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全國稅政
統一全國稅政
以統一稅收政策。建立新稅收制度和加強稅收工作為內容的重大決策。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和財政部在北京召開首屆全國稅務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40條“國家稅收政策,應以保障革命戰爭的供給、照顧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及國家建設的需要為原則,簡化稅制,實行合理負擔”的精神,全面研究了統一全國稅政,制定統一新稅法和建立統一稅務機構等問題。會議草擬了《全國稅政實施要則》,並草擬了全國統一的稅法。
以統一稅收政策。建立新稅收制度和加強稅收工作為內容的重大決策。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和財政部在北京召開首屆全國稅務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40條“國家稅收政策,應以保障革命戰爭的供給、照顧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及國家建設的需要為原則,簡化稅制,實行合理負擔”的精神,全面研究了統一全國稅政,制定統一新稅法和建立統一稅務機構等問題。會議草擬了《全國稅政實施要則》,並草擬了全國統一的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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