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訓要

十訓要

王建是於公元918年建立在韓半島上的王氏高麗國的創始者。十訓要是他在臨終前對王子及大臣的遺言。從中反映出王氏高麗國的一些立國思想。也保留了區分王建並無自居古代高句麗繼承者的意識。因為他僅說自己出身平民,同時稱“賴三韓山川陰佑”,統一了馬韓、辰韓和弁韓“三韓”。因此其後代也多以擁有“三韓”自居。所以《十訓要》是一篇直接反映王氏高麗立國意識的文本。

以下選自《(王氏)高麗史》第二卷


二十六年夏四月,御內殿召大匡朴述希親授訓要曰:
朕聞大舜耕歷山終受堯禪。高帝起沛澤遂興漢業。朕亦起自單平,謬膺推戴。夏不畏熱。冬不避寒,焦身勞思,十有九載。統一三韓,叨居大寶,二十五年。身已老矣。第恐後嗣縱情肆欲,敗亂綱紀,大可憂也。爰述訓要以傳諸后,庶幾朝披夕覽,永為鏡鑒。
其一曰:我國家大業必資諸佛,護衛之力故創禪教寺院差遣住持焚修使各治其業後世奸臣執政徇僧請謁各業寺社爭相換奪切宜禁之。
其二曰:諸寺院皆道詵推佔山水順逆而開創。道詵云:吾所佔定外妄加創造,則損薄地德祚業不永。朕念後世國王公候后妃朝臣各稱願堂或增創造則大可憂也。新羅之末競造浮屠,衰損地德以底於亡。可不戒哉。
其三曰:傳國以嫡,雖曰常禮,然丹朱不肖堯禪,於舜寶為公心。若元子不肖,興其次子。又不肖,興其兄弟之從所推戴者。俾承大統。
其四曰:惟我東方舊慕唐風,文物禮樂悉遵其制。殊方異土人性各異,不必苟同。契丹是禽獸之國,風俗不同,言語亦異。衣冠制度慎勿效焉。
其五曰:朕賴三韓山川陰佑以成大業。西京水德調順,為我國地脈之根本。大業尤代之地,宜當四促巡駐。留過百日以致安寧。
其六曰:朕所至願在於燃燈八關所以事佛,八關所以事天靈及五嶽名山大川龍神也。後世奸臣建白加減者,切宜禁止。吾亦當初誓心會日不犯國忌。君臣同樂,宜當敬依行之。
其七曰:人君得臣民之心為甚難欲得其心,要在從諫遠讒而已。從諫則聖,讒言如蜜不信則讒自止,又使民以時輕徭薄賦知稼穡之艱難則自得民心。國富民安。古人云,芳餌之下,必有懸魚。重賞之下,必有良將。張弓之外,必有避鳥。垂仁之下,必有良民。賞罰中,則陰陽順矣。
其八曰:車硯山以南,公州江外,山形地勢並趨背逆。人心亦然,彼下州郡,人與朝廷興王候國戚婚姻得秉國政則或變亂國家或統合之怨。犯比生亂,且其會屬官寺奴婢,巧言語弄權亂政以致災變者必有之矣。雖其良民不宜使在位用事。
其九曰:百群僚之祿,視國大小以為定製。不可增減,且古典云:以庸制祿官不以私。若以無功人及親戚私昵虛受天祿,則不止下民怨謗,其人亦不得長享福祿。切宜戒之。又以強惡之國為憐,安不可忘危。兵卒宜加護恤量除徭役。每年秋閱,勇統出眾者隨宜加授。
其十曰:有國有家儆戒無虞。慎觀經史,鑒古戒今。周公大聖無逸一篇,進戒成王宜當圖揭出入觀省十訓之終,皆結中心藏之。四字嗣王相傳為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