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元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元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廣元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部門簡介


根據《中共廣元市委 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委〔2010〕70號),設立廣元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市人口計生委),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對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並逐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監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管理工作。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以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二)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綜合治理、維穩、安全、保密、信訪以及政務協調、精神文明、愛國衛生、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援助項目的管理和指導,負責組織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貫徹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工作計劃,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協調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群眾自治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重點檢查;監測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有關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知識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宣傳,指導基層和直屬單位宣傳業務工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品的發行與管理;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合作項目的管理和指導;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協調相關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建立有關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發展動態監測、信息綜合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便民維權工作;提出建立有利於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制度、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的建議;指導並組織實施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工作;開展計劃生育“三結合”工作;負責誠信計生工作。
(六)科學技術服務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機構總體規劃和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指導、監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層網路建設和葯具管理及發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各縣區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鑒定等計劃生育技術鑒定工作;負責計劃生育與生殖健康合作項目的管理和指導;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財務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編製部門預決算;指導、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和各項政策配套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市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財務監督管理;審核提出計劃生育葯具需求計劃,負責避孕藥具經費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八)人事科
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檢組,負責派駐部門的行政監察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