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發行

為彌補財政赤字而增發的紙幣

財政發行是指銀行為彌補財政赤字而增發的紙幣。財政支用銀行的貨幣來彌補其赤字,可以通過債券抵押、銀行透支兩種形式。但無論哪一種形式,銀行都要靠增發紙幣的途徑來滿足財政的需要。如果銀行採用緊縮信貸規模的方式,騰出資金來滿足財政的赤字需要,則不會發生增發貨幣的行為。財政發行是銀行不按經濟增長的實際需要而增發的貨幣。一般說來,這部分貨幣沒有相應的按當時價格計算的商品及勞務供給作保證,它必然導致流通中的貨幣太多,引起通貨膨脹。

簡介


財政發行是超過經濟的正常需要而發行的貨幣,是通過財政支出渠道實現的.

作用


一國的財政預算,主要靠政府收入來保持政府支出,並保持財政收支的基本平衡。當政府支出增長過快,而收入增長有限時,就會發生財政赤字。出現赤字以後,可能採用多種籌資措施,如增加稅種、提高稅率以擴大稅收來源,向社會發行財政債券,向銀行借款(或透支)或要求中央銀行購買財政債券。財政擴大稅收或向企業與個人出售財政債券不會引起中央銀行貨幣供應量的擴張,因而也不會出現直接的財政發行;而向中央銀行借款要求中央銀行購買財政債券,則會直接影響中央銀行的貨幣供應量,是一種因財政赤字引起的貨幣創造,有可能導致通貨膨脹。

與通貨膨脹的區別


財政發行不直接等同於通貨膨脹。用貨幣創造來彌補財政赤字,還有赤字性質、赤字變化趨勢以及赤字額度大小與時期長短的區別在政府非生產性支出膨脹戰爭與社會波動而造成財政赤字,或財政赤字延續時間很長的情況下,國家只能靠增發貨幣來彌補預算赤字,這樣,必然會使貨幣供應量不斷增長,引起物價水平上升,從而導致通貨膨脹。如果是由於政府對生產建設的早期投資過大而出現赤字,但在一定生產和投資周期中有可靠的收入增長,且赤字的數量不大或持續時間很短,那麼,即使用增發貨幣來彌補財政赤字,一般在貨幣滯後效應的6~24個月以內,也不一定導致通貨膨脹;因出現暫時性的財政赤字而增發的貨幣只會引起物價水平的一次性上升,而不會助長通貨膨脹。中國在1958~1960年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1985年後的幾年中都出現過數額不等的財政發行,其方式主要是財政部向中國人民銀行的借款和存款帳戶透支。在經濟體制改革中,財政部對企業發行國庫券和其他債券來平衡預算,在理論上不影響中央銀行的貨幣供應量但由於中國的資金市場不發達,企業管理中漏洞多,銀行幾乎承擔全社會的流動資金供應,因而一部分財政赤字和企業虛盈實虧與擠占挪用,間接而迂迴地轉化為財政發行,加大了貨幣供給的壓力,成為通貨膨脹的一個重要因素。

與稅收的區別


財政發行與稅收的最大區別,在於稅收是以社會總產品為基礎,是國民收入的一部分,有物資保證,一般不會引起物價上漲和經濟紊亂。而財政發行,則沒有相應的社會產品作基礎。在商品數量和貨幣流通速度不變的情況下,物價高低同貨幣多少成正比例,濫發紙幣造成虛假的購買力,這樣就會導致貨幣貶值,物價上漲,社會經濟紊亂。馬克思曾經指出:“這種使本國貨幣貶值的措施,也許是在徵稅方面的登峰造極的發明,因為這種做法就是稅上加稅。”財政發行在資本主義國家是經常現象,政府把它作為彌補財政收支差額的良方。我國早在宋、元時代,就採用這種辦法。新中國成立后,國家嚴格控制貨幣發行。
由此可見,財政發行雖具有無償性、強制性,取得財政收入收款快,辦法簡單,但容易引起通貨膨脹,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危害人民生活。因此,財政發行不宜作為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形式

與經濟發行區別


財政發行
財政發行
經濟發行是財政發行的對稱,是指中央銀行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按照商品流通的實際需要,通過銀行信貸的渠道來發行。貨幣一般指中央銀行發行的現鈔,有時也包括中央銀行發放的貸款。由於社會生產規模的擴大、商品勞務交易的增長、人民收入水平的上升,導致通貨膨脹。每個人以及每項經濟活動都需要用貨幣作為媒介來購買各種必需品。中央銀行根據社會經濟交易的實際需要,靈活地、可逆地調節市場貨幣需要數量,保持貨幣與經濟協調和增長同步。
如果市場物價穩定,社會經濟交易順暢,社會作為整體,為適應生產和流通增長而保持的貨幣總量也會穩定。為發展經濟和調節市場而出現的短期內提前支付,如投資領域裡的短期(指半年左右)先支后收、季節性的生產投入和收購,以及單位和個人為應付可能的必需支出而增大的貨幣儲備,都會出現較為明顯的貨幣發行短期性的增多,那就允許貨幣存量增加5%。這種發行有一定的彈性,不會引起經濟波動和物價上漲。
財政發行
財政發行
貨幣主義者認為,才能保證通貨穩定,必須控制貨幣存量,使其按照同基本的經濟增長率相關的某一比率 逐漸增長,即把貨幣存量增長同經濟增長率聯繫起來,才能保證通貨穩定,防止通貨膨脹。如經濟每年增長5%,這種發行有一定的彈性,那就允許貨幣存量增加5%。在實際生活中,比較穩健的貨幣當局,通常還把低於3個百分點的物價上漲率考慮在貨幣存量的經濟發行範圍以內。

好處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國家實施財政發行特別國債購買外匯主要有四大好處。

一是有利於抑制貨幣流動性

財政發行特別國債購買外匯,有別於央行通過投放貨幣購買外匯的做法,可以適當減緩貨幣供應量過快增長趨勢。

改善宏觀調控

二是有利於促進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改善宏觀調控。財政發行特別國債可以為央行提供更大的貨幣政策操作空間。可以減輕央行對沖流動性的壓力。央行可以運用特別國債替代部分央行票據,減輕對衝壓力。

三是有利於緩解外匯儲備過快增長的局面。

運用財政發債購買的外匯資金作為即將成立的國家外匯投資公司資本金,可以緩解外匯儲備過快增長的局面,拓寬外匯儲備的使用渠道,提高外匯資金的經營收益水平。

四是有利於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

投資公司可以按照商業化運作的方式運用外匯資金,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促進國內產業升級、自主創新,更好地參與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此外,發行特別國債有利於培育中國的國債收益率曲線。通過財政發行特別國債購買外匯,可以適當擴大國債的發行規模,增加國債的期限結構,對國債收益率曲線起到“補缺續檔”的作用。發行特別國債還可以更好地滿足國債市場的投資需要。隨著銀行存貸差增加,保險與社保基金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對國債的投資需求正在快速增長。財政發行特別國債規模較大,央行賣出特別國債時,金融機構等國債投資方可以購買,能較好地滿足各方投資需要。
這位負責人表示,財政發債購買的外匯將作為投資公司資本金來源。將財政發債購買的外匯撥付投資公司經營,有利於提高外匯資金的經營收益。同時,財政發債購買的外匯資產由投資公司按照盈利性的目標經營,屬於外匯投資,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外匯儲備,不納入外匯儲備規模。
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購買的外匯將作為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金。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採訪時說,從外匯收益看,此舉可以提高外匯資產的經營收益,能夠覆蓋特別國債利息支出。他分析說,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營外匯資產的過程中,主要面臨兩方面的風險和壓力:一是在人民幣升值的情況下,外匯資產存在匯率風險;二是投資公司經營的外匯是發行特別國債購買的,需要償還特別國債的利息支出。從匯率風險看,在當前人民幣升值的特殊時期,需要客觀看待外匯資產縮水問題。賈康認為,通常來說,一個國家的貨幣幣值會受到經濟增長、貨幣政策、匯率政策等多項因素的影響。在國際經濟交往中,不同國家貨幣之間的匯率也會受到市場因素的影響,總是處於不斷的上下波動之中。因此,外匯資產在以不同的貨幣計價時,也經常會出現升值或縮水的現象。客觀來說,這通常只是一種貨幣計量的結果,並不一定完全表明真實的購買力受到影響。
從經營收益看,投資公司積極經營外匯資產,可以提高外匯資產的收益水平。賈康說,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有關規定,由於外匯儲備是用於國際支付和外匯市場干預,必須保證外匯儲備的安全和隨時可以動用,在管理外匯時,首先堅持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在此基礎上保證一定的盈利水平。因此,這部分外匯資金主要投資風險低、流動性強、收益率較低的資產。運用財政發行特別國債購買的外匯資金,作為即將成立的投資公司資本金,盈利性目標將成為投資公司的首要目標,安全性和流動性退居其次,從國際經驗看,這種經營模式將有效提高外匯資產的收益水平