現代音樂已經成為必然的趨勢。
這一時期的音樂更注重表達人的精神境界與主觀感情,對自然景物的表現也愈加突出,創作上對民族和民間音樂的利用更加重視與頻繁。
19世紀中後期出現了以振興本民族音樂為己任的民族樂派。在音樂體裁上出現了新的器樂獨奏體裁,如夜曲,即興曲,敘事曲,諧謔曲,幻想曲與無詞歌等。此時期作品風情萬種,各自獨具特色,入門曲目有舒伯特藝術歌曲精選《美麗的磨坊少女》;肖邦夜曲、鋼琴協奏曲第二號;門德爾松小提琴協奏曲、鋼琴協奏曲第一、二號;華格納歌劇序曲集;布拉姆斯交響曲第一、三號;柴可夫斯基小提琴協奏曲、鋼琴協奏曲第一號;拉赫曼尼諾夫鋼琴協奏曲第二號、《帕格尼尼主題與變奏》;拉羅《西班牙交響曲》;拉威爾鋼琴協奏曲G大調。
20世紀的作品有布列頓的《青少年管弦樂指引》、《小交響曲》,斯特拉文斯基的《保欽奈拉》、《彼得洛希卡》,以及普羅科菲耶夫的鋼琴奏鳴曲第七號、鋼琴協奏曲第一號。在此推薦德國作曲家亨德密特的《韋伯主題交響變奏曲》、《畫家馬席斯交響曲》,以及美國作曲家科普蘭的《馬術競技會》、《一個平凡人的號角》。

帕格尼尼

義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1782~1840)
曲目:
1.二十四首無伴奏小提琴隨想曲。
2.第一、二號小提琴協奏曲
3.摩西幻想曲。
4.《心中類亂》主題變奏曲。

羅西尼

義大利歌劇作曲家。(1792~1868)
曲目:
1.歌劇序曲選輯。
2.歌劇《塞維亞的理髮師》。
3.歌劇《賽米拉密德》。
4.歌劇《灰姑娘》。
5.弦樂奏鳴曲(共六首)。

多尼采蒂

義大利歌劇作曲家。(1797~1848)
推薦曲目:
1.歌劇《拉默摩的露西亞》。
2.歌劇《唐·巴斯瓜雷》。
3.歌劇《愛情靈藥》。
4.歌劇《聯隊之花》。
5.歌劇《寵姬》。

威爾第

義大利歌劇作曲家。(1813~1901)
曲目:
1.歌劇《茶花女》。
2.歌劇《阿伊達 》。
3.歌劇《奧泰羅》。
4.歌劇《麥克白》。
5.歌劇《游唱詩人》。
6.歌劇《命運之力》。
7.歌劇《納布果》。
8.歌劇《假面舞會》。
9.歌劇《唐卡羅》。
10.歌劇《法斯塔夫》。
11.序曲與前奏曲集(任選)。
12.安魂曲126 。

韋伯

德國作曲家。(1786~1826)
曲目:
1.第一、二號豎笛協奏曲。
2.鋼琴曲《邀舞》。
3.降B大調豎笛五重奏。
4.《磨彈射手》序曲、《奧伯龍》序曲、《尤里安得》序曲。
5.歌劇《魔彈射手》。

麥亞白爾

(1791~?)德國歌劇作曲家。
曲目:加冕進行曲(選自歌劇《預言家》)。

舒曼

德國作曲家。(1810~1856)
曲目:
1.交響曲第一~四號(No.3萊茵交響曲第一樂章、第二樂章、第三樂章、第四樂章 )。
2.兒時情景OP.15(之第七首夢幻曲)。
3.C大調幻想曲OP.17(第一樂章、第二樂章、第三樂章 )。
4.狂歡節OP.9。
5.克萊斯勒利納OP.16。
6.交響練習曲OP.13。
7.幻想小品OP.12。
8.森林景色OP.82。
9.第二號鋼琴奏鳴曲OP.22。
10.A小調鋼琴協曲OP.54(第一樂章、第二三樂章 )。
11.鋼琴五重奏OP.44。
12.豎笛與鋼琴幻想小品OP.73。
13.三首雙簧管浪漫曲OP.94。
14.《童話畫冊》(中提琴與鋼琴)。
15.五首民謠式作品(大提琴興鋼琴)。
16.A小調大提琴協奏曲。
17.D小調小提琴協奏曲。
18.聯篇歌曲集《詩人之戀》、《女人的愛與生涯》。
19.小提琴奏鳴曲(二首)。
20.鋼琴與法國號的慢板與快板OP.70。

勃拉姆斯

德國作曲家、鋼琴家。(1833~1897)
曲目:
1.交響曲第一~四號。
2.第一、第二號鋼琴協奏曲。
3.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4.小提琴與大提琴復協奏曲。
5.匈牙利舞曲(共二十一首)。
6.《大學慶典》序曲、《悲劇》序曲。
7.豎笛五重奏OP.115。
8.豎笛奏鳴曲(二首)。
9.小提琴奏鳴曲(三首)。
10.大提琴奏鳴曲(二首)。
11.第三號鋼琴奏鳴曲。
12.韓德爾主題變奏與賦格曲OP.24。
13.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OP.35。
14.OP.76、OP.79、OP.116~119的鋼琴小曲集(喜歡布拉姆斯的人這些曲子一定要聽,它包括了間奏曲、隨想曲、狂想曲、敘事曲等)。
15.鋼琴五重奏OP.34。
16.弦樂四重奏(三首)。
17.弦樂六重奏(二首)。
18.鋼琴三重奏(三首)。
19.鋼琴四重奏(三首)。
20.法國號三重奏OP.40。
21.豎笛三重奏OP.114。
22.海頓主題變奏曲OP.96a。
23.小夜曲(二首)。
24.德意志安魂曲。
25.歌曲集(任選)。

舒伯特

奧國作曲家,人稱“歌曲之王”。(1797~1828)
曲目:
1.第五、第八、第九號交響曲。
2.鋼琴與弦樂五重奏曲《鱒魚》。
3.弦樂四重奏《死與少女》。
4.即興曲D.899、D.935、D.946。
5.樂興之時D.780。
6.鋼琴奏鳴曲D.557、D.571 D.556、D.784、D.845、D.894、D.850、D.958、D.960。
7.《阿貝鳩尼》奏鳴曲D.821。
8.第一號、第二號鋼琴三重奏。
9.流浪者幻想曲D.760。
10.聯篇歌曲集《美麗的磨坊少女》、《冬之旅》、《天鵝之歌》。
11.歌曲集(任選)。
12.八重奏D.803。
13.弦樂五重奏D.956。
14.小提琴奏鳴曲(四首)。
15.小提琴幻想曲D.934。

施特勞斯

德國作曲家。(1825~1899)被人們稱為“圓舞曲之王”。(他父親是"圓舞曲之父“。)
曲目:
1.圓舞曲:《藍色多瑙河》、《南國玫瑰》、《維也納森林的故事》、《醇酒、女人與歌》、《藝術家的生涯》、《皇帝》、《一千零一夜》。
2.波卡舞曲:《撥奏》、《雷鳴與閃電》、《閑聊》、《狩獵》、《爆炸》。
3.《蝙蝠》序曲、《喜普賽男爵》序曲、《威尼斯之夜》序曲。
4.輕歌劇《蝙蝠》。

柏遼茲

法國作曲家。(1803~1869)
曲目:
1.幻想交響曲。
2.序曲集(包括《羅馬狂歡節》、《李爾王》、《海盜》等)。
3.哈洛德在義大利(包含中提琴主奏的主題交響曲)
4.歌曲集《夏夜》。
5.羅密歐與茱麗葉(戲劇交響曲)。

肖邦

波蘭鋼琴家、作曲家。(1810~1849)
曲目:
1.第一、二號鋼琴協奏曲。
2.練習曲(二七首)。
3.前奏曲(二六首)。
4.圓舞曲(十四首)。
5.夜曲(二一首)。
6.鋼琴奏鳴曲第二、三號。
7.《軍隊》波蘭舞曲OP.40NO.1、《英雄》波蘭舞曲OP.53 、《幻想》波蘭舞曲OP.61、沉著的行板與大波蘭舞曲OP.22。
8.馬厝卡舞曲(任選)。
9.即興曲(四首)。
10.敘事曲(四首)1 2 3 4 。
11.詼諧曲(四首) 。
12.幻想曲OP.49 。
13.搖籃曲OP.57 。
14.船歌。

李斯特

匈牙利鋼琴家、作曲家。(1811~1886)
曲目:
1.第一、二號鋼琴協奏曲。
2.交響詩第二號《塔索》、第三號《前奏曲》 、第四號《奧菲歐》、第六號《馬捷帕》。
3.匈牙利狂想曲(十九首)No1 、No2 、 No13 、 No15 。
4.匈牙利民謠幻想曲。
5.B小調鋼琴奏鳴曲OP.45。
6.第一號梅菲斯特圓舞曲。
7.帕格尼尼主題大練習曲OP.67(共六首、其中第三首最著名)。
8.超技練習曲(十二首,任選) 。
9.巡禮之年。
10.第三號《愛之夢》。
11.死之舞(鋼琴與管弦樂)。
12.《浮士德》交響曲。

柴可夫斯基

俄國作曲家。(1840~1893)
曲目:
1.交響曲第四號、第五號、第六號《悲愴》。
2.降B小調第一號鋼琴協奏曲OP.23。
3.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OP.35。
4.芭蕾音樂《天鵝湖 》、《睡美人》、《胡桃夾子 》。
5.《羅密歐與茱麗葉》幻想序曲。
6.義大利隨想曲op.45。
7.交響幻想曲《暴風雨》op.18。
8.《一八一二年 》序曲。
9.斯拉夫進行曲OP.31。
10.交響幻想曲《黎米尼的富蘭契斯卡》OP.32。
11.《哈姆雷特》幻想序曲。
12.羅可可主題變奏曲(大提琴與管弦樂)。
13.A小調鋼琴三重奏。
14.弦樂四重奏(三首)。
15.管弦樂組曲第一~四號。
16.歌劇《尤金?奧涅金》。
17.弦樂小夜曲OP.48。
18.交響曲第一~三號(第三號 )。
19.《曼弗列德》交響曲。
20.鋼琴曲集《四季》。
21.憂鬱小夜曲(小提琴曲)。

杜卡

法國作曲家。(1865~1935)
曲目:交響詩《魔法師的徒弟》。

西貝柳斯

芬蘭作曲家。(1865~1957)
推薦曲目:
1.交響曲第一~七號(二、五兩首尤其著名)。
2.D小調小提琴協奏曲OP.47。
3.交響詩《芬蘭頌》OP.26、《傳奇》OP.9、《黃泉的天鵝》OP.22NO.3、《海洋女神》OP.73、《塔比奧拉》OP.112。
4.《卡列里亞》組曲。
5.悲傷圓舞OP.44。
6.夜騎與日出(管弦樂曲)。

拉威爾

法國作曲家。(1875~1937)
曲目:
1.鋼琴曲:《水之嬉戲》、《鏡》(五曲) 、《夜之加斯巴》(三曲)、《庫普蘭之莫》(六曲)、《死公主的巴望舞曲》。
2.G大調鋼琴協奏曲和D大調鋼琴協奏曲《左手》。
3.管弦樂曲:《波烈露》舞曲、《西班狂想曲》、《鵝媽媽》組曲、《圓舞曲》、《達芙尼與克羅伊》芭蕾組曲、《高貴而感傷的圓舞曲》、《庫普蘭之墓》組曲。
4.小提琴曲:《哈巴奈拉》、《吉卜賽》。
5.F大調弦樂四重奏。
6.小提琴奏鳴曲。
7.序奏與快板。
8.鋼琴三重奏。

布勞克

瑞士作曲家。(1880~1959)
曲目:
1.希伯萊狂想曲《所羅門》(大提琴與管弦樂)。
2.小提琴協奏曲。

巴托克

匈牙利鋼琴家、作曲家。(1881~1945)
曲目:
1.鋼琴協奏曲第一~三號。
2.管弦樂協奏曲。
3.弦樂、打擊樂與鋼牆琴的音樂。
4.芭蕾音樂《奇怪的滿州官吏》。
5.第二號小提琴協奏曲。
6.舞蹈組曲。
7.羅馬尼民俗舞曲。
8.弦樂四重奏(六首)。
9.小提琴奏鳴曲(二首)。
10.雙小提琴二重奏(共四十四首)。
11.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
12.雙鋼琴與打擊樂奏鳴曲。
13.嬉遊曲。
14.歌劇《藍鬍子公爵的城堡》。
15.兩首狂想曲。

柯達伊

匈牙利作曲家。(1882~1967)
曲目:
1.《哈利雅諾斯》組曲。
2.孔雀變奏曲。
3.格蘭達舞曲集。
4.馬羅許塞克舞曲集。
5.無伴奏大提琴奏鳴曲。

斯特拉文斯基

俄國作曲家。(1882~1971)
曲目:
1.芭蕾音樂《火鳥》、《彼得洛希卡》、《春之祭 》。
2.《詩篇交響曲 》和《三樂音交響曲》。
3.《敦巴頓橡園》協奏曲。
4.士兵的故事。
5.《普欽涅拉》組曲。
6.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7.管樂交響曲。
8.舞蹈協奏曲。
9.單簧管協奏曲《黑檀》。

肖斯塔科維奇

俄國作曲家。(1906~1975)
曲目:
1.交響曲第一、五、七、十號。
2.芭蕾組曲《黃金時代》。
3.小號與鋼琴協奏曲。
4.G小調鋼琴協奏曲OP.57。
5.降E大調大提琴協奏曲。
6.A小調第一號小提琴協奏曲。
7.大提琴奏鳴曲OP.40。
8.中提琴奏鳴曲OP.147。
9.第二號鋼琴三重奏。
10.第十五號弦樂四重奏。
11.鋼琴五重奏OP.57。

布里頓

英國作曲家。(1913~1976)
曲目:
《法蘭克·布瑞基主題》變奏曲。
戰爭安魂曲。

表現形式


(一)由管弦樂團演奏的多樂章形式的樂曲
1.交響曲(Symphony)
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
交響曲在古典音樂的發展歷史上,在不同的時期曾有著不同的意義。在文藝復興時期,交響曲這個名稱被用來當做器樂曲的代名詞,這時的交響曲並不具有特定的形式,僅僅是表示這首曲子不是聲樂曲而已。此一觀念延伸到巴洛克時期,巴哈曾將他所寫類似組曲形式的管弦樂曲,題名為交響曲;而在韓德爾著名的神劇《彌賽亞》中,有一首用器樂演奏的短曲,命名為《田園交響曲》。由此可知,即使到了巴洛克後期為止,交響曲也仍然未具有特定的樣式。不過也就在此同時,開始有作曲家試著將由快板、慢板、快板叄個段落連續演奏的義大利歌劇序曲,改變成由快板、慢板、快板叄個樂章分開演奏的音樂,並將這種音樂稱之為交響曲,這也就形成了早期的叄樂章交響曲。
2.大協奏曲(Concertogrosso)
大協奏曲是巴洛古時期相當盛行的一種樂曲形式,它是一種由一個獨奏樂器小組與管弦樂聯合演奏的音樂。大協奏曲中的獨奏小組通常包括兩把小提琴和數字低音(由大鍵琴及大提琴擔任),樂團部份則是由一個小型的弦樂團再加上幾支管樂器所構成。大協奏曲的演奏特色在於獨奏樂器小組和樂團組在交替演奏的過程中,呈現出一種力度上的對比。
3.協奏曲(Concerto)
協奏曲,在大多數人的概念中應該都是指「獨奏協奏曲」,所以若沒有特彆強調,則協奏曲這個名稱,指的就是獨奏協奏。
所謂獨奏協奏曲,也就是由單獨一件獨奏樂器與管弦樂團一起合奏的音樂形式。有的愛樂者以為在整個協奏曲的發展歷史上是先有大協奏曲,然後等大協奏曲沒落後再由獨奏協奏曲登場,替代大協奏曲的位置,這樣的觀念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大協奏曲和獨奏協奏曲在巴洛克時期是同時存在的,只是獨奏協奏曲的發展比起大協奏曲要來得晚些,而且巴洛克之後大協奏曲逐漸沒落,而獨奏協奏曲卻反而興盛起來罷了。
4.組曲(SuiteorPartita)
由組曲這個名稱我們可以推知,組曲是由多首曲子所共同組合而成的一種樂曲形式。雖然將組曲放在這一節來討論,但並不是所有的組曲都是用管弦樂團來演奏,也有不少作曲家曾為獨奏樂器譜寫過組曲。
(二)由管弦樂團演奏的單樂章形式的樂曲
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
1.交響詩(SymphonicPoem)
由李斯特所首創的單樂章管弦樂曲。名稱用了“交響”兩字是因為其樂曲規模以及演奏時所需的樂隊編製,都達到與交響曲相同的水平;稱其為“詩”,主要是因為它通常都以文學性題材做為創作依據,並且以傳達出純音樂以外的詩意為目標。
2.序曲(Overture)
歌劇或神劇於正式開演前,習慣上都會由管弦樂團先演奏一首器樂曲,這首曲子一般就稱之為序曲。不過並不是每一出歌劇都一定有序曲,例如普契尼的著名歌劇《杜蘭朵公主》就沒有序曲。另外也不是所有的作曲家都將歌劇開場前的音樂稱為序曲,例如華格納的歌劇《羅安格林》以及《崔斯坦與伊索德》第一幕前演奏的器樂曲,華格納將它命名為前奏曲而不稱之為序曲。
3.前奏曲(Prelude)
在某些情況下,前奏曲和序曲在功能上是相同的,例如華格納就將他部份歌劇開場前的器樂曲,稱為前奏曲,而不叫作序曲,但不管名稱如何,它們的功能都是一樣的。另外,巴洛克時期的作曲家如韓德爾及庫普蘭等人,有時也將他們所寫組曲中的第一曲題名為前奏曲,在這種情形下,這個前奏曲和巴哈管弦樂組曲中的序曲,在意義上又是相連的。
4.間奏曲(Intermezzo)
間奏曲的意義,最通俗的解釋,是指在歌劇或戲劇每一幕或者幕中不同場景之間,由管弦樂團演奏的器樂短曲。例如馬士卡尼的歌劇《鄉間騎士》以及比才的歌劇《卡門》中的間奏曲,都是非常著名的例子。另外像是一般愛樂者都很熟悉的名曲《泰綺絲瞑想曲》,其實也是馬斯奈歌劇,《泰綺絲》中第一幕第一場與第二場之間的間奏曲。

時段音樂


下午茶

讓心情平靜恬適的音樂
奧芬巴赫 《霍夫曼船歌》
亨德爾 《水上音樂》
莫扎持 《G大調弦樂小夜曲
威爾第 歌劇《茶花女》之《飲酒歌》
馬斯奈 《泰伊思隨想曲》
威爾第 歌劇《弄臣》之《善變的女人》
舒曼 《兒時情景》作品15之夢幻曲
舒曼 《森林情景》作品82之預言鳥
舒伯特《野玫瑰》
舒伯特 《鱒魚》
舒伯特 《軍隊進行曲》第1號
普契尼 歌劇《蝴蝶夫人》之《美好的一天》
聖—桑 《動物狂歡節組曲》之《天鵝》
李斯特 交響詩《前奏曲》
小約翰·施特勞斯 圓舞曲《藍色多瑙河》
斯美塔那 交響詩《我的祖國》之《莫爾道河》
理查德·施特勞斯 交響詩《查拉圖斯持拉如是說》
德利伯 芭蕾舞劇《葛貝莉亞》之《洋娃娃圓舞曲》
霍爾斯特《行星組曲》
格什溫 《藍色狂想曲》

起床時間

讓精神振奮清醒的音樂
巴赫《康庚舞》
奧芬巴赫 《天堂與地獄》序曲
辛定 《春天的呢喃》
老約翰·施特勞斯 《拉德斯基進行曲》
貝多芬 《第7交響曲》
門德爾松 鋼琴曲集《無言歌》之《狩獵之歌》
肖邦 波蘭舞曲《英雄》
瓦格納 歌劇《尼伯龍根的指環》
海頓降E大調《小號協奏曲》
雷斯庇基 交響詩《羅馬三部曲》
葛羅菲 《大峽谷》組曲
小約翰·施特勞斯 圓舞曲〈維也納森林的故事〉
莫扎特 《朱被特交響曲》
貝多芬 《命運交響曲》
門德爾松 e小調《小提琴協奏曲》四大小提琴協奏曲
莫扎特 c大調《長笛與豎琴協奏曲》
克菜斯勒 《美麗的露絲瑪莉》
舒伯特 《樂興之時》
韋伯 《邀舞》
李斯特 《匈牙利狂想曲》第2號
比才 《卡門》
帕海貝爾《卡農》
安德森《切分音時鐘》
里姆斯基·柯薩科夫《野蜂飛舞》
卡普亞 《我的太陽》
卡爾奧福 《布蘭詩歌》
勃拉姆斯 《匈牙利舞曲》第5號
夏布里埃《西班牙狂想曲》
亨德爾 《快樂的鐵匠》
貝多芬 F大調《小提琴奏鳴曲》第5號《春》
[四大小提琴協奏曲:
貝多芬 《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門德爾松《e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柴科夫斯基《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勃拉姆斯《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布里頓 《青少年管弦樂入門》

睡覺時間

溫輕浪漫夢幻的音樂
柴科夫斯基 《天鵝湖》(品味柴科夫斯基-三大芭蕾音樂 《睡美人》、《胡桃夾子》)
德沃夏克 《新世界交響曲》
芭達潔關絲卡 《少女的祈禱》
貝多芬 《給愛麗絲》
巴赫 《戈德堡變奏曲》
勃拉姆斯 《搖籃曲》
馬斯卡尼歌劇《鄉村騎士》
德利果 《小夜曲》
拉赫馬尼諾夫 《聲樂練習曲》
沃思威廉斯《綠袖子幻想曲》
比才 《阿萊城姑娘》組曲之步舞曲
格里格 詩劇《皮爾金特》之《索爾維格之歌》
舒伯特《未完成交響曲》
德彪西 《貝加馬斯克組曲》之月光曲
門德爾松 《仲夏夜之夢》
柴科夫斯基 c大調《弦樂小夜曲》
薩蒂 《吉諾佩第鋼琴曲》
肖邦鋼琴奏嗚曲第2號
莫扎特《豎笛協奏曲》
莫扎特《鋼琴奏鳴曲》第16號
雷奧波德·莫扎特 《玩具交響曲》
格里格 a小調《鋼琴協奏曲》
巴赫 《無伴奏大提琴組曲》
里姆斯基—柯薩科夫 交響組曲天方夜譚
德沃夏克 《幽默曲》

工作時間

讓情緒激昂慷慨的音樂
貝多芬 《英雄交響曲》
穆索爾斯基 《展覽會之畫》組曲
李斯特 《第1鋼琴協奏曲》(五大鋼琴協奏曲)
阿爾貝尼茲 《西班牙組曲》
柴科夫斯基 降B小調《第1鋼琴協奏曲》(五大鋼琴協奏曲)(品味柴科夫斯基)
[降B小調第6交響曲《悲愴》(品味柴科夫斯基-交響曲)]
巴赫《義大利協奏曲》
杜卡 交響詩《小巫師》
德沃夏克 《大提琴協奏曲》
拉赫馬尼諾大 c小調《第2鋼琴協奏曲》 (五大鋼琴協奏曲)[舒曼a小調《鋼琴協奏曲》]
格林卡 歌劇《魯斯蘭與柳德米拉》序曲
哈倍圖良 芭蕾舞劇《加雅涅》之《馬刀舞曲》
貝多芬 《鋼琴協奏曲》第5號《皇帝》(五大鋼琴協奏曲)
拉威爾 《波萊羅舞曲》
羅西尼 歌劇《塞維利亞的理髮師》序曲
西貝柳斯 交響詩《芬蘭頌》
柴科夫斯基 《義大利隨想曲》(品味柴科夫斯基-管弦樂曲)[《一八一二序曲》《羅密歐與朱麗葉序曲》]
貝多芬《熱情鋼琴奏鳴曲》
[貝氏鋼琴奏鳴曲
c小調奏鳴曲《悲倫》Opl3
升c小調奏鳴曲《月光》Op 27
C大調奏鳴曲《華倫斯坦》 0p 53
降E大調奏鳴曲《告別》Op 81a
降B大調奏鳴曲《漢馬克拉維亞》 Opl06
·晚期最後三首奏嗚曲:
E大調奏鳴曲 0p109
降A大調奏鳴曲 Opll0
C小調奏鳴曲 0p.111]
亨德爾 清唱劇《彌賽亞》
艾爾加《威風凜凜進行曲》

如何賞析


所謂古典,其實就是指西方自文藝復興以降后至我們所在年代前五十年作品的總和。這個古典音樂里“古典時期”的古典二字完全不一樣。古典音樂,已經是一個文化
範疇的概念。是西方並逐步意味著全球的主流音樂的一部分。確實如此,時至今日,西方古典音樂如同摩天大廈,而它周邊的是大片沒有影響力的小房子。前後的差
距使西方古典音樂已經可以用全球主流音樂,乃至為主流文化的代名詞了。古典兩字已經不代表時間或者歷史性,而是一個文化概念。
但無論它如何強大,作為並非古典音樂原發地文化的我們,對古典音樂也不能盲目接納。我個人認為,稱之為音樂的東西,應該有這些特徵;具有優美或者奇特的旋律,具有崇高的情感力量或者神秘情感的隱藏能力,帶來愉悅或者引發思考。能符合這些特徵的,我才稱它為音樂或者古典音樂(有別於流行或者現代音樂)。所以,我喜歡上古典音樂,就是因為那些旋律和情感,最早給它打動的,是十幾年前開始留意聽古典時,被柴可夫斯基的《斯拉夫進行曲》吸引,開始喜歡上古典。之後,階段性斷斷續續地有去聽,但都不系統,一直到現在。不過,作為古典音樂,如果要了解其大致全貌,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我們都是業餘人士,非專業者那樣用時間去欣賞。古典音樂是需要一定“訓練”才能欣賞的音樂。這種訓練包括對音樂原理,樂器,音樂發展的歷史,對作家本人,甚至對演繹的藝術家指揮家都要了解一些。
古典音樂來源於早期宗教的需要,文藝復興之前,音樂主要是教堂禰撒,比如聖格列高利詠嘆。換言之,音樂最早的形式是“聲樂”,為何是聲樂?因為來自人的聲音,才是這世界上最原始,也最能打動人的聲音,所以也是最好的“音樂”。當然,那年代器樂確實還沒有發展起來。
事實上,現在重新聽文藝復興時期的帕克斯特里納的聖頌合唱,依然具有恆久的魅力,如果你聽古典或者浪漫久了,不妨試試去聽他的作品。宗教音樂來自這些當
年虔誠的信徒之手,來的更簡單純樸又具有情感。他們對後人影響巨大,後世的偉大作品里都有他們的影子(比如亨德爾的禰賽亞,巴赫的B小調禰撒,貝多芬的庄
重禰撒,百遼茲的以利亞到現代布列頓的戰爭安魂曲)了解古典音樂的源頭,就等於明白音樂最基本的特徵(或者基本“硬體”)就是要有優美旋律和崇高情感。沒有這些要素,再偉大的作品,也不是我需要的,當然沒有一部偉大作品里沒有旋律和情感。又或者說,旋律是一個廣義,文藝復興的音樂幾乎“見不到旋律”,只有節奏。
從斯拉夫進行曲開始,到格里格的皮爾金特組曲,到斯美塔納的伏瓦塔河,我充分感受到音樂的美。我尚且不知道他們來自何方,何許人也,甚至不了解他們的作品的名字。我沒有被那些比他們更“流行’的貝3,5,9打動多少前,就喜歡上這些優美旋律的作品。

好處


1、古典音樂可以養成兒童高尚的情操和博愛的情懷
古典音樂是美的藝術,是對自然、宇宙、生命美的讚歎,是人類心靈深處智慧和人格的流露,它蘊含著人性的柔美和天地的壯闊,喜歡古典音樂就是崇尚智慧的卓越和人格的高尚。
2、古典音樂可以促進兒童心靈的健康
音樂是情感的藝術,古典音樂中所具有的優美的旋律、豐富的情感和緩急有序的節奏,能與兒童內心的情感產生共鳴,並隨著音樂的節奏舞之、蹈之,因此而身心愉悅、舒展、健康。
3、古典音樂可以開啟兒童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古典音樂不僅是聲音的藝術,而且也是靈性的藝術,豐富的音樂語言是人類理性和情感的最抽象表達。可以彌補語言文字教育和科學教育的不足,啟迪和拓展兒童時間和空間的觀念,從而培養兒童非凡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4、古典音樂可以培養兒童的直覺能力
音樂是直覺的藝術。音樂之所以是直覺的藝術是因為音樂直接理解和抽象表達自然、宇宙、生命內在和諧的規律,科學所要求的素質正是表現在對這種和諧規律的敏感和把握,這就是科學的直覺,它與音樂是相通的。古典音樂是開啟兒童直覺能力最好的方法之一。
5、古典音樂是生命的藝術,讓生命豐富多彩
音樂來源於生活,是對生活的美化和凈化。生活中有音樂就如同夏日的清風,宜人清爽,像冬日的陽光,溫暖明亮。一旦兒童養成聽古典音樂的習慣就如同生活中多了多了一個知己和玩伴,生活中的一切情趣皆能融入其中,又能從中得到無限的靈感和快樂。
6、古典音樂是完美的聽覺藝術
兒童需要古典音樂,尤其是嬰幼兒。人生之初,聽覺神經的發育和成長,決定了兒童智力的高低。這時候尤其需要大量音聲
的刺激,風聲、雨聲等大自然之聲以及人的聲音,再輔之以音量適中音樂之聲,就是最自然、有效的教育方式。嬰幼兒時期又是人類習慣、性情養成的關鍵時期,這
個時期的音樂啟蒙教育將成為其一生的興趣和愛好,讓他終生受益。
7、古典音樂是理性的藝術,可以培養兒童縝密的思維能力
表面看來,音樂是跳動的靈感,但樂章和樂章之間,樂句與樂句之間,聲部與聲部之間,樂器的搭配無不體現了縝密的邏
輯。在完整的交響樂中,不同樂章的發展、遞進、互動,樂器之間的相互輝映都表現出了音樂的理性。因此讓兒童聽完整的交響樂無形之中就能把這種理性傳導給他
們,有助於他們的思維能力的提高。
8、古典音樂是中庸的藝術,易於養成兒童中庸、謙雅的性情
古典音樂脫胎於宗教,雖然它柔和了人類的情感元素,但他仍然飽含著宗教的情感。如果拋開宗教神秘的一面,我們可以感
受到其中包含了人類對自然、宇宙的崇尚,表現在音樂上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之音。無怪乎早期的古典音樂(巴赫、莫扎特、海頓等)的音樂中流淌著這這種迷人的
優美,雖然其間不乏世俗的情感,但都符合“中庸”之道——所謂“喜怒哀樂”發而皆中節,這些音樂如同中國的古琴音樂,都合適用來培養兒童兒童淳樸儒雅的性
情。(在這裡要說明的是後期的古典音樂,如貝多芬,柴科夫斯基等大師的音樂逐漸脫離宗教元素,而更多的是原始的情感,他們的作品雖然也屬古典音樂,但其作
品中充滿了情緒起伏和強烈的宣洩個性的過分張揚,偏離了中庸之道,不合適作為兒童的音樂啟蒙教材。)
建議讓兒童多聽完整的古典音樂——交響樂
為什麼要強調聽完整的交響樂呢?因為時下兒童音樂教育所選的音樂大多偏重成人化的情感,即所謂的溫情浪漫,以這樣的
標準選擇,很多的交響樂便不再其中,即便入選,也只是掐頭去尾的節選,兒童大多只能接觸到古典音樂大師們所作的小品。這對兒童的音樂啟蒙教育是不夠的,因
為,溫情浪漫只是音樂的特質之一,表達的只是人的一種性情而已,無法完全代表音樂所要表達的豐富情感,而且,如果兒童長期只聽一種情感的音樂,將固化兒童
的心胸,不利於建立完整、開放的心靈。其二,古典音樂大師之所以被稱為大師,就在於他們的作品題材眾多,情感豐富、內容深刻、音樂構思完整,如果只聽片斷
或小品,就無法完整地認識大師,領略音樂的神韻,當然更談不上音樂的啟蒙教育了。最後,兒童需要古典音樂,尤其是嬰幼兒。人生之初,聽覺神經的發育和成
長,決定了兒童智力的高低。這時候尤其需要大量音聲的刺激。風聲、雨聲等大自然之聲以及人的聲音,再輔之以音量適中音樂之聲,就是最自然、有效的教育方
式。最後,希望在現有音樂的基礎上,能讓孩子廣聽交響樂。

圖書


圖書信息

作者: 菲利普·唐斯 出版社: 上海音樂出版社 副標題: 海頓。莫扎特與貝多芬的時代 譯者: 孫國忠 / 沈旋 / 伍維曦 / 孫紅傑 出版年: 2012-12 頁數: 813 定價: 128.00元 叢書: 諾頓音樂斷代史叢書 ISBN: 9787552300932

內容簡介


《古典音樂:海頓、莫扎特與貝多芬的時代(原版引進)》系英美音樂學界的權威性最新音樂斷代史書,代表了西方學術界音樂史研究的最高水平。覆蓋了西方音樂史的
六個重要斷代。翻譯出版后,相信將對中國進一步深入理解西方音樂文化並加強中國本土的音樂文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上海音樂學院相關專業的教授學者組成譯審
委員會,負責具體翻譯工作的安排、組織和質量把關。

作者簡介


菲利普·唐斯(Philip G.
Downs),著名音樂學家。出生於英國,分別在利茲大學和倫敦的皇家音樂學院學習,后赴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讀研究生,並獲博士學位。他長期任教於加拿大西
安大略大學(University of Western Ontario)的音樂史系,曾任該系的系主任。
唐斯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為古典時期的音樂,曾發表過不少有關這一時期音樂研究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